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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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相关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研究相关理论、政策和规划。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向县委报告工作情况并提出建议。

(2)统筹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基层政权建设,协调推进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监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有效实施,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3)指导全县性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统一领导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党的工作,承办全县性行业协会商会负责人人选的审核。协调推动全县行业协会商会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调查研究相关重大问题。

(4)指导、推动落实全县混合所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和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以下简称“两企三新”)党建工作,指导协调相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就业群体中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研究完善相关领域群众利益协调机制。

(5)负责全县志愿服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督促检查,指导推动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志愿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阵地建设,以及志愿者服务组织的规范管理工作,协调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和志愿服务体系建设。

(6)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相关建议。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境外人士、法人及其他组织通过信访渠道给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提出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

(7)承办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领导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单位)交办、转送信访事项,检查督促信访事项的办理。指导、处置群众进京到省到州集体上访、非接待场所上访和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

(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县委社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工作和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委和县委关于社会工作和信访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以加强新兴领域党的建设、深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做实群众服务工作为主线,突出抓党建、强治理、优服务,奋力开创新时代黑水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社会工作部

(一)持续拓展深化新兴领域党的建设,筑牢有效覆盖组织基础

一是压紧压实新兴领域党建责任。持续优化“县委两新工委+行业党委+成员单位”协同机制,推动行业主管部门将党建工作与业务监管同部署、同落实。健全新兴领域流动党员教育管理链条,落实乡镇党委副书记分管、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属地兜底管理责任。

二是巩固提升组织覆盖质效。瞄准规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重点对象,推动党组织应建尽建,力争2026年新组建党组织不少于3个。坚持培育行业党委与组建党组织同步推进。确定3个试点单位,推广特色党建模式,提升整体党建水平,确保党的组织和工作覆盖从“有形”向“有效”转变。

三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与管理。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精准做好新兴领域党员发展工作,确保2026年发展党员数量不少于8人,实现“两新”领域党员发展数量稳步增长。召开“两企三新”党组织述责述廉会议加强党组织书记和党建指导员队伍建设,提升专业能力和履职水平。

(二)统筹抓好基层治理重点任务,提升党建引领治理效能

一是健全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在县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发挥好协调机制作用,召开2026年党建引领协调机制会议,制定并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协调机制2026年工作要点》。加强跨层级、跨部门协同联动,定期会商解决治理难题。

二是深化基层减负赋能。持续巩固拓展“小马拉大车”问题整治成果,严格落实基层减负各项措施。健全村(社区)工作事项准入制度,常态化规范村级组织工作机制、牌子和服务事项,严防反弹回潮。

三是夯实基层自治基础与社区服务。稳妥有序完成村委会换届筹备与组织实施工作。深化“四议两公开”、积分制、清单制等实践运用,提升基层群众自治能力。持续推进城乡社区“补短板、提能力”项目,加强对沙石多镇昌德村、维古乡俄市坝村等项目的督导,确保取得实效。建设推广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龄友好社区。

(三)扎实推动凝聚服务群众工作,构建共建共享的和谐格局

一是深化信访法治化与矛盾源头化解。坚持法治引领,加大《信访工作条例》等法规宣传,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完善依法分类处理清单,确保信访事项精准导入法定途径,并规范办理程序,提升答复文书的规范性与公信力;强化源头预防,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聚焦城乡建设、劳动社保、农业农村、集资融资等重点领域风险,推动领导干部接访下访常态化制度化,着力提升初信初访一次性化解率;严格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加强跟踪督办与回访核实,推动合理诉求依法限期解决,同时开展信访积案攻坚,有效减少矛盾存量。

二是推进“五社联动”与志愿服务融合发展。健全县、乡、村三级志愿服务协调机制,深化“村(社)吹哨、志愿报到”模式。开展党建引领“专业社工+志愿服务”深度融合试点,广泛开展面向“一老一小一困”等群体的精准志愿服务。持续做好“三区”社会工作人才支持计划,推进水电移民治理试点工作。

三是强化社工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202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落实相关激励政策。分领域、分层级开展社工人才培训,重点赋能本土社工机构和社工人才。支持本土社工机构优先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动专业社工服务向水电移民安置点、新就业群体等领域延伸,提升服务专业化水平。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本年度纳入本套预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数共1个,比上年减少0个;独立核算机构数共1个,减少0个。

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11名,工勤2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10名,工勤人员2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8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2万元。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收支总预算387.84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39.24万元,增加148.60万元。增长62%,原因:2026年人员增加及项目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8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支出总预算387.8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7.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9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收支总预算387.84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239.24万元,增加148.60万元。增长62%,原因:2026年人员增加及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87.84万元,较2025年拨款总数239.24万元,增加148.60万元。增长62%,原因:2026年人员增加及项目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支出预算387.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9.12万元,占比77.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5万元,占比12.31%;卫生健康支出17.04万元,占比4.39%;住房保障支出23.92万元,占比6.1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社会工作事务(款39)行政运行(项01):2026年预算数241.1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新型领域、基层治理工作经费、档案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社会工作事务(款39)其他社会工作事务支出(项99):2026年预算数58万元,主要用于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专员薪酬资金、社区工作者薪酬资金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6年预算数31.9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2026年预算数15.86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1):2026年预算数13.8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费。

6、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3):2026年预算数3.1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6年预算数23.92万元,主要是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9.84万元。

人员经费289.7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0.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定额经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2025年“三公”经费9.75万元,减少0万元,减少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14万元,较2025年预算37.49万元相比增加2.65万元,增长7.06%,主要原因为2026年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6年,单位有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中核定车编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2026年度一般资金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6年中共黑水县委社会工作部(本级)开展绩效管理的项目2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万元。其中:人员类、公用经费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58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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