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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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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黑水县卫生健康局

办公地址:黑水县芦花镇西街15幢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2507

机构性质:机关单位

主要领导:尕让泽仁

领导姓名:尕让泽仁  职务:党委书记、局长

          王    虹     职务:党委成员、副局长
              新    保     职务:党委成员、副局长 

机构职能:

(一)拟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卫生健康、中(藏)医发展政策。
    (二)牵头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三)负责制定并推动落实全县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
    (四)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医养结合政策,建立和完善老年人健康服务体系,推进老年人健康管理与服务。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照国家和省州相关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依法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
    (六)负责职能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
    (七)拟定全县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八)负责承担全县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健康政策建议。
    (九)指导全县卫生健康工作。
    (十)贯彻落实干部医疗保健政策措施。
    (十一)依法依规履行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负责全县职业病防治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职能转变。卫生健康局应当强化对全县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领导和工作协调,坚持将预防关口前移,健全多渠道监测预警机制,建立智慧化预警多点触发机制,推动公共卫生服务与医疗服务高效协调、无缝衔接,完善公共卫生重大风险评估、研判、决策机制,提高评估检测敏感性和准确性。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构建常态化和应急动态衔接的基层治理机制。
   人员编制:
   县卫生健康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1名(兼副局长);股级职数2名。保留机关工勤人员控制数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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