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黑水县纪委监委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0-08-1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向阿坝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请示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处理。3.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制度。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党的纪律检查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5.会同县委各部委、州县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检查监督。负责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档案工作。7.承办州纪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常态正风肃纪,优良作风生成基础不断厚植

始终把正风肃纪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手段,修订完善《黑水县2019年度正风肃纪专项整治考核细则》,制定16个具体考核办法,明确7个牵头部门工作任务,各牵头部门切实履职尽责,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对藏区新居建设、砂场整治、专业合作社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12次,下发通报2期,对整改情况适时开展跟踪问效,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落实。开播1期以脱贫攻坚为主题的“阳光问廉”节目,“纪检+媒体+群众”监督新格局持续巩固。以中央巡视组巡视四川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为契机,坚决整治“八不”干部,风清气正、崇廉尚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持续营造。

2.从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制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州委州政府八条实施意见和县委县政府八条意见的实施细则》,县委、县政府领导以身作则、示范引领,用“讲认真”的精神、“有担当”的行动,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毅力,坚决贯彻落实,带头转变作风。紧盯重要节日,采取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方式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和执行工作纪律等情况开展专项作风督查,全县干部作风持续向好。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处理结果第一时间点名道姓全县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3.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创新“大排查、大宣传、大监督、大处置、大曝光”五大工作举措,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采取“听、查、算、看、问、访”六步入户工作法,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对脱贫攻坚领域重点问题线索实行“优先办理、重点督办、提级审查”。开展“一卡通”专项治理,清理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25类,群众的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属于一级单位,行政单位。内设机构9个。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1020.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0.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1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34.21万元,增长48.67%。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普调以及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多;支出总计1013.77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326.88万元,增长47.58%。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晋调,脱贫攻坚年下乡次数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02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0.7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01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27.62万元,占91.5%;项目支出86.15万元,占8.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合计1020.78万元、支出合计1013.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4.21万元,增长48.67%,支出合计增加326.88万元,增长47.58%。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晋调,脱贫攻坚年下乡次数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合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6.88万元,增长47.58%。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增长,脱贫攻坚年下乡次数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13.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11.65万元,占8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8.13万元,占9.67%;医疗卫生支出36.72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63.27万元,占6.2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013.77万元完成预算99.3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决算为811.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支出决算为98.1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职工医疗:支出决算为3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决算数为63.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7.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9.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4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3.4万元,占95.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0.44%。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

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3.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我单位总支出1013.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行及职工基本福利待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纪检监察事务”、“大案要案查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4个项目都是保运转项目,不属于建设项目,未做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纪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黑水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5.37万元,比2018年增加97.49万元,增加65.9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编制增加以及还有县委巡察办机关运行,加上脱贫攻坚年工作任务重下乡次数也增多及廉政宣传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9年政府采购23.46万元,主要是用于县纪委及县委巡察办添置办公设施设备和检举平台建设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黑水县纪委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法车1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公共安全:指2040501,行政运行包含单位人员工资津补贴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指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指行政单位医疗。

7.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日常办案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燃油费、委托业务费及装备购置费等。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县纪委监委 三公经费2019年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2:县纪委监委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县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决算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