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执法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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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经审核确认,现将黑水县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一、行政执法主体(52个)

(一)法定行政机关(38个)

黑水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黑水县教育和体育局、黑水县农业农村水利和科技局、黑水县民族宗教事务局、黑水县公安局、黑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黑水县司法局、黑水县财政局、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黑水县自然资源局、阿坝州黑水生态环境局、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水县交通运输局、黑水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黑水县卫生健康局、黑水县应急管理局、黑水县审计局、黑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黑水县统计局、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黑水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黑水县国防动员事务中心)、黑水县防震减灾事务中心、黑水县消防救援大队(黑水县消防救援局)黑水县芦花镇人民政府、黑水县沙石多镇人民政府、黑水县西尔镇人民政府、黑水县扎窝镇人民政府、黑水县知木林镇人民政府、黑水县卡龙镇人民政府、黑水县木苏镇人民政府、黑水县色尔古镇人民政府、黑水县维古乡人民政府、黑水县晴朗乡人民政府、黑水县慈坝乡人民政府、黑水县洛多乡人民政府、黑水县石碉楼乡人民政府、黑水县龙坝乡人民政府、黑水县瓦钵梁子乡人民政府。

(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12个)

中共黑水县委办公室加挂牌子的执法主体:黑水县档案局、中共黑水县委办公室加挂牌子的执法主体:黑水县国家保密局(黑水县密码管理局)、中共黑水县委组织部机构编制股加挂牌子的执法主体:黑水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黑水县残疾人联合会、黑水县芦花派出所、黑水县沙石多派出所、黑水县西尔派出所、黑水县木苏派出所、黑水县维古派出所、黑水县色尔古派出所、黑水县知木林派出所、黑水县扎窝派出所

(三)中央、省驻县单位及其所属组织(2个)

黑水县税务局、黑水县气象局

二、有关事项

1.以上行政执法主体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部门“三定”规定,全面正确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行政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委托行政执法的,应当与受委托的行政机关或者组织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并将受委托主体和委托的行政职权内容予以公开。

3.行政执法主体实行动态管理。因机构改革或法律法规规章修改等情况导致行政执法主体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本级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构重新审核确认后向社会公布。

         


 黑水县司法局

           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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