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
办公地址:黑水县芦花镇团结路5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2456
机构性质:县人民政府正科级公益一类工作部门
主要领导:许龙 局长
二、机构职能
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三农”、水利、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三农”、水利、科技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县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水利、科技工作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科技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水利规划、全县水资源综合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水网建设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和全县农业科研、农技推广、农业机械化的规划和相关计划,并组织有关政策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科技创新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农垦等农业、水利、水行政管理、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科技领域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三农”方面的决策部署,“三农”有关地方性法规等。参与涉农的财税、价格、收储、金融保险、进出口等政策制定。负责全县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动物防疫工作。负责全县农业投资管理。协调烟草工业、商业相关工作。组织实施县级烟草扶持项目。指导全县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牵头开展全县农业对外合作工作。
(二)统筹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指导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负责全县种植业、畜牧业(草原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县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耕地、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负责全县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
(三)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拟订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协助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定点帮扶、社会帮扶工作,协作开展易地搬迁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全县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四)统筹指导开展大中型灌溉工程建设和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水土保持规划和实施工作。组织水土流失的预防监督和综合防治。指导河(湖)长制工作。负责协同全县有关部门开展防汛抗旱工作,负责落实防汛抗旱相关要求。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保障工作。指导并解决水事纠纷、协调查处水事案件;负责河道、河口滩涂的行政管理及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承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与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负责全县水资源管理工作,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职责。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行洪论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
(五)统筹研究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部门、行业、领域科技政策制定,组织提出科技与教育、人才协调发展的重大政策建议。起草全县科技领域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统筹科技资源配置的政策建议并督促落实,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组织拟订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并监督和实施。参与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规划建设。拟订全县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牵头全县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学研结合的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协同推进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调推动科技金融创新。组织提出促进科技安全和统筹军民科技融合发展的总体部署、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和重大任务的建议并督促落实。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和国防动员领域科技工作。建立健全科技人才培养、引进、使用、评价、激励等机制。负责推荐申报科学技术类和天府友谊奖。统筹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科技评价机制改革和科研诚信建设。指导有关部门和地方对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工作。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行政审批等工作。
(七)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九)推动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十)加强对全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一)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障食物供给安全。
(十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建立地理标志农产品协同保护和产业培育体系,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十三)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加快从传统水利向现代经济水利、社会水利、生态水利和要素水利转变。
(十四)强化科技领域战略规划、体制改革、资源统筹、综合协调、政策法规、督促检查等宏观管理职责,提升宏观管理效能,加强科技工作统一协调调度,构建一盘棋的科技管理新体制。重塑贯通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科技金融服务、创新人才支撑的科技创新全链条管理体系,优化完善工作流程,持续提升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推进创新链和产业链有机融合无缝衔接,加快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以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科技创新引领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加强对资金资源、创新平台、重大任务、重大政策的统筹协调,促进科技、财税、金融、产业、人才等政策协同联动,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加强科研项目督导评估和动态管理,全面清理规范各部门各类科技平台、创新基地等“牌子”,防止科技资源配置分散、重复、低效和“碎片化”,构建更加高效的科技创新组织体系和运行管理体系。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文书档案、机要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安全、信息、信访、绩效管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财务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有关文稿、报告、调研和史志编纂工作。牵头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维稳等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机构编制、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化建设管理和机关后勤工作。指导行业领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行业领域系统内干部培训和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行政调解、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及报送备案。承担本系统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工作。
(二)乡村振兴股。贯彻执行乡村振兴工作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乡村振兴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政策和重大问题调查研究、脱贫重点区域发展与区域协作等工作,牵头实施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统筹指导全县防止返贫常态化监测帮扶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负责牵头组织改善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提出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参与推进全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法治建设工作。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平台运用管理、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农业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及相关培训工作。牵头负责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农业水利科技股。贯彻执行农业农村、水利、科技领域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拟订相关规划和政策。负责涉农、涉水、科技领域相关工作监督管理。统筹指导粮食安全、产业发展、农村改革、宅基地管理、农业园区建设、农业技术、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农村创业、农村集体经营管理、畜牧兽医、农畜重大病虫害防治、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经济信息、农业机械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资源环境管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河道保护与管理、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河(湖)长制、水旱灾害防御、水利水电工程移民与后扶管理、科学技术创新等工作。负责农业领域、水务领域的执法。负责由县本级办理的涉农、涉水违法案件及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推进行业领域依法行政。
(四)计划投资股。提出扶持全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农村、水利、科技等方面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绩效管理。按权限审批投资项目,负责投资项目统筹整合、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研究提出财政衔接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政府采购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和改革试点。参与行业领域政策性补贴实施。
(五)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党群、监督和内部审计工作。机关党委办事机构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党组按照县委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一)核编情况。全局核定编制147个,其中:公务员10个,行政工勤3个;参公人员40个;事业编制94个(事业管理8个、事业专技86个)。
(二)在编情况。全局在编154人,其中:公务员11人,行政工勤5人;参公管理32人,参公工勤5人;事业管理5人、事业专技96人(高级职称18人,中级职称23人,初级职称50人,试用期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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