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黑水县公安局
办公地址:黑水县芦花镇长征路165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联系电话:0837-6722205
机构性质:行政单位
领导姓名:甲 歌 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高永德 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机构职能:
(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和党对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部署,结合本县实际,研究、部署、指导全县公安工作,并督促贯彻落实。
(二)分析、研究本县危害国家安全和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情况,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反动组织的各种破坏活动。
(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履行预防、制止和侦破违法犯罪案件,处置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业;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特种行业,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管理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在县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六)协助管理全县公安消防,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实施消防管理,监督消防法规的落实。
(七)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负责处理交通事故;依法管理机动车辆和驾驶员。
(八)组织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监督管理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核;实施、指导县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工作,实施执法监督,承担县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委托的对劳动教养人员的审批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来我县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禁毒工作;承担县禁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四)规划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建设;组织实施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负责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管理工作。
(十五)规划全县公安机关警务保障建设,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落实警务保障。
(十六)指导全县内森林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七)规划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教育培训、公安宣传计划和措施,并监督落实;按规定权限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和警衔申报,协助上级公安机关、人事部门做好民警的考试录用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十八)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组织指导并实施警务督察工作;查处、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九)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1.指挥中心(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县公安信息的收集、报告工作;负责对全县公安工作统一指挥、决策、调动、协调;负责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全局机要保密工作;负责拟定全局性工作计划安排、总结,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局机关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交办提案的处理工作;负责全局主要业务工作的考核。
2.政工室
负责全局民警队伍的管理工作;负责我县公安队伍的理论学习、思想、文化、纪律、作风建设、党组织建设;负责公安民警警衔评授的申报工作;负责全局公务安民警招录、任免、考核、奖惩、调配、工资福利、机构编制及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申报工作;监督检查局党委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各单位和民警开展立功创模活动;负责全局“夺创评”竞赛活动;负责全局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局公安业务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宣传工作;负责共青团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妇女、计划生育、拥军优属工作。
3.纪检监察室(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局机关的纪检、监察、审计工作;监督、检查指定监察对象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命令的情况;组织、协调、查处重大、复杂的干警、职工违纪案件,开展信访及接访工作。对全县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警务活动中执行法律、法规、命令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人民警察警容风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纠正;受理公民、法人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的检控;依法保护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的合法权益;现场处置军警、警民及警种之间的纠纷。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对违纪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查处工作。负责对本局及其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内部审计。负责全局警务督察工作;负责全局各单位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警纪规定、禁令以及执行县局决定、制度情况的现场督察。
4.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挂出入境管理大队牌子)
掌握研究敌情状况和社会政治方向,为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稳定方面的情报信息及对策;侦破危害国家安全的各类政治性案件和反动会道门等邪教组织案件;处置和查办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突发事件;侦控和调查非法刊物、非法宗教、境内外敌对势力和反动组织的渗透、颠覆、破坏活动。
负责掌握、分析全县出入境管理的信息;指导和承办公民因私出国、赴港澳台探亲、旅游、留学、定居的审批管理工作:负责审核签发港澳台同胞入出境证件;承办本县外籍华人、华侨回国定居的审批、发证和台湾居民回内地定居的呈批工作;进入本县考察、旅游、探亲、工作的外国人管理工作。
5.刑事侦查大队(挂经济犯罪侦查大队牌子)
负责指导、落实全县刑事侦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犯罪情况;组织、协调或直接侦办重大、特大或跨省、县刑事案件;指导全县缉毒戒毒、反黑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侦办经济犯罪案件,参与或直接侦办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指导、检查、监督全县经济犯罪情况,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动态,提出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对策;指导县级金融、财税部门和其它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点要害单位开展安全防范工作。
6.交通管理大队(挂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
交通管理大队下设2个中队分别为:特勤中队、执勤中队
指导、监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分析研究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提出对策;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监督机动车辆安全检查管理;参与对汽车、民用改装车和摩托车生产企业产品实施目录管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
7.治安管理大队(挂爆炸危险监管大队牌子)
指导、查处全县违反户口、居民身份证管理的案件;指导常住、流动人口管理;提供人口统计资料;指导、监督、制作身份证,发放户口证件等,规划、指导人口信息计算机管理系统建设。指导、落实县治安管理工作;指导、查处违反治安管理案件工作,负责对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以及对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等工作;负责对保安行业的管理;指导公安派出所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
8.反诈禁毒缉毒大队(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设大队长)
负责掌握全县毒品负责掌握全县网络违法犯罪案件开展分析研判,情报产品输出和支撑打击工作。负责对全县重大涉网案件侦查工作的组织、指挥、侦办。负责对全县电信网络诈骗警情进行实时预警研判、接警处置,组织开展宣传防范工作。负责开展电信网络新型犯罪案件侦查工作。负责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预测预警、技术反制、数据侦查系统平台建设工作。承担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工作等。
违法犯罪活动动态,研究拟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办侦破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侦查或直接承办侦破重特大毒品犯罪案件。指导监督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组织、指导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和对戒毒人员的管理、治疗工作。组织、指导禁毒宣传和预防教育工作;组织、指导“无毒县区”创建工作。组织、协调禁种铲毒工作。承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9.法制室(挂信访室牌子)
指导全县公安法制建设工作;组织起草、审核本局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公安执法监督检查;指导、承担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工作,承办全县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局法制调研工作;负责全局内部执法和错案追究工作;负责全局执法质量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工作;负责各类治安、刑事、缉毒、经济案件立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全局各业务所、队承办案件的劳教、报捕审查工作;负责对各业务所、队刑事、行政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对业务所、队办理的行政处罚和使用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案件进行审核,对使用刑事强制措施的刑事案件进行审核;负责对业务所、队办理的刑事、治安案件进行审核;负责对全局治安案件的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承办各种法律手续;负责法律宣传普及和全局法制业务辅导工作。
负责登记信访事项,并受理属于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的信访事项;对所受理的信访事项按照职责分工转交有关部门、有关警种办理,或者自行办理;协调办理重要信访事项;承办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事项;向局内部门转送或者交办信访事项,并对其提交的办结报告进行审核;对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书面答复或者告知信访人;督促、检查、指导本级公安机关其他部门的信访工作;对在信访工作中发现民警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向有关部门转交并提出处理建议;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加强、改进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建议。
10.警务保障室负责拟定全局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负责全局公安装备的计划、组织、管理与分配;编制全局经费预决算;管理监督公安专项经费的使用;负责全局赃款赃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国有资产、车辆管理、后勤保障、生活服务、环境卫生、义务劳动和基建等工作。
11.科技通信管理大队(挂网监大队牌子)
负责接处“110”报警;处理紧急警务,制定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工作预案;全县公安安全技术防范、设计、工程的审查、监督和日常管理;负责公安通信网络维护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全县公共信息网、国际互联网和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监察与防范;负责查处信息网络安全方面的违法和犯罪案件;监控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防范计算机信息泄密、计算机病毒及其他计算机灾害事故的发生;负责金盾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
12.巡逻警察大队负责加强县城的巡逻防范,实行24小时全天候巡逻机制,处置l10警情,处置全县的各类突发性群体事件,预防、制止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服务群众。
13.看守所(挂拘留所牌子设所长1名,教导员1名)
负责羁押依法被逮捕、拘留的案犯,关押治安拘留人员,临时关押劳教投劳人员;负责监所管理,依法劳动改造和考核短刑犯,对判决服刑的罪犯押解投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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