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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布时间: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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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黑水县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芦花镇南街22号

工作时间:8:30-12:00   15:00-18:00(夏季)

          9:00-12:00   14:30-17:30(冬季)

邮   编:623500

联系电话:0837-6722564

机构性质:机关

主要领导:

领导姓名:尕让多瓦    职务:

县教育和体育局党委书记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州、县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改革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并协调指导实施,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和督查检查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

(三)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并指导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各类学校教师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指导各类学校的统战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工作。组织实施省内优质学校对口帮扶深度贫困地区中小学校工作。

(四)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德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及乡村少年宫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民族团结教育工作。

(五)综合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依法组织教育执法,督导、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学校履行教育职责情况,对基础教育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教育收费的政策规定,负责县级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指导学校的基本建设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牵头办理教育民生工程。

(七)负责全县普通高校、普通高中、中专、成人招生和高等自学考试政策的宣传、贯彻,负责组织考生报名、考试,审查并组建考生档案、送档及录取工作,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

(八)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和协调,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办学体制、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负责全县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协调全县民办教育管理工作,指导民族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工作。

(九)统筹规划和指导民族寄宿制标准(规范)化建设和双语教学发展规划,指导民族寄宿制和双语教学的管理。

(十)协调组织实施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承担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一)规划、指导和协调全县教育系统的科研、科普、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和教科研成果的应用和推广,指导各类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和实验室、图书馆建设、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导学校后勤工作,组织审定教材和教学用书及资料,负责县内教育事业单位采购及监管工作。

(十二)指导教育学会、科辅协会等教育社团工作,宏观管理和指导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三)主管全县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文字规范、普通话师资培训和本地民族语言文字教学工作。

(十四)指导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执行,负责和指导学生资助工作,牵头办理对口帮扶等相关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指导学校的安全、稳定、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

(十六)负责拟定青少年(学校)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组织实施,指导各级各类体育学校的建设和青少年业余训练及相关活动,

(十七)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综合股。(县委教育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县教育秘书组日常事务。承担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资产管理、安全、保卫、后勤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保密、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新媒体建设、电子政务、政务协调、政务信息、绩效管理、督查督办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办教育年鉴和教育志编纂工作;负责软件正版化管理、电视电话会议管理、办公系统管理;负责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相关工作。

负责实施教体局党委对机关、校(园)党(总)支部党建目标的管理考核、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及督促检查指导党费收缴、党员年报等管理工作;负责舆情监控、信息网络安全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及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县级教育经费内部审计。

统筹安排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信访工作;负责部门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行政调解、依法行政、普法和依法治教有关工作;负责本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

规划、指导全县教师队伍、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教育管理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负责和指导优质学校对全县的对口支教工作;负责全县教师招聘有关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和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负责和指导县教育系统干部的考察、考核、奖惩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教师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全县各校目标绩效考核和校长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并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推荐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知识分子和专家(不含外籍专家)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参与有关学校领导班子的研究和考察工作,负责各类学校的统战工作;负责机关和全县各校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落实教师待遇相关政策工作。

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专款、教育投资和有关经费管理的政策和措施;牵头办理教育民生工程相关工作;监测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负责指导局属事业单位经费;检查监测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县教育经费,县级各校、单位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

学校建设规划、项目实施与监督、学校维修改造、设施设备购置、固定资产管理、营养改善计划实施规划等工作;贯彻落实省、州、县项目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协助有关部门监督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县学校基本建设和校舍管理工作,负责编报学校省、州、县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建设规划和校舍房产管理工作;指导生产劳动基地和生产实习基地建设。

负责起草有关教育的规章及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承担教育系统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贯彻落实省、州、县改革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布局调整建设;承担和指导、协调全县民族教育工作,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提高基础教育普及程度等工作;统筹和指导全县寄宿制标准(规范)化管理工作、校联体建设工作;参与研究基础教育体制的综合改革,贯彻执行基础教育评估标准,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规划和管理基础教育教材建设工作,组织中小学教材和教辅的选用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

制定全县教育信息化发展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全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全县教育信息化建设,教育信息(含专报信息)采编、报送;指导和管理全县师资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双语师资培训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和组织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培训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拟定中小学、幼儿园师资学历达标、提高的规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制定中小学教师培训基地建设的规划,统筹管理全县教师进修校的建设发展、布局及结构调整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的新师资培养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指导全县语言文字研究、改革和推广工作;负责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正确使用汉语言文字,规范社会用字,组织开展推广普通话活动;负责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的组织工作;组织实施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督导评估工作;指导教育学会、科辅协会等教育社团工作,宏观管理和指导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协调解决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开展教研、调研活动;开展送教下乡活动;开展新课程评价体系的研究;拟定全县中小学学科课堂评价体系;建立教育科研信息平台,宣传、普及、推介先进的教育经验,达到资源共享。

贯彻执行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拟订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规章制度、责任机制和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并督促实施;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学校开展安全工作;组织各类安全培训,提高教育系统安全管理队伍业务素质;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县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组织对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负责和指导学生资助工作;指导国(境)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合作项目执行;牵头办理对口帮扶等相关工作。

负责全县普通高校、高中阶段招生报名考试、成人招生和高等自学考试政策的贯彻、宣传、咨询;负责组织考生报名、信息采集、资格审查、考试、志愿填报,负责组织普通高考体检工作,审查并组建考生档案;负责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负责接待、受理、查证、核实、处理各类招生考试中发生的有关问题;负责组织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标准化考点建设、使用和维护工作。组织实施教育对口援建等相关工作。组织实施藏区“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和“3+2”、三年制教育计划;贯彻落实初中毕业生升入上一级学校的职普比和升学率。指导成人教育。承接州教育局州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指导全县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全县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指导学校开展各项教育主题活动和学校校园文化建设;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中小学德育队伍、心理健康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拟订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完成中小学校体育、艺术发展年度报告;指导学校民族团结进步、科技、环境保护、体育、卫生、艺术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全县性学生体育竞赛、艺术展演、比赛活动;指导学校加强国防教育和军训教育工作;督促学校实施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监测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教育关工委工作、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及乡村少年宫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学校禁毒、防艾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协会日常工作。

负责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指导监督青少年体育锻炼标准的实施,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负责运动员学生文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青少年体育比赛组织及运动员资格审查等工作;督促指导开展全县学校体育工作,深化学校体育教学改革,提高学校体育教育质量,全面提升专业体育教学技能水平,配齐配强体育教师,开足开齐体育课,丰富青少年课余体育活动和校内校际体育竞赛活动,组织学校广泛建立运动代表队;加强体育优势、传统、特色学校建设,按照“一校一品”“一校多品”的发展模式,逐步建立体育传统学校和特色学校。

承接州教育局办公室、网络信息科、人事科、计划基建财务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科、师资培训科(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州教科所、学校安全管理科、网络信息科、州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德育科的其他工作职责,承接州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青少年体育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二)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县政府及各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负责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规范办学行为、教育教学工作、校外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等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的专项督导;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教育发展状况和质量的监测,协调第三方机构和社会力量参与教育评估监测工作;组织开展全县督学资格认证,选拔、聘任、管理全县督学;承担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教育督导的政策研究和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工作;发布教育督导评估、评价、监测报告;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接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其他工作职责。

人员编制:

县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其中1名兼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机关党委书记1名,股级干部2名。机关行政工勤人员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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