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黑水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部门协作机制》的通知
黑府办函〔202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黑水县十四届人民政府第十三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黑水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部门协作机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5日
黑水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部门协作机制
为切实做好我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将国家、省、州及我县有关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举措落地落实,进一步明确调控主体责任、丰富调控手段,保障重要民生商品有效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根据阿坝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印发的《阿坝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的通知》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机制。
一、提高思想认识
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事关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和应对重大风险挑战。当前,重要民生商品市场形势十分复杂,海外通货膨胀叠加边缘政治冲突,推动国际粮食、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对我国传导压力加大;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加之不确定的异常天气冲击,做好粮油肉蛋奶果蔬等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面临更大的挑战。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清醒认识严峻形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形成高效运行的协同机制,各部门积极主动通力合作,以更加扎实有效的举措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有力保障重要民生商品有效供给和价格总体平稳。
二、建立健全协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分管副县长孙涛为联席会议召集人,县发改局为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科农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局,各成员单位确定分管领导及联络科室、联络员,负责具体工作的开展及日常联络工作。
(二)联席会议组织原则。常态情况下,由县发改局负责召集组织,视情况每年召开一次重要民生商品调控工作座谈会,交流工作开展情况,分析研判形势,共商提高调控能力和质量的对策措施;紧急情况下,根据调控工作侧重和部门职能,由工作协调机制相关成员单位提出并负责召集组织;依据形势和工作需要可定期、不定期及时召开会议、通报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三、建立健全保供稳价工作长效机制
(一)建立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实施方案。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发改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科农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建立健全我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实施方案及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分工合作,定期会商,从促生产、保供应、重流通、强储备、严监管等方面制定政策措施,实现“以供应稳保障价格稳,以价格稳促进供应稳”的目标,保障我县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稳定。
(二)建立健全应急预案。针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重大动植物疫病等突发事件和极端情况冲击,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制定粮油保供稳价应急预案、县经信局制定食盐保供稳价应急预案、县科农局制定猪肉(生猪)保供稳价应急预案,完善分类分级应急响应机制,明确责任,强化联动,快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为依法、迅速、科学、有序地组织开展应急调控工作提供保障。
(三)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结合部门职能,进一步提高重要商品民生价格及其生产流通等环节相关信息监测工作质量。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科农局等部门结合自身职能,于8月底前建立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危机等突发事件相应的监测预警机制。为科学分析研判形势、适时进行预警、精准实施监管提供更加系统全面的信息保障。
(四)完善困难群众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县发改局牵头,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县财政局负责加强价格临时补贴资金保障,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县民政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管理局负责合理确定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保障救助标准。
(五)建立区域协作机制。县经信局牵头,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科农局等部门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区域协作机制。统筹考虑产销关系和运输半径,合理划分粮食、生猪等重点品种价格调控跨县协作区域,通过多种方式开展区域协作,退款渠道,强化供应,保障市场供给。
(六)建立市场监管机制。县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市场监管机制。根据价格法、反垄断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制止牟取暴利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防范市场操纵等违法行为和过度投机炒作、哄抬价格、囤积居奇等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发生。
(七)建立调控目录清单。县发改局牵头,县经信局、县科农局配合,对标州建立调控目录清单制度,将居民消费的常见品种、不耐储运的叶菜品种等纳入调控目录,实行统一管理。遇特殊情况时,可临时增加调控品种,采取针对性措施,重点抓好调控目录内商品的生产和调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目录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两年调整一次。
(八)建立重点企业名单。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经信局、县科农局要分别牵头建立粮油、食盐、猪肉、生猪等重要民生商品参与政府价格调控的重点企业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构建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与应急保障网络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物资调配办法,提升调控效率和保障能力;积极探索建立价格承诺和合同约定制度,鼓励引导重点企业以签订保供稳价协议等方式履行社会责任,确保重要民生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价格不出现大幅度波动。
四、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强化储备工作。要健全以储备调节为主的调控手段,按照功能定位清晰、责权主体明确、运作协调高效原则,加快构建和完善政府储备与社会储备、州级储备与县级储备、常规储备与临时储备、实物储备与能力储备有机结合的重要民生商品储备体系。要根据上级确定的储备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需求,制定储备计划。县发改局会同县经信局制定冻猪肉储备计划,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冻猪肉的收储和投放工作,并积极健全牛羊肉储备制度;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负责大米、小麦、食用植物油等的储备计划制定和储备组织实施工作;县经信局负责食盐储备计划的定制和储备组织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各品种储备工作所需经费的保障工作。
(二)重视监测工作。县发改局主要负责大米、面粉、玉米、基本蔬菜等零售价格监测;县经信局主要负责食盐批发、零售价格及生产、流通等环节运行态势监测和负责粮食、食用植物油、肉类、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批发价格及批发交易量的监测;县科农畜牧局主要负责生猪等“菜篮子”产品生产动态监测。
(三)健全信息共享。为进一步提升涉及重要民生商品相关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和共通性,由县发改局牵头建立信息共享渠道,县经信局、县科农局、县发改局(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于每月将重要民生商品供需和价格等信息调查情况予以共享,如遇突发或异常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各部门及时会商并按照各部门应急处理机制采取相关措施稳定市场供应及价格。
(四)有序推进常规工作。一是每月底报送相关数据及情况:县科农局报送我县生猪自给率、人均菜地保有量等情况,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报送小包装成品油规模和在库数量情况,县经信局报送冻猪肉、蔬菜储备规模和在库数量情况;二是各部门将涉及保供稳价工作部署、应急价格监测、市场巡查、平价销售、产销对接、涉价舆情处置等情况及时予以报送。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经信局、县科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统筹协调,切实履行部门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提高价格调控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政策保障。相关部门要统筹促进生产、优化结构、保障供应和稳定价格各项目标,加大投资、财政、金融等政策对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提升粮食、蔬菜、生猪等重点品种保供能力。加强商品质量监管,推进全过程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为促进优质优价、质价相符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做好督导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各项政策,在联席会议上将对落实情况适时进行通报,有效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附件:1.黑水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分工方案
2.黑水县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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