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三定方案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讨论和决定辖区内政治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4.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5.指导农村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镇机关、村、驻辖区单位、行业、“两新”组织党建等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
6.加强基层社会宣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7.统筹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参与区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对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辖区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8.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9.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本级财务及集体资产,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管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等。
10.组织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做好村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质量。负责教育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低保救助、助老助残、殡葬管理、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移民搬迁、农技推广、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公共服务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11.领导基层治理,维护社会治安。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工作。
12.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等活动,稳妥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指导村民自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村规民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14.负责国防教育,承担国防动员、征兵、民兵预备役、双拥等工作。
15.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与邪教组织斗争。
1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17.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二)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更是卡龙镇乘势而上、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突破期——依托卡龙沟AAAA级景区、冰川彩林生态文化旅游季主会场活动圆满举办的双重优势,全镇已初步形成“景区带动、节庆引流、产业联动”的发展雏形。结合卡龙镇发展定位,在“十五五”时期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为全镇实现“产业强、生态美、百姓富”。
(一)推动特色农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优化种植产业布局,扩大中药材和高原蔬菜种植规模,引入中药材精深加工企业,延伸产业链,开发“中药材观光采摘园”,提升产品附加值。升级畜牧养殖产业,推行“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构建“养殖+屠宰+加工+旅游消费”全链条体系。加强与对口帮扶地区合作,拓宽“西牛东输”“农特产品外送”渠道。筑牢粮食安全底线,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开展耕地“非农化”“非粮化”排查整治,推进撂荒地复耕复种。
(二)以旅游为纽带,践行为民服务初心。以旅游发展为牵引,把文旅振兴融入为民办事的生动实践。一是重建设、强保障,推动重点项目落地见效。主动对接县级部门,全力做好才盖村整体提升、卡龙镇市政设施建设等重点项目服务保障,以项目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夯实发展基础。二是传文脉、塑品牌,聚力打造国家级传统村落示范村。深入挖掘本土文化底蕴,讲好卡龙故事,精心打造安多文化风情小镇,丰富民俗节庆内涵,以节庆聚人气、引流量,以文化提品质、促发展,真正让文旅成果惠及群众。
(三)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部署重点领域安全工作。优化应急体系建设,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提升预案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组织应急演练,增强应急处置与协同配合能力,强化安全宣传教育。
(四)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完善镇级“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和村级“矛盾纠纷调解站”功能。推行“日排查、周汇总、月上报”矛盾纠纷排查制度。推进“微网实格”治理模式,开展网格员培训,提升政策宣传、民情收集、矛盾调解、服务代办能力。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普及群众生产生活相关法律法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机构
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无下属二级核算单位,本单位属行政单位。卡龙镇内设“五办二中心”: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事务和村镇管理办公室、生态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行政编制总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7名,其中:行政人员15名,行政工勤2名;另外退休人员2人,遗属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4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16万元,农林水支出106.01万元。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收支总预算545.40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37.65万元,增加7.75万元,增长1.44%,原因: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
(一)收入预算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收入预算54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5.4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年结转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支出预算54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45.40万元,占总支出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收入总预算545.40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37.65万元,增加7.75万元,增长1.44%,原因: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45.40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537.65万元,增加7.75万元,增长1.44%,原因:工资、五险等人员经费基数提高。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预算总支出545.4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23.20万元、占总支出59.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1.38万元,占总支出11.25%;卫生健康支出22.65万元,占总支出4.15%;住房保障支出32.16万元,占总支出5.90%,农林水支出106.001万元,占总支出19.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6年预算321.8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1.32万元,主要用于核算除行政运行以外的相关事务支出,如专项业务活动、特定项目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40.92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6年预算数20.4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6年预算数17.9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4.7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6年预算数32.16万元,主要是计提公务员住房公积金。
8、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6年预算数106.01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基础设施建设,村干部工资,体检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45.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9.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绩效工资、医疗费补助、体检费。
公用经费48.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专项办公经费。
项目经费107.33万元,主要包括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 村级公共运行维护费、村干部工资(新)、村干部体检费(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中我单位车编1个,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8.07万元,较2025年预算349.90万元增加88.17万元,增长25.20%。
(二)政府采购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2026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森林消防车1辆,0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卡龙镇人民政府(行政及参公)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共1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8.0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374.07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1.28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72.72万元(村干部工资67.52万元,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1.32万元,黑水县2019年卡龙镇脱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回头看回头帮"项目3.89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四)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七)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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