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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供销社

发布时间:2026-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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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黑水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办公地址:黑水县西街95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2745

机构性质:参公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

领导姓名:陈志军职务:供销社主任

机构职能:

1.宣传贯彻中央“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决策部署,负责全县事业供销合作事业发展。
    2.负责研究制定县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服务基层合作社系统改革发展。
    3.履行社有资产运营指导和监督管理职责,发展社有企业,确保社有企业为农服务方向,落实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安全责任。
    4.根据授权对重要生产生活资料的经营、储备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
    5.开展农业生产经营服务、城乡消费品流通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服务和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等业务活动。
    6.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基层供销合作社,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
    7.推进供销合作社法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和行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议,维护黑水县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8.组织县供销社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经营,培育农产品市场,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培育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9.管理和指导乡镇基层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监事会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信息宣传、文书档案,机要保密、依法治社,机关党的建设、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因私出国(境)。负责县供销社监事会日常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组织协调开展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重大投资等监督检查工作。
    (二)业务股。指导系统企业改革发展、金融业务合作、合作发展基金工作;负责系统发展规划拟定、大数据平台建设、统计及经济运行分析工作;指导系统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开展农资及农产品等重要生产生活物资经营储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数字供销网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系统现代流通网络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日用消费品下乡、品牌推广工作;推动系统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单位发展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体系建设。
    (三)财务股。负责联社财务收支和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系统财务、会计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管理工作;负责资金的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负责省、州、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汇总系统财务会计报表;负责内部审计工作。指导系统审计工作;配合开展社有企业重大经营项目的评审、风险控制工作。
   (四)基层股。负责组织指导城市社区经营服务网点规划、布局、建设工作;负责全县供销社系统行业指导体系建设工作、基层组织建设、综合业绩考核及评价工作;负责全县供销合作社系统综合改革工作;指导系统冷链物流骨干网建设;负责维稳信访、应急处突、安全生产、防灾减灾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

机构编制数:

县供销社机关事业编制12名。已用编制11名。
    其中:理事会主任1名,理事会副主任1名;监事会主任1名,监事会副主任1名;股级职数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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