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卡龙镇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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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三定方案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讨论和决定辖区内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4.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5.指导农村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镇机关、村、驻辖区单位、行业、“两新”组织党建等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

6.加强基层社会宣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7.统筹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参与区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对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辖区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8.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9.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本级财务及集体资产,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管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等。

10.组织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做好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质量。负责教育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低保救助、助老助残、殡葬管理、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移民搬迁、农技推广、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公共服务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11.领导基层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12.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等活动,稳妥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指导村民自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村规民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4.负责国防教育,承担国防动员、征兵、民兵预备役、双拥等工作。

15.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邪教组织斗争。

1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7.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4年重点工作

1.提高政治站位,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卡龙镇党委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为统揽,以深化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为目标,持续强化党建引领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紧盯基层党建重点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推进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锚定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增强兴党强党的使命感,提振担当作为的精气神,始终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原则,深入推进镇村两级党组织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及制度建设,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卡龙镇各项工作实践。

2.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推进廉政教育。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一岗双责”,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逐项分解给各党政班子成员,并及时与各村党组织签订《党风廉政目标管理责任书》,层层分解落实工作责任。按照黑水县委“青廉护航”工程工作要求,举办培训学习,年轻干部党性培训,集中学习党史、国史等内容,结合本地文旅融合发展特色,组织开展结对帮扶。严格镇机关日常签到备案,坚持对村组干部在岗履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针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镇纪委实行全程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镇党委,并开展“回头看”,检视整改情况。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先的方针,突出针对性,注重实效性,不断拓宽教育渠道。加强对廉政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把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干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总体部署,形成以镇党委负总责,纪委组织协调,相互配合,共同抓党员干部教育的责任,形成反腐倡廉教育的合力

3.持续为基层治理建设添砖加瓦。在《卡龙镇党委议事制度》《卡龙镇“三重一大”事项议事规则》《卡龙镇机关干部目标绩效“二次分配”方案》《卡龙镇村干部考核制度》等制度的基础上,结合今年工作目标,制定本年度“三张清单”,持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对工作任务进行了明确。按照卡龙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要求,持续每月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各村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办理党建重点任务和群众服务重点任务;积极建立健全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活动阵地,认真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每月由镇党委组织动员全镇党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构建“受助—助人—互助”“奉献—回报—奉献”的党建服务新模式,优化志愿服务工作体系与方向,建立健全党建引领志愿服务体制机制,夯实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阵地建设,规范化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使志愿服务在基层治理工作中更加有力有为

4、聚焦乡村振兴,实现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按照“一超六有”要求,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五大攻坚行动”工作安排部署,做到“盯四、看三、抓二、守一”,严把排查质量,确保不漏一人,召开专题安排部署会,全覆盖入户排查。持续推进落实《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监测工作方案》,建立干部职工“一人包一户”结对监测机制。主动为农户对接金融政策,宣传小额信贷等优惠政策,鼓励发展产业;乘势而上促进乡村振兴。进一步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生产发展,协调重点水利工程推进,推动周边农业生产。依托知木林生态农旅片区优势资源,以卡龙镇现有基础设施建设为保障,围绕卡龙风景名胜区创新发展的中心任务,科学谋划“党支部+农户+基建”的基础设施建设模式,力争实现才盖村基础实力再巩固、再提升,中心村落辐射带动作用再蓄能、再扩大。同时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打造以“色湾藏香猪”等特色的养殖业,提高品质、树立品牌,带动农产品销量;创新改革优化“三农”。进一步做好农作物、牲畜病虫草害防治工作,深入推广播种优质品种和使用无公害农药,稳步提高粮食品质和产量。积极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按质量推进国家级传统村落申报工作。着力推动卡龙镇生态旅游示范区建设。提高创建思想认识,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职责,部署各项具体创建工作和任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机构、责任人。推进卡龙镇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卡龙沟AAAA级旅游景区、州文化旅游名村等创建工作顺利开展。

5.改善社会民生,切实做好基层服务和基础设施维护。深入推进人居环境、省道沿线和人员聚集地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六乱”整治集中行动。组织党员志愿者和村组干部开展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生态保护治理工作。为进一步倡导保护环境、绿化家园的理念,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在各村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实行河长制,严格落实河长制责任,发挥河长巡河作用,河长每月不低于3次巡查,各村驻点领导一周不低于4次巡河。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工作长效化,加强对全镇辖区河道整治与河长制督办工作,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常态化巡河护河,全力守护好水清岸绿景美。

6.狠抓安全稳定,大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常态化抓好安全生产、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减灾工作,坚定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坚决扛起政治、属地、属事、主体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镇村两级干部积极主动、用心用情化解群众思想情绪、收集群众“急难愁盼”、摸排基层矛盾纠纷隐患,为群众排忧解难;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镇党委、政府认真落实中央安排部署,按质按量完成重要时期安保维稳工作。

7.聚焦社会民生,生活幸福指数持续提升。用心用力,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乡村振兴中的兜底保障作用。全面落实民政领域乡村振兴各项任务,不断提高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等工作水平,助力全镇乡村振兴工作;按时发放低保,开展各类救助,广泛发动群众购买社保,做到应参尽参,宣传国家政策,尽量做到家喻户晓,实现应保尽保;加强健康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微信新媒体、张贴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宣讲等形式开展健康宣传教育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深入人心,坚持以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县为契机,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志愿者开展各类文体活动、宣传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机构

本部门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卡龙镇内设“六办四中心”: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维护稳定和基层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生态环境和城镇管理办公室。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农业农村和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文化和旅游服务中心。

(二)人员情况

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17名,事业编制9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27名,其中:行政人员17名,事业人员8名,行政工勤2名;退休人员1人,遗属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卡龙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8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3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9.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67万元,农林水支出163.51万元。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支总预算600.8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596.99万元,增加3.88万元,增长0.65%,原因: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新招录1人,新调入3人。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预算60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00.8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支出预算60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00.87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收入总预算600.8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96.99万元,增加3.88万元,增长0.65%,原因: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新招录1人,新调入3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87万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596.99万元,增加3.88万元,增长0.65%,原因: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新招录1人,调入3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预算总支出600.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6.30万元、占总支出47.6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8万元,占总支出13.11%;卫生健康支出29.58万元,占总支出4.92%;住房保障支出42.67万元,占总支出7.1%,农林水支出163.51万元,占总支出27.2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286.3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52.5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26.27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18.9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4.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6.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和事业人员医疗补助。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64.33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99.1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村干部工资,体检费等。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42.67万元,主要是计提公务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1.6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9.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92万、电费3.8万、邮电费7.2万、差旅费19.2万、培训费0.2万、劳务费4.44万、公车运行维护费9万。专项办公经费17.92万元,主要包括:镇综治工作经费、镇人武部工作经费、镇安全生产工作经费、统计专项工作经费、镇共青团工作经费、镇禁毒工作经费、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工作经费、脱贫攻坚专项工作经费、镇信访协调维稳经费、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管理经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0.53万元,减少5.56%,其中我单位车编1个,定额费用4.75万元,包括其他交通费用4.25万元,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1.75万元,较2023年预算64.13万元相比减少2.38万元,减少3.71%。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森林消防车1辆,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卡龙镇人民政府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7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00.8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11个,涉及预算439.94万元;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1.75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村干部工资77.19万元,村干部体检费0.99万元,村级运行维护费21万元),涉及预算99.18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业收入”、“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汇总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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