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四川省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作,按照《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现代农业烘干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工作>的通知》(N〔2021〕1226号)文件要求,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完成项目建成工作,现就我县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印发给你们,请在辖区范围内加强政策宣传,积极组织申报,并严格贯彻执行。
一、建设思路
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为统揽,围绕支持全县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围绕鲜活农产品,聚焦新型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加快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体系,延伸农业产业链,提升农产品供应链,提高农产品价值链,出借宣和农产品产销顺畅衔接、更好满足人民消费需要。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建或扩建一批农产品仓储保鲜设施,实现鲜活农产品产地仓储保鲜冷链能力的提升,建成布局合理、功能集成的保鲜冷链设施和冷链物流体系。
三、建设方向。围绕川粮油、川猪、川茶、川菜、川果、川药、川牛羊、川鱼等“川字号”产业,在县域内推进建设一批农产品产地烘干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
四、建设内容。实施主体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建设设施类型和规模,可以选择一种类型,也可以多种类型组合建设,可选择新建,也可选择升级改造和扩建。从当地产业发展实际出发,在产业重点乡镇、村鼓励引导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向田头市场聚集。
(一)节能型机械冷藏库(高温库)
在果蔬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高温库(-2℃-16℃);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高温库。
(二)节能型机械冷藏库(低温库)
在肉类、水产主产区以及开展果蔬速冻加工的地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低温库(-25℃-15℃);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低温库。
(三)节能型气调贮藏库
在苹果、李子等呼吸跃变型果蔬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二氧化碳脱除机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四)预冷库
对采收的新鲜果蔬在运输、贮藏或加工前进行快速降温处理,建设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等进行预冷库改造。
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和储运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等设备以及立体式货架。
五、申报要求
(一)实施主体
在黑水县行政区域内,在工商、农业部门登记的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村集体经济组织,省级财政资金适度扩大支持农业园区、农产品市场、国资农业经营投资公司(平台)、龙头企业。优先支持在乡、镇、村具有交易场所并集中开展鲜活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服务和交易服务的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鼓励多个实施主体联合建设,避免设施闲置浪费。
(二)、资金支持
项目补助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方式,对单个项目的主体实行“双限”补贴。原则上单个新建项目最高补贴比例不超过建设总造价的30%(原国家级贫困县可为40%),单个改扩建项目最高补贴不超过总造价的25%(原国家级贫困县可为35%),单个中央资金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单个省级资金项目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同一个项目中,中、省级资金不能同时补助,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可按安排地方资金适度叠加补贴。土地费用、生活办公建筑及设施、围墙等非项目功能建设,利用原有旧设施设备、基础建设等,均不得纳入项目总投资预算和补贴范围。
项目财政补贴资金,坚持“农有、农用、农享”原则,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经营性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并建立运营管理、利益联结、联农带农的长效运营机制。
(三)、其他事项
1.项目选址符合黑水县农业产业规划生产基地范围内,其基地水果、蔬菜等特色优势产业具备规模生产。
2.项目建设规模、总投资规模、政策补助标准等参照《四川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目录》,项目建设参照《四川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
3.申报主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规范,无违法不良记录(2021年项目申报期内)。承诺严格遵守有关支农项目建设、审计、验收及资金管理要求。
(四)申报材料
所有申报材料应提供纸质文件一式二份以及电子文档,属复印件的需加盖鲜章。具体编制要求及装订顺序如下:
1.申报材料目录;
2.《建设项目申报表》;
3.《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4. 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策支持(资金、用地、用水、用电、税收、金融等)文件;
5.申报主体近两年的资产负债表、盈余及盈余分配表复印件;
6.申报主体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复印件;
7.“基地认证、注册商标、知名品牌及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8.《项目申报承诺书》;
9.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10.其他与试点有关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五)申报程序
申报主体于2021年6月4日前交申报材料到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二楼种子站。项目实施方案一经上报,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地址、内容和建设规模。
六、项目实施
(一)组织实施
实施主体按照《四川省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技术方案》要求,及时自主选择具有专业资格和良好信誉的施工单位开展建设,采购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承担相应的责任义务,对建设的仓储保鲜冷链设施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等事项须全程留痕。
(二)组织验收
实施主体完成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后向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提出验收申请,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同相关部门,邀请相关技术专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及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实施主体发放项目补助资金,对不符合验收要求的设施,及时通知实施主体进行整改。
七、项目管理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是项目实施的工作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项目建设的申报、审批、公示、实施、验收等工作。组织成立工作专班,根据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产业、实施区域、操作程序、进度安排、组织管理等内容。
(二)严格风险防控
主体要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内部控制,强化全程监督制约。补助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严禁将补助资金用于工作经费。对倒卖补助指标、套取补助资金、多头申报、搭车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对发生问题的地方要严格查明情况,按照规定抄送所在地纪检监察部门,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加强项目督导
黑水县科学技术和农业畜牧水务局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对建设进度进行跟踪督促和项目验收情况开展抽查。强化社会监督,坚持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原则,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全面落实项目建设纪律要求。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仙萍,电话:18090241885
附件:1四川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目补助目(2021)
2、四川省仓储保鲜工程预算综合单价参考表(20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