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4-03-29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配套适合县情的实施办法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编制全县重要江河的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拟订全县水利发展目标、发展战略以及编制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拟订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县水资源,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拟订全县和跨县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和水土保持论证制度。按规划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3.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组织编制防汛抗旱应急水量调度方案,编制防御洪水抗旱调度方案。

4.按照管理权限编制、审查全县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初审、转报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负责水利设施的管理与保护,负责全县重要江河、湖泊、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管理和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河道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农村饮水安全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5.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县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承担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6.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和协调跨县或部门间水事纠纷,承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利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承担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和定额管理。承担水利统计工作。

7.拟订水利行业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全县水利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利资金进行管理、监督和内部审计。研究提出有关水利方面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和管理。

8.负责全县水利方面的科技与外事工作,组织本县重大水利行业科学研究的技术推广。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质量标准和规程、规范,承办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涉外事务。

9.完成县委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局将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的重要文件和重要精神,创新工作举措,扎实工作作风,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1.压实水利行业责任,全力以赴推项目抓投资

(1)坚持水利规划先行。以《中小河流系统治理方案》和州级《防洪规划》为依托,全面开展大黑水河沙石多镇、小黑水河卡龙镇中小河流治理现状调查,全面启动“幸福河湖”建设规划工作。

(2)狠抓项目前期工作。4月底前全面完成岷江阿坝州黑水县色尔古镇延伸段、维古乡段防洪治理工程、岷江阿坝州黑水县扎窝镇、晴朗乡段防洪治理工程、黑水县小黑水河知木林镇格基村至维尔河坝段防洪治理工程、黑水县龙坝沟龙坝村、洛多村、二巴郎村防洪治理工程4个项目前期要件办理。

(3)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推动西尔芦色灌区维修养护项目建设;6月底前全面完成黑水县黑水河木苏镇段堤防工程建设任务。

2.统筹发展和安全,夯实基础除隐患保平安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统筹做好防汛减灾工作,加快防洪基础设施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1)创新开展防汛减灾工作。一是对188处山洪灾害危险区“三个责任人”进行调整、更新和完善;落实5座水电站水库行政、技术、巡查“三个责任人”。二是常态化开展防汛隐患排查;三是扎实开展山洪灾害防灾减灾避灾专项行动。

(2)完善水旱灾害防控体系。推进防洪治理项目1个,完成综合治理河长3公里,开展清淤疏浚17.4公里,防灾减灾体系得到全面提升。

3.坚守生态绿色发展,守护河湖安澜

围绕州委十一届五次全会上提出的加快构建“一屏四带、全域生态”发展新格局,治水管水理念始终坚持生态水利为先。

(1)河湖长管理有名有实。持续推进“三长”河湖管护协作机制,编制30条重点河流年度工作清单,保持河道砂石资源管理高压态势,编制《河道采砂年度实施方案》、《黑水县幸福河湖建设规划方案》等。

(2)水资源监管有力有效。明确年度用水总量控制目标0.18亿立方米,抓好取水许可和日常监管,完成节水型机关创建1个,扎实开展下泄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工作。

(3)涉水环保问题分类有序推进。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从严治理各类违规占用岸线、私挖盗采、超批复开采等各类河湖突出问题。

4.突出乡村振兴为主线,全力做好农村水利建设

加快推进以乡村水务为引领的“新农水”发展和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筑牢水利支撑。

(1)坚决守住农村饮水安全底线。投入中央资金302万元,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及水质提升84个村99处,覆盖人口40176人。持续推进村镇供水规范化管理,完善《农村供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开展农村饮用水水质提升专项行动,有序推进配套完善净化消毒设施设备或者落实相关措施,提升农村供水水质保障能力。

(2)持续提升农业灌溉保障水平。推动西尔芦色灌区维修养护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完成整改任务。

(3)深入推进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强化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管。

5.聚焦关键提升服务,水利水电移民稳妥有序

(1)突出年度工作重点,稳步推进移民安置。

(2)加强后期扶持管理,助力移民稳定增收。按时拨付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加强后扶项目资金管理。

6.监管与管理并重,推进涉水管理标准化

(1)规范全州水事秩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加大日常巡查工作。

(2)认真开展质量监督,强化大质量管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事业编制19名,在职人员总数19名,其中:事业管理人员3名,事业专技人员16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42489.14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626.83元,卫生健康支出270596.17元,住房保障支出366905.43元,农林水支出2876360.71元。黑水县水务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4242489.14元,较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0.00元增加4242489.14元,增加100%。原因:新增单位,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收入预算4242489.14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242489.14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4242489.14元,其中:基本支出4242489.14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242489.14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0.00元增加4242489.14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新增单位,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42489.14元,较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0.00元增加4242489.14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新增单位,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4年预算总支出4242489.14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626.83元,占总支出17.17%;卫生健康支出270596.17元,占总支出6.38%;住房保障支出366905.43元,占总支出8.65%;农林水支出2876360.71元,占总支出67.8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4年预算数4242489.14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626.83元,卫生健康支出270596.17元,住房保障支出366905.43元,农林水支出2876360.71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预算数485751.25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预算数242875.58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预算数212516.17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4.农林水支出(213)水利(03) 水利行业业务管理(04)预算数2876360.71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预算数366905.43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242489.14元,其中:人员经费3776989.14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65500.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500.00元,其中: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00.00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0.00元,原因:新增单位,预算增加。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增长2000.00元,原因:新增单位,预算增加。2024年公务接待费用于公务接待、公餐宴请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2023年增加47500.00元,原因:新增单位,预算增加。

 2024年水务服务中心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00.00元,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公务用车保险费等方面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00元,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    

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2024年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65500元较2023年预算相比增加465500.00元,增加100%,原因是新增单位,预算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00元,本单位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黑水县水务局水务服务中心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整体绩效目标管理1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242489.14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03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单位公开)-197102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