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黑水县防震减灾事务中心
办公地址:黑水县芦花镇西街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2728
机构性质:参公
主要领导:
领导姓名:何英 职务:主任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防震减灾工作方针、政策、法律、规范和标准;组织起草黑水县防震减灾发展规划,编制黑水县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黑水县地震台站的管理和地震监测设施及观测环境保护工作。
(三)负责地震监测预报和地震震情跟踪工作。
(四)负责地震灾情速报,地震现场考察,地震灾害损失评估工作,参与制定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五)协助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制定黑水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开展震后各项应急工作。
(六)负责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产生次生灾害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工作;负责黑水县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指导农村房屋抗震设防。
(七)负责开展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
(八)负责全县群测群防“三网一员”网络的建设管理。
(九)负责黑水县人民政府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履行政府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办事部门职责。
(十)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股室工作;组织局务会、局长办公会并同有关股室组织全县性和系统会议;负责本局主要文件起草和重要公文的督办、查办;负责文电、信息、档案、保密、来信来访、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和行政管理等工作;负责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职工教育、培训和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及机关房屋、车辆管理工作;组织起草全县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负责县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监测震防股。负责全县地震监测台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县地震分析预报方案的制定并组织实施;负责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县内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负责管理全县地震分析预报工作,负责提出震情趋势研究报告;负责收集、上报全县地震监测数据资料;负责震情跟踪、震情速报、《震情动态》的编写工作;负责全县“三网一员”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地震监测预报科技研究及其成果的推广应用,开展地震科技的合作与交流;负责地震技术标准的宣传、贯彻、实施和执行监督;负责地震监测业务培训;负责防震减灾法制工作,监督防震减灾法律法规的贯彻和实施,负责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执法检查;负责全县防震减灾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修订及其宣传工作;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宣传教育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灾情速报工作;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监督管理,检查指导;负责抗震设防要求管理行政审批工作;负责依法对危害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建设项目申请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负责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审批工作;协助开展农村房屋抗震设防指导工作;参与震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及地震灾害考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人员编制:黑水县防震减灾局属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单位总编制8人,其中:参公编制7人,工勤编制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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