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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路分局

发布时间:2024-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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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黑水公路管理分局

办公地址:黑水县芦花镇彩林路77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2547

机构性质:事业单位

主要领导:泽旺 局长  

          李军 党支部书记兼工会     

          刘勇 副局长

机构职能:

黑水公路管理分隶属于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公路管理局。管养G347线黑水境内干线公路115.18公里。分局内设党支部办公室、行政办公室、工程股、安全股、人事股、财务股、机料股,一线养路站9个。

内设机构:

(一)党支部办公室

1.在支部书记、副书记领导下办理支部的日常事务。按照支部的安排,参加工作会议,负责作好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作好各部门的协调工作,全面、准确地贯彻党支部的决定。

2.根据党支部统一部署,做好本单位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安排、督促、检查工作。

3.坚持学习制度,协调好党支部成员理论学习活动,促进领导班子综合素质的提高。

4.积极筹备、开好民主生活会、支委会等。

5.负责党支部文件的起草和文字审核,负责来往文电的处理并做好相关信访、信息工作。

6.抓好全分局机要保密工作。

7.完成党支部、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行政办公室

1.负责全分局的文秘、政务信息、调查研究、对外宣传、应急处置等工作的管理。

2.负责起草工作计划、总结、情况汇报等全分局综合性文件、材料。

3.承办、转达、处理上级机关和领导的有关文件、指示、批示;负责分局机关来往行政文电的呈签处理;审核以分局行政名义印发、发布的各类文电。

4.负责局务会议和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会议决议、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局领导批示、指示的督办、查办等跟踪落实工作。

5.负责搜集、整理、综合分析、反馈工作情况和信息,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组织协调各股室、各养护站之间的关系,确保全分局工作正常、有序、高效运转。

7.负责对外联络、接待等工作。

8.负责分局机关公务用车、办公用具、卫生、水电、食堂等行政后勤事务的管理。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事股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动人事、工资福利的各项方针、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

2.负责全分局的人事工作,职工的年度考核、聘(录)用、调配、奖惩、退休工作。

3.负责编制和实施全分局劳动工资计划,负责职工工资、福利及职务(岗位)变动后的工资调整工作和人事、工资统计工作。

4.负责全分局职工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医疗保险及社会保障等工作。

5.负责职工群众关于劳资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程股

1.认真贯彻执行公路养护方针、政策和技术规范、规程。

2.根据上级下达的年度生产任务,提出实施方案。编制实施计划、工程设计、预算和决算;检查、督促各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拟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办理工程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

3.结合生产实际,开展科学实验。推广先进技术,组织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试点。

4.审查、编制养路生产统计资料,按时报送上级规定的各种报表并进行统计活动分析。

5.按照上级交通战备的要求,结合本局大中修工程、维修保养及防洪抢险、落实交通战备任务以及重要政治道路保障。

(五)安全股

1.组织全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省、州、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2.安排部署全分局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各养护站开展具体安全生产工作。

3.组织协调、研究解决全县公路交通行业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4.协调并督促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5.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6.组织完善道路抢险安全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应急救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7.宣传贯彻落实治安保卫、安全防火等工作的规章制度,搞好本单位内部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

8.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管理好平时与假日的值班保卫工作和来访登记、接待工作;加强对分局机关要害部门和薄弱环节的安全防治工作,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机料股

1.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机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机械在养护生产中的作用。

2.负责机械的调配、维修,搞好机械的技术鉴定,办理报废手续,搞好机械设备档案管理,保证机械的完好率和利用率要达到规定标准。

3.做好沥青油、砂、石、土料及机械油料的采购、调运、供应

4.抓好各种类型的机械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提高技术业务素质。

5.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积极完成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七)财务股

1.贯彻执行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法规,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制度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负责本单位的会计核算,并按有关制度进行收入、成本、费用的归集,正确计算财务结果。负责编制公路部门会计报表和财务报告,并定期进行财务分析。

2.执行国家关于财务收支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

3.执行上级下达和本局编制的财务收支计划、预算,筹措公路建养资金、监督公路建养资金的合理使用,审核办理工程款项的结算和支付。

4.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负责办理现金支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及时清理债权、债务及往来账款,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

5.制定并认真执行本单位的各项内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6.按照有关规定定期整理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会计资料,装订成册,立卷归档妥善保管,并按会计档案管理制度办理调阅、移交和销毁手续。

7.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的管理、核算和建档立卡工作,定期进行财产清查,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8.配合参与有关部门对有关经济技术指标、定额、经济责任制实施办法的制定和修改工作。

9.对上级机关和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负责提供有关财务会计资料。

10.负责承办单位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人员编制111人,设党支部书记兼工会主席1名,局长1名,副局长2名,隧道管理所所长1名。分局现有职工93人,管理人员17人,专业技术人员8人,生产辅助工6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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