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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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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黑水县财政局

办公地址: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黑水县芦花镇正街71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2172

机构性质:机关

主要领导: 张业全 局长

          

机构职能:

(一)拟订全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二)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税政事项。

(三)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政府委托,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四)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组织制定全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六)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七)牵头编制全县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负责加强对地方金融行业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县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县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订县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县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八)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九)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十)负责办理和监督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负责管理全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金融相关工作,做好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的协调、督促和落实。

(十四)加强与各级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负责全“7+4”类机构的日常监管,做好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和风险处置有关工作。

(十五)指导全地方国有金融企业党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非公金融企业党建工作。负责金融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

(十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七)完成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加强和完善现代金融监管,转变监管理念和监管方式,坚持既管合法又管非法,持续提升监管的前瞻性、精准性、有效性,强化中央和地方监管协同,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十)有关职责分工。

1.税收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组织县税务局等部门提出地方税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贯彻执行收民族自治法规及相关配套政策,提出并组织审议税收政策建议,与县税务局共同上报和下发。县财政局负责在授权范围内对税收政策进行解释,县税务局对执行过程中的征管和一般性税政问题进行解释,并向县财政局备案。县财政局按照管理权限办理全县关税政策事项,并参与提出关税政策建议。

2.非税收入管理职责分工。县财政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制度,负责非税收入账户、收缴方式、退付退库等管理。县税务局等部门按照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等有关规定,负责做好非税收入申报征收、会统核算、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和违法处罚等工作,有关非税收入项目收缴信息与县财政局及时共享。

3.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县公务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具体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接受财政局的指导和监督检查。级行政事业单位具体承担所属事业单位及派出机构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4.各类投资资金职责分工。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拟订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会同有关部门执行政府私募股权基金出资的标准和规范。财政局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并会同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

5.地方非公金融企业党的建设。县财政局配合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指导地方非公金融企业党建工作。

6.知识产权交易职责分工。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知识产权规范交易的政策措施。财政局负责监管知识产权交易场所。

7.公务用车管理职责分工。财政局负责全行政事业单位执法执勤用车及级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县公务服务中心负责全行政事业单位除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外的其他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安全和本部门预决算、财务会计管理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信息、新闻宣传、交办督办、绩效管理、效能建设、政务公开、政务接待、综治维稳、信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综合性文稿起草、政策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管理和审批机关各项经费的使用。负责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人事教育。负责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队伍建设教育培训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党组事务。负责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及机关纪检等工作。

承接州财政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预算国库股。负责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组织编制中期财政规划。编制年度级预决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组织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的编制、审核等工作。组织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汇总年度全财政预算。国库工作。负责组织预算执行、监控及分析预测。组织实施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组织拟订全国库管理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管理财政和预算单位账户、财政决算及总会计核算。拟订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库现金管理有关工作。

承接州财政局预算科、国库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三)综合管理股。负责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提出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财政信息数据库建设。开展财政政策调查研究工作,拟订政府购买服务制度。提出收入分配政策建议和改革方案。管理住房改革和保障资金、财政票据。贯彻落实土地、矿产等国有资源出让收支政策。承担彩票管理、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有关工作。法规税政工作。负责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税政事项组织起草财税相关配套政策。负责提出地方税种增减、税目税率调整、减免税等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方案并开展税源调查分析。组织制定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及政策。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和财政普法工作、重大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及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相关工作。指导本系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制定财政执法责任制度并组织监督检查。政府债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承担政府债务规模控制、限额管理、预算管理、债券管理、风险防控、统计分析、考核评价、信息公开。加强政府隐性债务监管,抓好全口径地方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承担政府外债相关管理工作。金融工作。负责拟订相关金融监督管理有关规章制度并做好组织实施,承担监管对象监测、风险分析和监管评价等工作,根据风险监管需要开展调查,根据授权依法采取监管措施,开展风险处置。承担金融业相关改革开放政策研究与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对经济金融形势、监管方法和运行机制等开展研究,提出相关监管政策建议。加强与各级金融监管机构的沟通联系。负责金融对外交流合作相关工作。负责与各级金融监管机构和级相关部门联系工作。拟订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财政金融互动政策等。承担财政政策与金融监管、金融体制改革协调配合相关工作。承担金融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研究分析全金融业运行情况,拟订全金融业发展规划,督促落实委、政府金融工作部署。承担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维护地方金融秩序。承担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管理职责,依法依规行使国有金融资本管理职能。负责组织实施国有金融资产产权管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财务监督管理、薪酬管理等工作。会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管理全会计工作,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指导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工作。管理全会计人员的考试和业务培训。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集中承担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批等工作,推进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承接州财政局综合科、法规税政科、政府债务管理科、金融科、会计科(行政审批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四)行政事业股。负责行政、政法、涉外交流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涉及港澳合作与交流事务的财政有关事项。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管理。拟订行政性经费财务管理制度,提出开支标准和定额。教育文化工作。负责宣传、文化体育和旅游、风景名胜管理、科技、教育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由财政局代表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级文化企业相关工作。拟订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农业农村工作。负责农业农村、水利、气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财政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关工作,统筹安排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提出有关农村综合改革政策措施建议。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林业草原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促进资源节约、地灾治理、生态保护修复、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测绘、国家公园建设、应急管理等方面的财政政策建议。社会保障工作。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审核并汇总编制全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承接州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行政政法科、科教与文化科、社会保障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五)经济建设股。负责发展改革、工业、交通、能源、商贸、粮食和物资储备、建设、军民融合发展等方面的部门预算和相关领域预算支出有关工作,提出相关财政政策建议。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财政管理工作。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全县政府采购政策和管理制度。负责审核县级政府采购预算。核准县级政府采购方式。监督管理县级政府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及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办法,开展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和执行等管理工作。推进县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作。落实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承担资产评估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全县党政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及县级党政机关特种专业技术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的审批及监督管理工作。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工作。负责牵头建立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制度机制。负责重大财政政策落实、财经纪律执行、行业执业质量等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有关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事前绩效评估、事中绩效监控、事后绩效评价工作,督促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和评价结果应用工作。负责本部门内部控制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

承接州财政局经济建设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资产管理科、财政监督与绩效管理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人员编制:财政局行政编制1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股级领导职数5名。

机关后勤人员事业编制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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