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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木林镇

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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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知木林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知木林镇维多村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2000

联系电话:0837-6734168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主要领导:

姓名:尕让多瓦    职务:镇党委书记

机构职能:

(一)加强党的领导,抓好基层党建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履行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讨论和决定辖区内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法制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其他应当由党委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4.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5.指导农村党建,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统筹抓好镇机关、村(社区)、驻辖区单位、行业、“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两个责任”,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要求。

6.加强基层社会宣传、舆论引导、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工作,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党建引领基层体系,强化基层治理平台建设,进一步增强党在农村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二)统筹经济发展,实施乡村振兴

1.负责辖区经济发展工作,执行辖区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参与区域内土地利用、产业发展等规划编制,对区域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政策提出意见建议。落实辖区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和“四好农村路”建设等。

2.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关于实施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进宜居乡村建设,增强乡村振兴内生动力。

3.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4.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本级财务及集体资产,协助做好税收征管工作,指导、监管村级财务和资产管理工作。

(三)组织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1.加强镇综合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做好村(社区)服务配套设施和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提升便民服务质量。

2.负责教育体育、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计划生育、医疗保障、低保救助、助老助残、殡葬管理、文化旅游、民族宗教、移民搬迁、农技推广、农民工、妇女和未成年人保护等公共服务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

(四)领导基层治理,维护社会治安

1.负责辖区公共安全及安全生产监管、应急管理工作。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做好安全生产、防汛、消防、森林(草原)防灭火、减灾救灾、防疫、气象灾害防御、食品药品安全、地质灾害防治等应急管理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隐患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等工作。

2.承担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加强法制建设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贯彻落实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及时化解辖区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等活动,稳妥处理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指导村(社区)村民(居民)自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完善村规民约,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负责国防教育,承担国防动员、征兵、民兵预备役、双拥等工作。

5.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坚决与民族分裂活动和邪教组织斗争。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五)完成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财务、后勤等工作。对应县委办、政府办、人大和政协机关、改革办、机构编制等部门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指导管理,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流动党员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统筹辖区内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工作。负责本镇机构编制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工作。

(三)应急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等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应急抢险和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演习以及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工作。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农村老旧危房安全排查,落实农村老旧住房安全监管和住房安全宣传引导职责。负责健全执法配合联动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工作。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省政府下放权限,以乡镇名义行使行政处罚权。

(四)社会治理事务和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处置辖区内的重大治安问题,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稳、禁毒、反诈、反邪教、扫黑除恶、微网实格管理等工作,健全完善基层治安防控体系。推动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信访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本行政区域突出的治安问题。

(五)生态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参与拟订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及建议。负责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配合开展辖区内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旅游开发、移民搬迁、土地流转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宜居乡村建设。统筹、指导、监管辖区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生态环境和村镇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生活、生产、经营、农业等污染的监督检查和防控整治工作,指导辖区内生态农业、牧业建设。负责辖区内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参与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承担乡道、村道建设规划编制。负责辖区内村镇管理等工作。负责村镇公用设施管理、秩序维护、临时摊位和临时停车场的统一规划及管理。

)便民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挂黑水县便民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牌子,副科级事业单位。牵头承担便民服务和退役军人管理等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负责宣传贯彻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落实。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帮助退役军人了解相关政策法规。

)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挂黑水县卡龙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主要承担农技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畜牧兽医等涉农服务工作。承担乡村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承担林业、水务、乡村建设等方面的服务工作,负责乡镇统计工作。负责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旅游服务等相关工作主要承担乡村文化宣传和文化旅游事业建设、农村广播影视管理服务,组织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协助有关部门管理乡村文化市场、音像市场和文物市场。

人员编制:

知木林镇行政编制26名(含寺管所1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宣传委员,1名兼任政法统战委员),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副镇长4名(其中1名由人武部长兼任)股级职数6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便民和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编制数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农业农村和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编制数6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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