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3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7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8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8
十、名称解释9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三定方案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辖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讨论和决定辖区内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4.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5.指导农村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镇机关、村(社区)、驻辖区单位、行业、“两新”组织党建等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
6.加强基层社会宣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7.统筹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参与区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对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辖区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8.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9.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本级财务及集体资产,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管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等。
10.组织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做好村(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质量。负责教育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低保救助、助老助残、殡葬管理、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移民搬迁、农技推广、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公共服务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11.领导基层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12.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等活动,稳妥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指导村(社区)村民(居民)自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村规民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4.负责国防教育,承担国防动员、征兵、民兵预备役、双拥等工作。
15.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邪教组织斗争。
1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7.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加强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
一是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发挥党委“领头羊”的作用,做到班子团结,工作认真,努力建设廉洁、高效的党委政府。二是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以加强基层党支部的执政能力建设为重点,提高基层支部党员的党风党纪,进一步激发基层党组织活力,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三是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村支部书记抓党建的关键作用。年内对合村后的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增强村党支部书记抓好党建、促进发展、联系群众的意识,提高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能力。
2.加强意识形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力。做好我镇党委中心组学习工作,通过“两学一做”“青年大学习”“三会一课”“学习强国”等活动,加强干部职工学习教育,依靠“农民夜校”“三五固定活动日”“两联一进”等方式,把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到户,推动会议精神和思想深入人心。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断增强党的领导力。管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思想建党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有据可依,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推动监督检查考核,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三是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通过镇村微信群,宣传党和国家主流意识形态的“红色内容”,加大网上宣传的方式和形式,加强对网络媒体的有效监督管理,构建有效防范、安全可靠的管控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工作主动权。
3.加强作风建设,扎实推进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计划组织开展一次专题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政教育。二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三重一大”事项决策、三务公开等制度,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的监察和审计,对违纪违法问题“零容忍”。三是健全镇村议事规则、工程招投标、审计监督等制度,从源头上遏制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坚持勤俭办事,严肃预算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加快发展和改善民生上,以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取信于民。
4.巩固脱贫成果,全力开展乡村振兴工作
一是强化扶贫工作责任制。镇党委政府负责人是全镇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是村级扶贫工作第一责任人。扶贫工作的问题,镇主要领导亲自协调、督促,并成立由分管领导兼任主任的镇扶贫办,村两委负责人要切实担负扶贫工作责任,对每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追查问责到人。二是结合我镇开展的“两不愁三保障”(不愁吃、不愁穿,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把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基本公共服务有机结合起来,稳步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三是结合卡龙镇的优势旅游资源和“色湾藏香猪”,大力发展生态旅游、生态种养等产业,打造乡村生态产业链。把脱贫攻坚的具体方向和工作重点与乡村振兴建设的总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发展。四是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通过村民大会、张贴标语、入户宣传等方式宣传小额信贷、教育扶贫、大病医疗等扶贫惠民政策和步骤程序,做到扶贫政策家喻户晓。同时,大力宣传脱贫不脱政和乡村振兴政策,营造干群一心、脱贫致富、谋求发展的舆论氛围。
5.改善社会民生,切实做好基层服务和基础设施维护
加强卡龙镇规划建设,科学合理地完成乡村规划工作;加大乡村违法建设治理宣传引导力度,依法惩治各项违规乱建乱搭活动;加快镇村道路、生产便道、垃圾池等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人均居住环境和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项目落户我镇,实现基础改善、商户发展、农民增收的目标。
6.狠抓安全稳定,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是做好“三山一界”的管理工作,针对今年合村并镇后各村的变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加大我镇与周边县的乡镇党建工作、互动联建工作,通过临时党支部、联席会议制度和微信、QQ群进一步加强乡镇沟通,及时化解边界之间的矛盾纠纷,二是抓好疫情防控、防汛减灾、草原森林防火、安全生产、交通道路、和动物防疫安全等工作,畅通通信渠道,及时上报各项信息,加强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三是大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突出问题化解力度,落实长效机制,确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7.发展乡村旅游,全力打造生态旅游强镇
一是狠抓旅游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色湾村“阿依天籁”项目建设力度,按照旅游景区建设标准,加大投入力度,充分保障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的良好供应,继续完善公共厕所、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给予游客提供良好的出游体验,让游客玩的开心、住的安心、吃的放心。二是加大旅游宣传力度,提高卡龙镇旅游知名度。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网络平台,以照片、短视频、短文章的形式及时发布卡龙春、夏、秋、冬四季的美景美物,策划举办“彩林节”“漂流节”等活动吸引游客,加大宣传推介力度,重点推进周边县市如成都范围内的宣传,提高卡龙镇全域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拓宽市场,招揽游客。三是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改善村容村貌。积极动员生态公益性岗位、党员群众开展定期的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打扫房前屋后卫生,整治村道河道,清理卫生死角,改善村容村貌,增强村民保护环境卫生意识,形成长效机制,为游客提供卫生干净的旅游环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内设行政机构6办1所:党政办公室、党建综合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和基层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和城镇管理办公室和寺管所。设事业机构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总编制29名,其中:行政编制20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9名。在职人员总数24名,其中:行政人员19名,其他事业人员5名;退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卡龙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9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03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4.15万元,农林水支出149.39万元。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总预算596.9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569.77万元,增加27.22万元,增长32.95%,原因:部门项目增加,2023年部门项目共有14项,较2022年增加了11项;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新招录1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预算59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6.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预算59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96.99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总预算596.9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569.77万元,增加27.22万元,增长32.95%,原因:部门项目增加,2023年部门项目共有14项,较2022年增加了11项;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新招录1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6.99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569.77万元,增加27.22万元,增长32.95%,原因:部门项目增加,2023年部门项目共有14项,较2022年增加了11项;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新招录1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预算总支出596.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03万元、占总支出4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9万元,占总支出13.5%;卫生健康支出30.52万元,占总支出5.1%;住房保障支出44.15万元,占总支出7.4%,农林水支出149.39万元,占总支出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292.0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53.93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26.9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6.9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4.2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19.3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149.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84.22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村干部工资,体检费等。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44.15万元,主要是计提公务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12.7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3.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4.1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6.61万、电费3.8万、邮电费5.9万、差旅费19.2万、培训费0.5万、劳务费5.2万、公车运行维护费9.53万,专项办公经费19.5万元,主要包括:乡综治工作经费、乡人武部工作经费、乡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统计专项工作经费、乡共青团工作经费、乡禁毒工作经费、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乡信访协调维稳经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5万元,减少34.41%,其中我单位车编1个,定额费用4.75万元,包括其他交通费用4.78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7.88万元,较2022年预算相比减少4.75万元,减少5.1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森林消防车1辆,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卡龙镇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6.99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512.77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4.13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村干部工资62.27万元,村干部体检费0.95万元,村及运行维护费21万元,涉及预算84.22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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