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共黑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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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2.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负责调查处理县级党政群机关各单位、各乡镇党委和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向阿坝州纪律检查委员会请示比较重要或复杂案件的处理。3.按照上级纪委和县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制度。配合有关单位做好党的纪律检查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4.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5.会同县委各部委、州县属企事业单位以及各乡镇党委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6.负责组织实施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党风廉政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实行检查监督。负责科级干部的党风廉政档案工作。7.承办州纪委和县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面强化政治建设,做到上有带动、确保下有跟进。多层次推动整改工作。制定《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采取实地督查、跟踪督导等方式,开展督促检查4次,跟踪督导13次,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8个,正在整改1个。

2.精准聚焦责任履行,做到上有标准、确保下有思考。

以细化责任清单、层层“签字背书”为重要抓手,分层分类制定个性化“两个责任”清单1000余份,实现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将“两个责任”落实纳入正风肃纪常态督查重点内容,发现和整改问题28条,下发通报1期,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2个党组织和8名领导干部因履责不力被问责,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有效提升。

3.持续抓牢政治监督,做到上有部署,确保下有落实。

坚持在监督职责上着力,突出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推动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统筹疫情防控监督。整合纪检、巡察工作力量开展监督106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93个。对疫情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的2个党组织和14名党员干部严肃问责,通报曝光4个党组织、6个单位和9名党员干部,以严明的纪律为疫情防控提供坚强保障。有力开展“三察三治”。聚焦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环保、基层治理、两项改革、防火防汛等中心工作,依托“重点督察任务单”“一线督察记录单”“问题对照整改单”开展“三察三治”监督22次,发现并督促问题整改314个,下发通报2期,移送问题线索4条,推动上级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持续推进政治巡察。始终把巡察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以“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巡察取得实效。深化拓展“一拖二、大带小”模式,对县委办、县政府办等15个部门开展第8、9轮常规巡察,发现问题226个;与浙江省嘉兴市经开区、海宁、桐乡组成联合巡察组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领域联合巡察,发现问题13个。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制发《被巡察党组织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暂行办法》,扎实开展巡察整改督导,提出整改意见15条,开展线索跟踪督办20余次,推动问题线索有效处置。

4.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做到重点明确、确保持续向好。

从严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整合优化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单位数据资源,拓展“互联网+”监督模式,从严从快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4件36人,制发《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责任分工方案》,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7件29人,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制发《2021年深化“脱贫攻坚纪律作风保障年”活动工作措施》,压实9个牵头单位责任,将“单打独斗”转化为团队“集群作战”。开展脱贫项目清理822个,涉及资金207374万元,发现并整改问题90个;坚持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优先受理、优先处置,查处扶贫领域问题19件39人。坚决整治基层“微腐败”。深化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回头看”。截至目前,查处“微腐败”问题51件7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41人。健全完善干部选任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凡提四必”要求,科学选拔任用干部。今年以来,共调整干部4批次,涉及108人,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完成7个乡镇撤并和改建工作,妥善做好68人次进退留转。

5.切实推进三不机制,做到挺纪在前、确保三效合一。

坚持挺纪在前,努力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纪法效果三者统一。持续保持高压态势,推进不敢腐。全年受理信访举报61条、处置问题线索88条,立案57件64人,结案56件63人,党纪政务处分63人,挽回经济损失372.37万元,办案安全事故保持“零发生”。强力推动专项治理,推进不能腐。编制实施《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4+1+1”实施方案》,发出《限期主动说清问题通告》,4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退缴金额35.5万元。深化完成治本功能,推进不想腐。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责成相关单位制定制度机制25条。督促案发单位召开处分决定宣布“四个面对面”专题会39场次,强化对63名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和关心关爱,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落到实处。

6.丰富宣传教育载体,做到上有引导、确保下有领悟。

延伸纪律教育触角,提升干部认知。严格执行“会前学纪学法”制度,下发会前学纪学法通知4期,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会学习25次,县委中心组学习4次,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学纪学法400余次,各级领导干部讲党课70场次,县委党校举办培训班6期。注重纪检监察干部内在建设,切实保证忠诚履职。始终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今年以来,“纪检夜校”开班8期、开设指尖课堂12期、外出培训49人、专班培训70人次、跟案学习12人次,通过“一微一案一阵地”三重培训效果加持,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养大幅提升。

二、机构设置

县纪委属于一级单位,行政单位。我委内设九个室:机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管室、审理室、信访室、第一纪检室、第二纪检室、第三纪检室、第四纪检室。派驻纪检组七个:派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派驻人大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政协办纪检监察组,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卫生局纪检监察组,派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535.33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增加140.2万元,增长10%。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057.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57.2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535.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1.62万元,占80%;项目支出303.71万元,占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1535.33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40.2万元,增长10%。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支出总计1535.3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40.2万元,增长10%。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工作支出增加。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3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4.5万元,增长9.4%,主要变动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35.3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支出1234.52万元,占8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支出106.87万元,占7%;医疗卫生210支出45.26万元,占3%;农林水213支出74.74万元,占5%;住房保障221支出73.95万元,占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35.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1101行政运行1005.54万元,完成预算99.6%;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8.2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55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06巡视工作35.0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99.7万元,完成预算100%。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0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19万元,完成预算100%;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5.26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73.9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农林水支出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74.74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7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31.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44.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7.09万元、津贴补贴252.99万元、奖金345.5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1.1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68万元、基本医疗保险35.5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6.18万元、医疗补助9.67万元、住房公积金73.95万元等。

公用经费187.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9.25万元、电费0.22万元、邮电费8.68万元、差旅费58.4万元、维修(护)费9.07万元、租赁费0.25万元、会议费4.98万元、培训费19.29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委托业务费0.60万元、工会经费5.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58万元等。

(数据来源财决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2万元,占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万元,占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47.66万元,减少48.2%。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购置车辆两台。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两辆,其中: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中:越野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2.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审查调查及监督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87万元,增加87%。主要原因是日常公务接待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198人次,共计支出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真实、准确、全面、及时的完成年度预、决算工作;认真对绩效目标的填报,对专项预算进行分期、分批并结合实际提前细化,保障正常运行。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见附件2《黑水县纪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无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35.33万元,执行数为1535.3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加强绩效预算,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单位工作任务重,人员稀缺,一人多岗。二是对财务人员的基础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力度不够。下一步改进建议。一是下一步我委将完善、明确和细化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二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各单位会计人员专项培训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预算单位

中共黑水县纪委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1535.33万元

执行数:

1535.3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35.33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1535.33万元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通过加强绩效预算,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保障了全年委机关基本运行,审查调查及监督检查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完成年初各项既定目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资金支出额度

确保资金使用率达到90%

90%

100%

效益指标

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保障完成年初既定目标任务

全面完成

全面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效益指标

满意度指标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中共黑水县纪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本部门无项目2021年度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黑水县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7.03万元,比2020年增加38.97万元,增加21%。主要原因是今年培训费等有所增加。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地面多媒体建设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县纪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审查调查工作及监督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指行政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1.农林水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1101行政运行,指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支出;201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纪检监察机关未单位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11104大案要案查处,指反映查处大要案件的支出;2011106巡视工作,指中央和地方巡视机构的专项业务支出;2011199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1:中共黑水县纪委“三公”经费2021年决算公开

附件1-3:中共黑水县纪委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4:中共黑水县纪委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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