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黑水县芦花镇森工半岛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2228
机构性质:党政机关
主要领导:胡鹏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机构职能:
(二)研究县政府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县政府的事项并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审批。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对县政府部门间争议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县政府领导决定。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组织专题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对策建议。
(三)承担县政府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领导调研的组织筹备和会务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四)承担上级重要批示、指示、交办事项,以及县政府决定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交办事项催办督办、跟踪问效、通报报告工作。
(五)指导、协调、推进、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政务信息搜集、整理和报送工作,为县政府领导决策和指导提供信息服务。负责行政机关行政效能建设。
(六)组织办理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七)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检查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部门值班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八)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外事、港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对外事、港澳工作的决策部署,并负责监督检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全县外事、港澳和友协工作。
(九)贯彻执行有关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国防动员有关规划计划、实施方案、防空方案和政策。负责国防动员、人民防空组织指挥相关场所、设施、指挥通信系统和使用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国防动员综合协调、督导落实、督查考核、监督检查工作。组织修建公用人民防空工程,协同推进和指导国防动员专业保障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国防动员潜力调查、宣传教育工作。
(十)负责统筹协调全县政府职能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政务服务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组织县级部门(单位)受理、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及其他政务服务事项。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监督工作,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机关事务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周转房的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的审批及日常管理工作,参与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县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文秘股。负责县政府领导的讲话稿、《政府工作报告》等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和校核,起草、审核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各类常规文件,承办上级、其他县(市)和县级部门来文来电办理、会务和督查调研工作。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党组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等综合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协助县政府领导开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跟踪调研。负责上级重要批示、指示、交办事项,以及县政府决定事项、重点工作、重要部署和县政府领导的批示、指示、交办事项督查督办、跟踪问效、通报报告工作。负责协调、指导、督促涉及县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负责民生实事的日常联络和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州对县年度目标考核工作、办公室年度目标自查自评和对乡镇、县级部门的考评工作。
(二)信息股。负责来文来电的收发、登记、运转、清退、销毁及归档工作。负责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出公文的校对、运转、印制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公文交换系统运维管理和密码电报的分办、传阅、印发、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机要、保密、档案、印鉴管理等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政府信息工作,负责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编辑工作,向州政府报送政务信息。负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全县数字政府建设工作。
(三)行政财务股。负责县政府领导的服务事务和机关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财务管理、固定资产管理、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编制、绩效管理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值班值守和值班信息报送,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值班值守工作。负责全县外事、港澳交流合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日常管理,参与公务用车改革工作。负责县级机关周转房的分配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县级机关行政办公用房的建设、调配、维修、权属登记、监督管理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负责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承担产权界定、清查登记、资产处置等工作。
(四)国防动员股。负责县国动办综合文秘工作,牵头组织研究和起草有关国防动员、军事设施保护、人民防空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拟订相关政策、标准和规范,牵头组织编制相关规定、规划、计划和实施预案。牵头组织开展国防动员综合协调、督导落实和督查考核工作。负责国防动员需求衔接、任务承接和工作对接。协调推进国防动员重要政策、重点任务、重大项目、专项工程落实,协同开展国防动员能力检验评估。承担国防动员领域军民融合有关工作,拟订有关事项建议,推动落实有关决定事项,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指导军事设施保护工作,参与军事设施保护区域划定、撤销和调整工作,推动建立和落实军事设施保护工作机制,协同开展军事设施保护军地检查和评估工作。组织指导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和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
(五)政务服务股。负责拟订全县政务服务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推进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监督进驻和退出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牵头编制政务服务效能工作通报,组织开展政务服务工作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负责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的制度、办法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推进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负责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组织开展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服务的调查研究、评估分析。负责受理违反公共资源交易规定的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进行处理。负责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绩效考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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