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5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2
(一)收入预算情况2
(二)支出预算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3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6
十、名称解释7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是基层国家行政机关,行使本行政区域的政府行政职能,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宣传和贯彻执行上级各部门及本镇的各项政策、法规、决议等;讨论决定全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本级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培训、选拔和监督工作,并实现村级财务统一由乡镇代管;认真做好全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环境、国土等管理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知木林镇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以党的二十大及其系列会议精神、省委十二届四次、五次、六次全会,州委十二届四次全会、五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为统领,自觉对标州委徐芝文书记“五个更高水平”要求,紧紧围绕县委“一地三县六区”战略目标,紧扣“四业同优、六片共兴,四向发力、六区共建”工作思路,奋力谱写“藏音密源阿尔麦核桃香猪花海沟”新篇章,推动各项工作实现新跨越。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实现新突破: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后半篇文章,深化纪律作风整顿。二是发挥资源优势,在重点产业发展上实现新突破:推动全域旅游全速竞跑,推动民宿经济提档升级,推动生态农业蓬勃发展。三是推动民生提质,在增进民生福祉上实现新突破:健全保障机制,合力补齐短板,巩固脱贫成果。四是深化除险保安,在守住安全底线上实现新突破:严守安全发展底线,严守信访维稳底线,严防其他各类风险。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机构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无下属二级核算单位,本单位属行政单位。本单位内设行政机构6个,分别是: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和社会治理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和村镇管理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我镇行政编制26名,行政工勤编制2名,预算在编人员25人,其中:行政在编23人,工勤在编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1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3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47万元,农林水支出261.39万元。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5年收支总预算790.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11.37万元,减少21.21万元,减少2.61%,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减少1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5年收入预算79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1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5年支出预算79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790.16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5年收支总预算790.16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811.37万元,减少21.21万元,减少2.61%,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减少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5年收支总预算79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90.16万元,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11.37万元,减少21.21万元,减少2.61%,原因是:行政在职人员减少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5年预算总支出790.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7.36万元、占总支出46.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4.61万元,占总支出10.71%;卫生健康支出32.33万元,占总支出4.09%;住房保障支出44.47万元,占总支出5.63%,农林水支出261.39万元,占总支出33.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366.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1.32万元,主要用于西部计划志愿者工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56.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28.2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24.6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7.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261.39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村干部工资,体检费等。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44.47万元,主要是计提公务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7.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8.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4.37万、电费2万、邮电费4.65万、差旅费6.52万、维修(护)费0.35万、培训费2万、劳务费7.3万、福利费7.47万、公车运行维护费9.47万、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8万。
其中包含专项办公经费27万元,主要包括:乡镇安全生产1万、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工作1万、乡镇纪检工作1万、乡镇人武部工作1万、统计专项工作1万、首席统计师及协统员专项工作1万、乡镇共青团工作2万、乡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工2万、乡镇禁毒工作1万、信访协调维稳2万、乡镇环境综合治理1万、乡镇综治工作1万、贫困村镇住房安全保障和开展日常工作1万、乡镇乡村振兴专项工作1万、乡镇党建工作1万、乡镇妇联专项工作2万、乡镇政协委员联络站工作2万、乡镇人大经费2万、寺管所经费1万元;垃圾清运、森林消防等车辆经费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知木林镇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47万元,较2024年9.48万元,减少0.0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俭。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2024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0万元,较2024年持平。
(三)2025年行政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7万元,较2024年9.48万元,减少0.01万元,原因是厉行节俭。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47万元,我单位车编1个,定额费用4.7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8.11万元,较2024年预算66.5万元相比,增加1.61万元,增加2.42%,原因是:机关运行费测算有改动,纳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知木林镇(行政及参公)一般公务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2辆,森林消防车1辆,垃圾清运车1辆,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知木林镇(行政及参公)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项目7个,共计330.82万元,包括村干部工资218.34万元,村干部体检费3.05万元,村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费40万元,西部计划志愿者生活补助1.32万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9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59.38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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