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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08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和所需要的有关信息和材料;协助开展人大代表参加会议期间的活动;负责组织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视察、专题调研和代表小组活动;为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提出和处理提供服务;为人大代表知情知政提供服务,及时编辑和上报代表活动信息;了解、反映人大代表工作和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情况,做好代表依法履职经验的总结和宣传工作;承办属于县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与代表工作有关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处理与代表工作相关的来信来访;收集代表履职的有关信息和调研成果;办理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和有关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2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州委“六个干在前走在先”要求和县委“一地六区”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围绕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找准人大工作的契合点、切入点、着力点,依法履职、务实作为,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1.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政治方向
牢牢把握政治定位,自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常态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政治三力”,“以人民为中心”真正把初心使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领航定向,及时跟进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省委、州委、县委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推进理论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努力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常委会成立5个工作组,分别深入联系乡镇开展政策宣讲,及时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要精神传达到基层干部和群众,形成发展共识,凝聚发展力量。
持之以恒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履行职责,注重通过法定工作程序,将党的主张转化为人民群众的共同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坚持重大事项、重大问题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自觉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对人大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根据县委的意见和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作,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坚决落实县委决策部署。准确把握工作定位,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县委整体布局中谋划,放在全县发展大局中推动,促进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和确定监督议题时,主动与县委中心工作对接,确保人大工作与县委思路同向合拍。在疫情防控方面,常委会领导深入一线调研督导,加强宣传动员,与基层干部一同严防死守,维护了黑水一方安全。在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方面,主动承担联系乡镇包保责任,开展专题视察,积极联系帮扶群众,主动担当作为。在参与经济发展方面,常委会每名领导主动承担一项全县性重点工作任务,全力推动项目实施,积极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反电信诈骗、防汛防灾等工作,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稳定压倒一切,落实维稳责任,积极维护全县安定和谐大局。
积极开拓意识形态领域主导地位,充分发挥思想引领。常委会党组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时刻履行监督责任,带头批评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加强组织领导,塑造坚定政治立场,做实做细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省州县各级会议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不断探索新的方法,善于把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宣传教育与人大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广泛的宣传教育活动与解决个别性、群体性的思想认识问题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
2.围绕中心大局,全力推进监督工作
不断提升监督工作水平。一是充分发挥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各项职权,重点加强对经济运行、民生热点问题和法律工作等的监督。对部门预算、生态环境状况等常规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和审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国有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专项工作进行了调研和审议,并提出审议意见,督促整改落实。二是依法开展2022年县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工作部门工作人员履职评议工作。县人大常委会成立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永清任组长,副主任邓庆明、兰卡他、李贵富、孙春艳分别任四个工作小组副组长,部分县人大代表为成员的履职评议工作小组,启动开展2022年履职评议工作,确保履职评议评准、评实、评出成效。通过开展履职评议,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关切作为评议的着力点,把问题整改贯穿于履职评议工作全过程,确保立行立改、边评边改、以评促改,进一步强化人大监督职能,督促政府工作部门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建议意见,有针对性地改进工作、提升效能、推动高质量发展。三是加强预算联网监督,根据宪法、监督法、预算法的规定,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对预算决算、国有资产管理等监督职能的精神,完成对上半年预算联网监督,发现存在的问题经主任会议研究交由县财政局及时整改。四是积极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采取“专题调研+听取审议报告”“专题视察+代表约见”等多种方式,激发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做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全过程监督,真正实现由“为民作主”向“让民作主”,代表履职从“旁观者”向“参与者”的转变。五是推进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结合黑水实际,代拟《关于在县乡两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已报县委审定并印发全县,并将在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首次对县人民政府2023年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审议票决。年内,县人大常委会确定芦花镇堤防建设、黑水县芦花镇和西尔镇乡村振兴示范点农村污水治理、红岩寄宿制小学校教学综合楼建设等8个跟踪监督项目,成立由常委会主要领导牵头、班子成员分别负责,对口专工委协调联系,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参与的8个项目跟踪监督小组,建立详细的任务清单,明确推进计划。同时,各乡镇人大结合自身实际,共确定27件民生实事,涉及农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灾害治理等项目,开展全程跟踪监督。六是配合州人大开展调研,积极配合州人大修改《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湿地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完成州人大委托的《阿坝州〈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关于开展整治群众身边突出问题工作情况》等5项调研工作,并形成专项调研报告报州人大相关委室。
依法做好重大事项决定。紧紧围绕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抓好代表意见建议办理工作,推动重点难点问题解决。通过定期听取汇报、组织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重大事项决议、决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落到实处。对人事任免、部门预算的调整等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事项作出了决定。
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按照《黑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黑水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等制度,开展任前陈述和法律考试,组织任职干部向宪法宣誓,年内,召开了4次人大常委会共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2人次,严格履行了宪法、法律赋予的人事任免权。
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一是提升代表履职能力。通过培训学习,使县乡人大代表全面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基本知识,进一步掌握代表履职的基本要求,提高代表理论素养、业务水平和依法履职能力,正确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充分发挥代表在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二是加强代表联络站建设。开展代表之家、代表小组、代表联络站、“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努力促进全县各级人大代表走进农户,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州、县、乡三级人大代表共864人,编入15个乡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开展活动;州、县人大代表171人联系群众513户,707名乡镇人大代表每人联系3户群众工作有序推进。三是认真办理代表建议意见。县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96件建议,已交县人民政府办理。截至目前,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9件,占总数的40.63%;代表所提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的23件,占总数的23.96%;代表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以后解决的32件,占总数的33.33%;代表所提问题只能留作参考或不可行的2件,占总数的2.08%。共有代表493人次回复满意度情况,满意490人次、满意率99.39%,基本满意3人次、基本满意率0.61%。四是积极组织代表集中视察调研活动。10月下旬,组织41名州、县代表对黑水县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开展了集中视察调研,充分履行代表职责。每次常委会邀请部分人大代表列席,组织县人大代表参加常委会开展的专题调研,有针对性的提出建议意见,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加强乡镇人大建设。一是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基层人大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和人大工作水平,增强了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保障基层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年内,组织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专兼职工作人员全覆盖开展人大相关法律法规、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等方面业务培训。二是加强联系指导。县人大常委会每名主任、副主任分别联系3个乡镇人大工作。坚持统筹谋划、协同推进、上下联动推动乡镇人大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乡镇人大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调研指导、组织学习和观摩交流。指导乡镇人大健全完善监督工作制度,研究制定工作思路,帮助乡镇人大选议题、搞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好2022年度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指导意见》,指导乡镇审议好《乡镇政府工作报告》《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报告》、审议票决民生实事项目。重点打造色尔古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试点。三是坚持考核评优。制发《黑水县乡镇人大工作考核办法》,科学设置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措施,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作为评优和奖惩依据。
3.坚持从严要求,抓好自身建设
履行党建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省、州、县党代会精神,结合我县“九招破九难”专项行动,建立党组、党支部和党员三方联动机制,严格执行书记抓党建“一把手”责任制,坚持每月专题研究党建工作,积极组织党员开展建党101周年主题党日活动,在活动当天组织全体党员到廉政基地接受警示教育,集体过“政治生日”。依托“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三五”固定活动日,将活动与机关“三会一课”、机关支部与社区结对共建、“我为群众办实事——人大代表在行动”相结合,每月主动下沉联系乡镇和村开展活动,充分收集社情民意,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今年以来,常委会党组组织讨论学习7次,支部组织学习讨论6次,前往廉政基地学习教育1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0件。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树人大清廉形象。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建立常委会领导班子及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开展“四为”作风体检诊治、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问题排查整治工作、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工作、党风党纪教育,通过学习典型案例通报、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黑水县州级廉洁文化基地(黑水县党风廉政教育基地、芦花会址、红色昌德)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抓好干部警示教育,筑牢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了人大机关管理制度18个,支持和保证了机关的正常运行和提高了机关服务常委会的能力。组织编撰的《黑水县人大志(1950—2020)》已进入校对阶段,即将印刷发行。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室改造完成并投入使用。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牢固树立“三个不离开”、“五个认同”和“两个维护”的思想。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在机关营造了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氛围。常委会全体干部职工始终把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作为工作实践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在联系村与联系户中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以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广大群众维护民族团结,不断推动民族团结纵深发展。深入开展“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县人大机关联系5个乡镇135户群众和5名僧人,机关党员干部深入联系乡镇开展脱贫攻坚巩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防火、防疫、防诈、防灾、安全生产等工作成为常态。
二、机构设置
人大代表服务中心为人大办下属二级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一级预算单位。事业编制4人,年末实有在职3人,较上年增加2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51.2万元,与2021年度收入总计20.56万元相比,增加30.64万元,增长149%。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2人;支出总计51.2万元。与2021年度支出总计20.56万元相比,增加30.64万元,增长14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5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1.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5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2万元、支出总计51.2万元。与2021年收入总计20.56万元、支出总计20.5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30.64万元、支出总计增加30.64万元,增长14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20.56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0.64万元,增长14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17万元,占74.5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89万元,占13.45%;医疗卫生(类)支出2.63万元,占5.14%;住房保障支出3.51万元,占6.86%。
(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1.2,完成预算382.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50:支出决算为38.17万元,完成预算385.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5:支出决算为4.59万元,完成预算385.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06: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389.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2: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预算4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3:支出决算为0.55万元,完成预算366.6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6.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01:支出决算为3.51万元,完成预算42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数据来源财决07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2.85万元,全部报支差旅费。
(数据来源财决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SourceURL:file:///home/user/Desktop/2022年决算公开/人大2022年决算公开/代表服务中心/人大代表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docx
项 目 |
基本支出 |
|||||
科目编码 |
单位代码 |
单位名称(科目) |
合计 |
人员经费 |
公用经费 |
|
类 |
款 |
|||||
|
|
|
合 计 |
|
|
|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8.35 |
48.35 |
|
301 |
01 |
30101 |
基本工资 |
10 |
10 |
|
301 |
02 |
30102 |
津贴补贴 |
4.16 |
4.16 |
|
301 |
07 |
30107 |
绩效工资 |
20.84 |
20.84 |
|
301 |
08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4.59 |
4.59 |
|
301 |
09 |
30109 |
职业年金缴费 |
2.3 |
2.3 |
|
301 |
10 |
30110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
2.08 |
2.08 |
|
301 |
11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0.55 |
0.55 |
|
301 |
12 |
30112 |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
0.32 |
0.32 |
|
301 |
12 |
3011201 |
失业保险 |
0.15 |
0.15 |
|
301 |
12 |
3011202 |
工伤保险 |
0.05 |
0.05 |
|
301 |
12 |
3011203 |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
0.12 |
0.12 |
|
301 |
13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3.51 |
3.51 |
|
301 |
13 |
3011301 |
在职住房公积金 |
3.51 |
3.51 |
|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5 |
|
2.85 |
302 |
11 |
30211 |
差旅费 |
2.85 |
|
2.85 |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2年我办加强财务工作管理,严格财经纪律,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改进工作的方式方法,做好工作创新,保证了我办2022年的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
(二)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人大党委常委会办公室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人大代表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1.2万元,比2021年增加30.64万元,增长149%。主要原因是2022年1月调入2人。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无固定资产。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核拨给单位的财政预算资金。用于保障人大工作开展的经费,包括人代会议、常委会、主任会、代表培训、视察、公务运行、交通工具运行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01(项)50事业运行:指人大办机关在进行公务活动时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用品维修维护费、水费、电费等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指人大办机关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02行政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01住房公积金:指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人大办机关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人大办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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