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18年预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8-04-20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一、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能: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落实上级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确保政令畅通。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规定,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党委、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及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纪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决定或解除处分。

  2018年主要工作: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认真抓好《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的学习,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继续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扣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突出对党的建设、反分裂维稳、民族团结、干部选任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常态化正风肃纪,积极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等。坚持把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作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着眼点,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相关规定,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狠刹各类歪风邪气,切实优化干部良好形象,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氛围。重点围绕工程项目建设、脱贫攻坚、集体“三资管理”、强农惠农等方面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切实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四是按照《黑水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年实施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五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好“四种形态”,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五是继续深化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工作,成立黑水县监察委员会,坚持和加强党对全县反腐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进一步整合反腐败力量,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部门概况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总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25名,工勤3名。在职人员总数26人,其中:行政人员22人(目前因检察院转隶过来的编制还空缺人员);退休人员6人。

  县委组织部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18年收入预算50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9.27万元,占100%。较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87.13万元增加31.55%。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18年支出预算509.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9.27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09.2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9.2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5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92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9.27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2.1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县委巡察办工作经费、监察体制改革后从检察院划转编制后的工作经费、县纪委监委人员数增加后的人员工作经费和人员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9.56万元,占76.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48万元,占12.86%;医疗卫生支出22.31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31.92万元,占6.2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集体使用情况

  1.纪检监察事务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31.5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43.3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17.3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20.22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支出。

  5.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项): 2018年预算数40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中办案产生的一系列费用支出。

  6. 纪检监察事务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25万元,主要用于县委巡察办日常办公、差旅、培训等经费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31.9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9.27元,其中:人员经费32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180.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增加500%。主要是由于2017年下半年成立的县委巡察办,其有公务接待费为5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职工日常办公下乡、出差和车辆正常维修维护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80.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74.88万元,增加71.14%。主要原因是新成立的巡察办机关运行经费以及从检察院划转过来的部分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目前未安排有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中共黑水县纪委监委共有车辆3辆,2辆越野车,1辆轿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基本支出和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09.27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 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