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12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批准的三定方案)

负责做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党组会议以及其他有关会议各种文件的起草、会议记录和会务工作。对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办理落实,并及时报告反馈。负责做好本级人大常委会日常文件材料的起草、编辑、校对、分发工作。负责做好上一级人代会期间本级代表团的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兄弟人大来参观、交流的接待工作,以及上级人大代表来我辖区开展视察、检查、调查活动的接待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本级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财务、财产管理和日常事务工作,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工作。负责本级人大常委会印鉴管理和机关的文电、机要、保密、档案、文印等工作。负责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中共黑水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六中全会、州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聚焦发展大局、聚焦法治建设、聚焦民生改善,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积极推动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等职权,着力加强县乡人大“四个机关”建设,为推进“一地三极”全域生态建设,服务“五个黑水”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9次,主任会议15次,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12项,开展执法检查、代表视察2次。作出决议、决定6项,提出审议意见18件,全面完成了届人大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人大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1.强化政治意识坚持党的领导

习近平总书记要求“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并将它置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第一条。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讲政治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根本要求、作为履职尽责的第一标准,坚持党的领导,服从县委安排,主动融入中心工作。将推进人大依法履职的过程转变为贯彻党委决策、体现党委意图、服务中心大局的过程

1)主动向县委报告重大事项。一是县人大常委会党组认真贯彻县委决策部署。自觉维护县委的核心地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和重大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争取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依法履行职权,通过法定程序将县委决策部署转化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汇聚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合力。无论是年初工作要点、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报告,还是考察、视察、专项调研、审议意见等,主动向县委报告。组织全县性的会议或培训、外出考察学习时,坚持事前请示,事后汇报。

2)主动助力决战脱贫攻坚。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带头投身脱贫攻坚主战场,坚持到一线发力、到一线作为,指导联系乡镇和贫困村、贫困户积极开展脱贫工作,为脱贫增收贡献智慧和力量深化帮扶制度,机关党员干部与联系村贫困户建立了29户结对帮扶关系,坚持“回头看”“回头帮”,不断巩固脱贫帮扶成果县人大代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持续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全县近300名各级人大代表利用自身岗位、行业特点和优势,通过服务引领、结对帮扶、村企共建、捐资捐物等方式帮助贫困群众脱贫致富。

3)主动规范人事任免工作。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有机统一,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实现了县委的重要人事意图。2019年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国家工作人员19人,任命国家工作人员5人,组织拟任命人员24人参加了任前法律考试。免去5名同志人民法院庭长职务免去5名同志人民检察员职务。决定撤销1名局长职务。切实增强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法治意识、使命意识。常委会还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并做好人民陪审员的任免工作,对33名人民陪审员进行了任命,对6名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进行了免职,保障了我县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有序运行。

4)主动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坚决服从县委统一安排,积极参与水电、旅游、农业发展、交通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在研究工作思路、确定工作方案、协调矛盾纠纷等方面,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优势和作用,保障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同时,还积极参与联系乡镇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企业帮扶和后进村整改等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2.强化大局意识,注重监督实效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固树立高度自觉的大局意识,自觉从大局看问题,把工作放到大局中去思考、定位,做到正确认识大局、自觉服从大局、坚决维护大局。”一年来,常委会聚焦生态、发展、民生、稳定和作风五个关键,服务于“五个黑水”建设,紧扣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1)紧扣生态之根,助推环境保护提质。常委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常委会组织30余名州、县人大代表参加了水土保持法执法检查,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生态发展的理念,充分认识水土保持的重要性,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水土资源国策意识和水土保持法治观念强化全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审议黑水县2019年环境状况和环保指标完成情况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强化法律执行和监督,加大项目投入,提升污水和垃圾处理能力,高质量完成中央、省、州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2)聚焦发展之要,促进经济平稳增长。常委会坚持“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第一要务,经济工作是发展第一要务”的思想,全面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决定重大事项,科学监督经济运行。重点加强财经监督,常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人大预算审查监督职能的要求,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对县财政预算及其调整方案、决算进行审查、批准,对预算执行全过程进行监督,并依法作出了相关决定。同步审议了审计报告和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提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升社会公共服务能力的建议。常委会深入乡镇、企业和政府职能部门,调研国民经济运行现状,审议了2019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同时要求,紧盯目标全力以赴,持续改善民生条件,以重点项目为抓手增强发展动力,依法提升预算管理效能。编制和印发了《黑水县财政预算联网在线监督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正式启动了平台建设工作投入资金约38万元,完成了平台建设所需硬件设备的采购任务

3)关注民生之本,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厚植民生福祉,专题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乡村卫生事业工作情况的报告,要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增强做好乡村卫生事业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增强医务人员服务意识和职业自律意识。集中开展道路交通建设情况视察通过实地视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重点对县域内交通干线提升改造和农村公路的建设、管理、养护及运输情况进行全面视察,指出要加大项目争取力度抢抓交通定点扶贫有利时机适时争国家、省、州交通部门的项目和资金围绕乡村振兴主动向省、州交通部门争取乡村通畅道路建设项目,提升农村道路标准,要争取重大项目建设资金逐步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积极探索融资方式,为交通建设发展提供保障健全项目建设管理机制做好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创新农村交通经营模式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持续关注脱贫攻坚工作,今年继续听取并审议了县人民政府精准脱贫工作推进情况报告后,面对摘帽前工作任务繁重的情况,常委会及时组织专题听取和审议了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报告,提出要提振精神,转变作风,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夯实奔康基础。

4)重视稳定之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宪法宣誓达46人次,增强宪法意识。专门听取和审议“七五”普法中期执行情况,确保“七五”普法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为了维护公益诉讼制度的法律权威,增强公益保护合力,支持公益诉讼的良好氛围,作出了《黑水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支持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坚持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对县人民政府提请人大常委会备案事项进行审查,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3份,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5)围绕作风之实,加强干部任后监督。以履职评议拓展任后监督的外延和内涵,在2018年听取政府办、县财政局、等6位政府部门负责人履职情况报告的基础上,今年,常委会进一步规范完善程序,扩大履职评议范围。成立2个评议小组,历时2个月,分别对县扶贫开发局、交通运输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局、审计局、统计局等单位的6位局长进行了履职评议,深入到各单位各部门、13个乡镇开展评议调查,发放调查问卷600余份,通过个别谈话、座谈交流、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开展评议,被评议人员表态发言,态度诚恳,整改措施有力。达到了“评出成绩、评准问题、找到路径”的目的。目前,履职评议工作已经进入了整改阶段,我们将持续督促被评议人员兑现承诺,落实整改,帮助切实改进工作方法,转变工作作风。

3.强化服务意识,发挥代表作用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当家作主生动地、具体地体现在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丰富实践中”。一年来,县人大常委会坚持代表主体地位,牢牢把握人大常委会与代表、代表与人民群众“两个联系”主线,进一步完善代表履职机制,有力保障人大代表作用发挥。

1)深化代表走访制度,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一是推进联络站工作常态化。按照全覆盖、制度化、常活动的总体思路,在全县17个乡镇建成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指导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常态化运行。今年财政拨付乡镇联络站运行经费8.5万元乡镇人大联络站收集的58件意见和建议都得到妥善解决和处理,为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架起了一座“连心桥”,打通了服务选区的“最后一公里”。二是组织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今年65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进行了述职,促进代表密切联系选民,自觉接受民主监督,以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三是常委会组成人员加大走访力度,累计走访各级人大代表和群众523人次,收集不同建议意见及问题50余条。经认真梳理归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部分建议意见交办“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部分作为县人大常委会下一步监督重点,使民心、民声、民情得到尊重和重视,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多渠道推动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融洽了干群关系。

2)夯实代表专题活动,聚焦发力精准脱贫。为了助推脱贫攻坚落到实处,按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常委会组成人员,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代表联系选民的“三联系”要求,县人大常委会坚持“脱贫攻坚—人大代表行动”活动作为人大全年工作重要内容之一成为全帮扶”行动的一个重要载体。为推进活动向纵深开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脱贫攻坚活动中的带头示范作用,动员、引导和激发全县各族群众扶贫帮困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县人大党组的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工作组,对全县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开展“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在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题指导。组织部分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送去各级人大代表的关怀与温暖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各级人大代表慰问贫困户现金、大米、面粉、食用油、衣物等折合人民币共计约6.52万元,帮助贫困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抓好代表学习教育,提升履职能力水平。认真做好代表及人大干部培训工作一年来,常委会高度重视人大代表的学习,创造学习条件,丰富学习方式,不断提升履职能力。组织集中学习。举办人大代表暨人大业务培训班,参加了培训的县乡人大代表、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人员103人次组织38名州、县人大代表、乡镇人大主席、常委会委员参加了省、州人大常委会举办的代表业务培训县人大常委会还利用乡镇人大代表参加乡镇人代会的机会,在11个乡镇进行了代表培训。组织举行全县人大代表履职培训,通过党风廉政、宪法、人大代表履职专题讲座、经验交流,进一步增强人大代表的法治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丰富代表活动,以学习贯彻县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主题,开展了代表小组活动,县人大常委会班子成员积极参加,带头宣讲,努力把县委的决策部署转化为人大代表的自觉行动。组织参与常委会工作,坚持邀请县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印送县人大常委会公报,为代表知情知政、参政议政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增强履职自觉性,人大代表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为县人大代表订阅《中国人大》《人民力报》《民主法制》等刊物,拓宽了代表的知情、知政渠道提高了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促使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4)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一是健全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加强对建议承办单位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增强办理实效。县第十三届人大次会议期间,共收到全县人大代表提出并需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共计65对十三届人大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听取了专项工作报告,从65件代表意见建议中选取7进行重点督办,由常委会领导亲自挂包督办,进一步保证代表意见建议办理的成效。二是人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组织代表视察联合检查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代表意见建议办理情况要求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做到在拟办意见形成后,主动与代表见面,征求办理意见;在向代表答复前,再次当面征求意见,并在代表满意后,作书面答复。凡是代表不满意的,要求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直至代表满意为止。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1件,占总数的47.69%;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的22件,占总数的33.85%;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它原因需以后解决的8件,占总数的12.31%;只能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4件,占总数的6.15%。人民群众满意度和信任度得到提高,公职人员为民办事的执行力得到增强。

4.强化看齐意识,凝聚工作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有很强的看齐意识,经常、主动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一年来,常委会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人大系统能力作风建设为抓手,全面加强看齐意识和责任意识,整体合力不断增强。

1)强化学习,提升能力。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坚持不懈锤炼党性、干部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活动,不断丰富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主题党日”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累计9次,经常性开展党性教育。机关干部“四个意识”不断增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2)强化联系,加强指导。在指导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的基础上,逐步推进乡镇人大“三化”建设。不断加强与省、州人大常委会的联系,主动汇报,积极争取,配合州人大常委会课题调研5个,形成专题调研报告5个,常委会班子成员分别到各自联系乡镇,对各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代表活动、代表述职、代表建议办理以及代表联络站建设等工作开展调研指导,提出了意见和要求,提升了我县乡镇人大工作规范化水平。

3)强化效率,保障运行。积极创建州级民族团结示范机关,不断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提升规范化水平,积极探索形成了“议题研究、细化方案、调研视察、专题会议、听取报告、督促整改、信息宣传”七步工作法,使机关工作更加高效。以机关党支部、妇代小组、工会为主体,进一步丰富机关文体活动和业余生活,关心关爱离退休干部职工,凝聚人心,提高合力,切实有效保障了常委会工作高质量高水平运行。《黑水县人大志》工作有序推进,资料收集已全面完成,已经进入编纂阶段。

各位代表,同志们!县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所取得的工作成绩,是县委坚强领导的结果,是全体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协同工作的结果,是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所有关心和支持人大工作的各位同志、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常委会工作同新时代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同人民日益增长的新期盼还有一定差距,一是常委会整体履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决议、决定贯彻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有待进一步强化;三个代表履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对此,我们将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改进。

    二、构设置

单位总编制23名,其中:行政编制15名,工勤6,人大代表服务中心核定事业编制2名。年初在职26人(其中:行政编制22名,工勤4名),退休22人,遗属3人,年末在职24人(其中:行政编制20名,工勤4名),退休24人,遗属2人。

常委会下设办公室、法制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调整前共结转39.55万元(其中人大会议29万元,代表工作10.55万元。2019年期初调整39.55万元上缴财政,2019年财政拨入扶贫存量资金0.84万元,上年结转为0.84万元。2019年度部门财政拨入779.31万元,总收入780.15万元,较上年增长1.2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643.74万元,较上年增长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68.4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24.99万元,较上年增长31.04%;住房保障收入42.17万元,较上年增长0.04%;农林水收入0.84万元,上年没有,无法同比。

2019年总支出780.15万元,较上年增长6.2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74万元,较上年增长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9万元,较上年增长31.04%;住房保障支出42.17万元,较上年增长0.04%;农林水支出0.84万元,上年没有,无法同比。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780.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0.15万元,占100%较上年增长1.2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78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3.02万元,占88.83%;项目支出87.13万元,占11.17%较上年增长6.2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调整前共结转39.55万元(其中人大会议29万元,代表工作10.55万元。2019年期初调整39.55万元上缴财政,2019年财政拨入扶贫存量资金0.84万元,上年结转为0.84万元。2019年度部门财政拨入779.31万元,总收入780.15万元,较上年增长1.26%。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收入643.74万元,较上年增长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68.4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收入24.99万元,较上年增长31.04%;住房保障收入42.17万元,较上年增长0.04%;农林水收入0.84万元,上年没有,无法同比。

2019年总支出780.15万元,较上年增长6.2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3.74万元,较上年增长8.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1万元,较上年减少12.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99万元,较上年增长31.04%;住房保障支出42.17万元,较上年增长0.04%;农林水支出0.84万元,上年没有,无法同比。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1万元,增长6.28%。主要变动原因是调资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0.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643.74万元,占82.52%,同比增长8.2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68.41万元,占8.77%,同比增长14.03%卫生健康210(类)支出25.00万元,占3.2%,同比增长31.09%住房保障221(类)支出42.16万元,占5.4%同比增长0.05%农林水213(类)支出0.84万元,占0.11%,去年没有,无法同比(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80.1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557.4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357.4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下乡、精准扶贫、防疫、调研、视察等业务量增加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36.87万元,完成预算61.45%,决算数于预算数60万元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监督平台建设只采购了设施设备,办公室还未改造,设施设备还没安装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4(项)人大会议支出决算为24.98万元,完成预算86.14%,决算数于预算数29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7(项人大代表

履职能力提升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

一般公共服务201(类)01(款)08(项)代表工作:

支出决算为19.44万元,完成预算9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1.6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46.85万元,完成预算82.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57.11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2人

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05(款)06(项):支出

算为21.56万元,完成预算94.4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22.84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2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0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2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19.99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标准调整

4.农林水支出213(类)05(款99(项其他扶贫支出支出决算为0.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4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42.16万元,完成预算97.05%,决算数于预算数43.44万元的主要原因是年中退休2人。

(数据来源财决07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3.0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4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17.2万元、津贴补贴144.01万元、奖金13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8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1.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04万元、生活补助2.29万元、医疗费0.36万元、奖励金0.05万元、住房公积金42.16万元等。

公用经费15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30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14.6万元、差旅费38.32万元、会议费1.74万元、培训费1.7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1.21万元、其他交通费0.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9.6万元等。

(数据来源财决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乡、精准扶贫、防疫、调研、视察等业务量增加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23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2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7.17万元,增长15.57%。主要原因是油价上涨,业务量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23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出差、调研、视察、扶贫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2019年我办严格按照财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县人大办预算编制工作,无违规行为。

2.执行管理情况。我办严格按照财政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对局财务工作执行管理,财政资金支出和使用完全按照相关规定操作,无违纪现象发生。

3.综合管理情况。县人大办针对财政规范的目的制定了相关制度,根据财政局下发的文件要求开展工作,做好财政收支工作,做好预算及决算工作,保证县人大办财务工作公开透明规范运行。

4.整体绩效。2019年共计支出780.15万元,比上年增加46.1万元。同比增长6.28%。

行政运行557.45万元,比上年减少37.38万元,同比减少6.28%,原因是20192018年人员减少。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人员工资、退休费、赡养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车辆运行费、差旅费等日常运转以及人大工作经费支出。提高了人大常委会机关的有效运转。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41万元,比上年减少9.6万元,同比减少12.31%,原因是20192018年人员减少,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后的生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具有重要意义。

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万元,比上年增长5.93万元,同比增长31.09%,原因是调。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

住房公积金支出42.16万元,比上年增加0.02万元,同比增长0.05%,原因是调资。主要用于:人大常委会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专项预算管理

2019年度专项预算收入为120.3万元(其中:人大会议29万元;代表工作26.6万元;接待费20万元;行政运行44.7万元)。支出为87.13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6.87;人大会议24.98万元;代表工作24.44万元;农林水支出0.84万元)。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年度预算编制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相关文件需求进行科学化编制,本年年末决算数为78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693.02万元,项目支出为87.13万元),整体预算执行率为100%;本年度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出现违规违纪情况。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人大常委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0.3万元,比2018年增加5.47万元,增长3.78%。主要原因是下乡、精准扶贫、防疫、调研、视察等业务量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人大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施设备和在线预算监督平台建设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月31日,一般公务用车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6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用于保障人大工作开展的经费,包括人代会议、常委会、主任会、代表培训、视察、公务运行、交通工具运行费等。

2.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01行政运行:指人大办机关在进行公务活动时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用品维修维护费、水费、电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指人大办机关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1行政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保险。

6.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住房公积金:指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人大办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人大办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人大办公务用车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人大办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人大办三公经费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附件2:人大办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附件3:人大办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