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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人民政府关于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用地征地预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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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拟对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范围内的土地实施征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启动征收土地面积及范围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黑水县晴朗乡红星村集体土地,面积合计0.3238公顷。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土地用于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该能源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符合公共利益需求。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县人民政府对拟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二)公告途径:黑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拟征收土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栏、拟征收土地所在村组公开栏。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从2024年111日至2024年1113日止)。

(三)本公告发布后,县自然资源局将组织开展土地征收报批工作,具体征收时间以县政府发布的土地征收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黑水县2024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黑水县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

附件

阿坝黑水扎窝二期光伏发电项目拟征收土地情况明细表

 

单位:公顷

被征地单位名称

总面积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区(市、县)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村、社区)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草地

其他       农用地

黑水县

晴朗乡

红星村

 

 0.3238

 0.3238

0.2960 

 

 

 

0.0278 

 

 

集体土地小计

 0.3238

 0.3238

0.2960 

 

 

 

0.0278 

 

 

国有土地小计

 

 

 

 

 

 

 

 

 

合计

 0.3238

 0.3238

0.2960 

 

 

 

0.0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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