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黑水县芦花镇彩林路190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6098
机构性质:政府机构
主要领导:孔海 芦花镇党委书记
机构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挂财政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镇党委、人大主席团、政府、政协的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镇机关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文秘、档案管理、党政印章管理、信息、机要、保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负责集体资产与村级财务的指导管理,管理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各类财政资金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挂群众工作办公室、意识形态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流动党支部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等工作。统筹辖区内党员和流动党员的发展、教育、管理和党费收缴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和群众工作。负责本镇机构编制管理及人才队伍建设、干部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挂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负责公共事务综合管理。统一领导教育体育、科学、卫生健康、民政、文化等社会事业建设工作。负责应急体系建设、制度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灾等日常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森林草原防灭火、地质灾害防治、卫生防疫等工作。负责应急抢险和应急队伍建设、管理、培训、演习以及应急设备和物资的储备、管理等工作。负责应急值守工作。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农村老旧危房安全排查,落实农村老旧住房安全监管和住房安全宣传引导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寺庙管理所。负责寺庙僧人管理等工作。
(五)维护稳定和基层治理办公室。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开展人武、政法、统战、信访、稳定、民宗、群众、防邪和网格化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法治建设,配合开展调解和帮教管理,承担辖区内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工作。协助司法机关开展打击违法犯罪和禁毒、扫黑除恶活动。负责流动人口、外来僧道管理。负责基层自治建设和民主法治建设,指导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换届选举。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国防动员和兵役服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扶贫开发办公室牌子。负责参与拟订镇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辖区内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公共服务资源布局、重大决策提出意见及建议。负责经济工作的指导、协调、服务和监督管理。负责优化营商环境建设。负责统筹、协调、指导、配合开展辖区内经济结构调整、项目建设、招商引资、旅游开发、移民搬迁、土地流转等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扶贫开发、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推动宜居乡村建设。统筹、指导、监管辖区内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等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和发展。负责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统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生态环境和城镇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城镇管理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工业、生活、生产、经营、农业等污染的监督检查和防控整治工作,指导辖区内生态农业、牧业建设。负责辖区内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参与重大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城镇公用设施管理、秩序管理(户外广告空间资源和区位设置及外观形式等)、临时摊位和临时停车场的统一规划及管理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便民服务中心,挂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牵头承担便民服务等工作,负责农民工输出、培训、维权、回引及返乡创业服务等工作。
内设机构:
芦花镇现内设室包括,党政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社会事务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寺庙管理所、维护稳定和基层治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和乡村振兴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
芦花镇现有编制46名,其中,行政编制32名,事业编制11名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3名。其中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兼镇长1名,人大主席1名;党委副书记2名(其中1名兼任宣传委员,1名兼任政法统战委员),纪委书记1名,组织委员1名,副镇长4名(其中1名由人武部长兼任)。寺庙管理所所长由分管寺庙工作的副职兼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