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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4-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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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黑水县统计局

办公地址:黑水县彩林路1号森工半岛1楼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2101

机构性质:国家政府机关

主要领导:

王树龙 统计局局长

机构职能:

(一)承担组织领导和协调全县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及时的责任。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国家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统计调查和统计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核算全县国内生产总值,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三)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等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全县布置的专项调查和典型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四)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和建筑业、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行业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县基本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价格、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

(六)组织全县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县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组织实施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发布制度和管理制度。

(七)承担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的工作,向县委、县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建议。

(八)执行全国基本统计制度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州和县级部门统计标准;管理全县统计调查项目;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

(九)建立并管理全县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

(十)收集、整理全县各项调查资料,开展分析对比研究。

(十一)指导各乡镇、各企事业单位的统计工作,组织对基层统计员进行业务培训。

(十二)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草拟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和其他政务信息;负责机关文秘、学习、简报、档案、机要、保密、保卫、职改、统计从业资格认证、机关接待、小车管理、财务等行政事务;协助做好党务、纪检以及工、青、妇老干部管理工作;督促检查局机关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卫生清扫工作;负责后勤保障等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保证机关正常有效运转。

(二)国民经济核算综合统计股:负责全县国民经济核算、民营经济核算、综合统计工作;定期编制《月度经济信息手册》、《年度领导干部工作经济手册》;统一管理和对外提供统计资料;对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进行预警分析;搜集整理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的各项经济指标和本县其他相关经济指标的汇总;提供国民经济核算和社会发展核算资料及有关分析研究报告;承办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普查中心:负责研究全县普查计划,解决普查专业技术方面的各类问题,组织实施全县人口普查、农业普查、经济普查、等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工作,对各项普查以及专项调查数据进行数据处理和开发应用,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业能源投资统计股:负责全县工业、能源、建筑、交通运输、邮电、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城镇住户调查、计算机管理等统计工作,及时清理投资、搜集项目和“三上”或企业入库申报工作;建立健全统计台账,整理和提供有关统计资料和分析报告。做好统计信息咨询和网络服务,协助其他股室做好统计数据处理,及时对机器设备进行保养和简易维修;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五)农村经济统计股:负责全县农业综合、农村住户调查、贫困监测调查、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搜集、整理、撰写和提供统计资料及统计分析报告;组织和指导全县农村住户调查点的调查工作;负责全县农村经济调查资料的审核、汇总、分析和资料提供;做好各种临时性的专项调查、分析工作;指导农村基层统计工作的建设;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商贸服务业统计监测股:负责全县经贸、劳资、人口、服务业、旅游监测等统计工作,组织实施限额以下批发零售贸易业住宿和餐饮业抽样调查、成品油零售统计等统计调查工作,准确、及时、全面地搜集、整理和提供上述各行业统计分析报告,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人员编制:

黑水县统计局编制14人,实有14人(其中公务员5人,参公6人,工勤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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