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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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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落实省委、州委、县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决策部署,紧扣2026年“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全县农牧业产业目标任务,聚焦特色农牧产业人才短板,系统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分层分类建强高原本土农牧人才队伍,夯实全县农业产业振兴人才支撑。

根据《阿坝州财政局阿坝州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阿州财农〔2026〕27号)精神,结合《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特制定《黑水县2026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产业主线、质量优先、全程培育,按照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现代高原特色农牧产业体系,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

二、总体目标与任务

(一)培育目标

聚焦黑水县特色种养、农产品加工、农村电商、乡村文旅等产业,通过系统化培育,提升参训学员生产实操、经营管理、市场销售能力;完善高素质农民人才储备,培育一批能带动周边群众增收致富的本土产业带头人,学员培训综合满意度达到90%以上。

(二)培育任务

资金情况:项目总预算19万元,资金来源为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资金仅用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资料耗材等培训必需环节,严禁向学员发放任何补助,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

培育规模:2026年计划培育高素质农民45名,累计培训天数不低于7天,严格执行学时管理,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不含报到返程,1学时45分钟,每日教学不超过8学时),人均经费每天不超400元。

(三)培育对象

面向正在从事或有意愿从事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服务的农牧民,重点遴选: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专业合作社骨干、村集体经济组织从业人员、返乡农民工、退役军人、农村青年、乡土手艺人;优先选择产业基础扎实、带动能力较强、发展潜力突出人员,兼顾脱贫户、监测户中有产业发展意愿人员。

三、项目进度及安排

(一)前期筹备阶段(2026年9月10月)

完成县级实施方案编制、审核备案;开展培训需求摸排;完成项目建库;通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等方式择优遴选培育机构;落实师资、实训基地,确定开班计划。

(二)组织实施培训阶段(2026年10月11月)

完成学员遴选、资格审核;培育机构严格按照审核后的开班计划组织实施,开展课堂教学、实操实训、观摩交流;落实课程考核、考勤管理;建立学员培训档案;线上学时不得超过总学时15%;完成45名学员全部培育任务。

(三)验收总结阶段(2026年11月12月)

开展项目资料核查、现场核验、学员回访;组织项目验收,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完成项目总结报告;将全部信息录入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梳理优秀学员典型案例,做好成果运用推广。

四、培训要求

(一)培育机构遴选

承担项目培育机构须满足:一是成立3年以上,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是具备教育培训相关资质或主营业务;三是配备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及匹配专兼职师资。

坚持竞争择优遴选,签订正式服务协议,明确目标任务、课程设置、质量标准、资金使用、跟踪服务、违约责任;如部分环节委托第三方实施,必须签订合作协议,培育机构对整体培育质量负总责;鼓励培训班建立临时党组织,强化党建引领。

(二)模块化课程体系设置

按照全州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目标任务,结合我县高原农牧业现状,面向农牧民开展培训,坚持实用导向,紧密结合农牧民生产实际,重点讲解农牧产业生产实操、政策法规、安全生产,本年度培训以种植技能培训为主。

严格执行《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课程学时比例:

综合素养课:不低于总学时10%。设置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课程、开班第一课(中央一号文件、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涉农法律法规、农产品质量安全、绿色发展、安全生产等内容。

专业技能课:不低于总学时70%。围绕特色果蔬、中药材、粮食作物种植、田间管理、病虫害绿色防控展开培训,适当延伸到农产品初加工、农机操作等方面。

能力拓展课:不高于总学时20%。重点涉及农文旅融合、合作社家庭农场运营管理、案例分享、学员交流研讨等。

(三)培育形式

采取课堂教学+实践实训+观摩交流相结合模式。

课堂教学:线下集中授课为主,线上学习学时不超过总学时15%,多用案例教学、互动式教学;

实践教学:依托产业基地、示范牧场开展现场实操,实行一对一现场指导;

观摩交流:选取本地及周边优秀经营主体、示范基地开展实地观摩学习;

创新本土化教学,可结合藏汉双语授课、田间课堂。

(四)师资与教材管理

师资:综合素养课程优先选用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师资;专业技能实践课聘请农技专家、“土专家”、产业能手、经营带头人授课;开班第一课由主管部门委派人员授课;配备专门跟踪服务师资。

教材:优先选用农业农村部、教育部规划教材和省级推荐教材,配套讲义、视频资料,教材教案经主管部门审核。

(五)学员管理与结业

严格班级管理制度,严禁培训期间酗酒、滋事及干扰学习的娱乐活动;做好考勤登记。

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课程考核合格,方可颁发高素质农民结业证书。

建立学员信息台账,择优纳入高素质农民人才储备库,做好项目后备人员筛选。

(六)训后跟踪服务

培训结束后1年内开展跟踪服务,服务次数不少于2次,覆盖学员不少于总人数30%。可采取技术指导、政策推送、发展帮扶、组织展销交流、技能竞赛等形式,配备专门师资开展服务,做好跟踪服务记录存档。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黑水县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统筹协调项目推进;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设立项目专项工作组,分管副局长任组长,科教站牵头,种植业股、畜牧工作站协同配合,负责方案落实、机构监管、师资统筹、档案管理、日常调度;各乡镇负责学员摸排、组织动员,确保学员遴选到位。

(二)严格资金管理

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格按照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管理规定执行,仅用于培育相关必要支出。资金拨付对象为培育机构,采取部分预拨、报账制,预拨比例由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财政局商定。严禁挤占挪用、套取骗取资金,严禁向学员发放补助,落实“谁使用、谁负责”的资金责任机制。

(三)强化全过程质量监管

建立全链条闭环管理机制。严格审核培育机构资质、开班计划,对课程、师资、学员、学时、实训基地进行把关;对存在问题班次及时督促整改,必要时责令停班。

开展培训过程监管,对培训真实性、学员满意度、资金使用开展抽查;督促承训机构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防范安全事故。用好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完整录入培训全过程信息。训后开展学员回访,回访结果纳入项目评价。项目档案资料完整留存至少5年。

(四)技术保障

由县农水科局科教站牵头组建技术服务组,联合种植业、畜牧专业技术人员,为培训授课、实训实操、训后跟踪提供技术支撑。

(五)档案与信息报送

培育机构完整收集开班计划、学员信息、课程记录、考核结果、资金票据复印件、证书发放、跟踪服务记录等全套档案。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按州局时间节点报送实施方案备案,按时报送项目进度、总结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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