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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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称解释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拟定全县县级机关行政编制、乡镇行政编制和政法专项编制的总额分配方案。负责全县行政事业编制总量控制,结构调整和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受委托对县法院、县检察院机构编制实行实名制管理。对全县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以及进入县级财政供养范围的人员进行核批。

2.负责提出全县各乡镇和县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核定以及机构类别、经费渠道的调整意见。审核呈报副科级以上机关、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的设置方案。负责股级领导职数的核定和调整。

3.负责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人民团体机关以及乡(镇)机关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县委各部门、县政府各部门、县级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4.按规定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及股级事业单位机构设置、调整。

5.审核和上报县级党政群机关、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上机构成立、更名、职能调整等工作。

6.研究拟定全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及其实施意见,负责县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审核县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职责审核工作。

7.监督检查全县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建立机构编制工作考核评估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

8.负责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和法人年度报告工作,依法对事业单位进行监管。

9.承担机关、群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工作,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政务与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

10.完成县委和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3年重点工作 

1.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内化为干好机构编制工作的思维方法,健全完善党管机构编制的组织制度、运行方式和审批程序,强化重大风险隐患排查化解,严防失泄密事件。坚持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和中心工作。

2.持续做好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重点任务。支持以乡村国土空间规划引领县域内片区高质量发展,推动派驻机构体制机构优化调整,进一步优化派驻机构名称、职能职责、片区管理模式。持续推进优化乡镇机构编制资源配置,不断强化基层治理体系建设。

3.聚焦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整改。按照“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原则推动问题整改,通过自然减员、提前退休、人员调整、编制调剂等方式,完成整改任务。

4.深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体制机制改革。按照省州统一部署,稳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深化公安机关、司法体制改革。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5.统筹机构编制资源优化配置。强化编制总量控制,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等规定,健全编制动态调整长效机制,加强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严格人员上下编,及时更新部门台账、人员信息,拓展机构编制大数据应用。

6.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法定化水平。严格执行机构编制请示报告制度,强化请示报告主体责任。持续巩固机构编制条条干预整治成效,抓好《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的贯彻执行,预防并查处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委编办设2个职能股室、2个事业中心,分别是综合股、机构编制股、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机构编制实名制中心。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参公编制5名,工勤编制2名,事业编制2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4人,参公人员5人,工勤人员2人,事业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1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04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8万元。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收支总预算250.1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228.02万元增加22.08万元。增长9.7%,原因:人均经费增加,社保金及五险一金基数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收入预算25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0.1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支出预算25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0.10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50.10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228.02万元增加22.08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人均经费增加,社保金及五险一金基数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0.10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228.02万元,增加22.08万元,增长9.7%。主要原因是人均经费增加,社保金及五险一金基数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250.1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04万元,占总支出67.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7万元,占总支出17.5%;卫生健康支出16.41万元,占总支出6.56%;住房保障支出21.88万元,占总支出8.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年预算数168.0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伤失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及公务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23年预算数43.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023年预算数16.4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2023年预算数21.8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50.1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22.55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9.23万元,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及工伤失业残保金缴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77万元,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卫生健康支出16.41,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1.88万元,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社会福利和救助1.26万元,用于体检费。公用经费27.55万元,主要包括:用于办公经费、差旅费等支出22.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17万元,增加0.05万元,下降22.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7.55万元较2022年预算(29.45万元)相比减少1.9万元,下降6.4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台式电脑15台,笔记本电脑1台,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15台/件,硬盘5个,空调6台,热水器2台,椅凳组合类9(小)1(大),台桌类9,茶几5,橱柜8台,沙发9件。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250.10万元,其中包括人员经费222.55万元,定额公用经费27.55万元,支出率达到100%。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部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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