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黑水县晴朗乡红星村集体土地,面积合计0. 3238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求。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公告途径: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3日止)。
(三)本公告发布后,县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开展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具体征收时间以县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黑水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黑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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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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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公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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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单位名称 |
总面积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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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县) |
乡(镇、街道) |
村(社区) |
组(村、社区)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 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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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 |
晴朗乡 |
红星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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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38 |
0.3238 |
0.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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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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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小计 |
0.3238 |
0.3238 |
0.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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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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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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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3238 |
0.3238 |
0.2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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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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