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员会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1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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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5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7

第四部分附件

第五部分附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的部署,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统一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

(2)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掌握和分析社会稳定情况,协调处理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3)检查政法部门公正廉洁执法的情况,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促进公正廉洁执法的具体办法。

(4)大力支持和严格监督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在依法相互制约的同时密切配合,督促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5)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营造安定的社会环境。

(6)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

(7)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及县委组织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8)组织、推动政法部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部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9)研究分析涉及政法工作的舆论情况和影响社会稳定的舆情信息,指导、协调政法宣传、舆论引导和法律服务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工作,分析研究邪教组织活动情况,及时提出防范和处理意见,督促、协调有关决定和措施的落实。

(11)及时向县委反映政法工作的重大情况,办理县委和州委政法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主要工作: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州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稳定压倒一切”的方针,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队伍建设“三大建设”为载体,深化社会管理创新、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政法队伍自身建设三项工作,全力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政治稳定,为推进黑水科学发展、加快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二、部门概况

1.机构情况: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属于一级预算单位1个,下属单位0个。政法委设3个职能科室、1个事业中心、1个合署办公室和2个挂牌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政工科、督查督办室、大调解协调中心、综治办、维稳办、防邪办,无增加或减少。

2.人员情况,政法委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2名,事业编制4名。在职人员总数17名,其中:行政人员9名,行政工勤4名,事业人员4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78.30万元(包括存量资金5.49万元),2017年度收入总计374.9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了3.31万元,增加了0.88%。增加变动主要原因是因本年工资较上年有所调整;2018年支出总计383.79万元。2017年支出总计385.99万元,与2017年相比,减少2.2万元,下降0.57%。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本年无专项经费的支出。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78.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8.30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83.79万元(存量资金5.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3.79万元,占%;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为378.30万元,较2017年374.9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数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1万元,增长0.88%,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本年工资较上年有所调整。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383.79万元,2017年支出决算数385.99万元,较2017年支出决算数减少2.2万元,下降了0.57%,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本年无专项经费的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5.4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9.6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69.51万元,下降18.54%。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度无项目经费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3.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5.48万元,占79.6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3万元,占11.58%;医疗卫生支出10.74万元,占2.8%;住房保障支出23.14万元,占6.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83.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52.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3.3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7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3.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83.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06.92万元,主要包括:2013601行政运行184.78万元,2013650事业运行43.83万元;2080505养老保险31.73万元,2080506职业年金12.69万元;2101101行政医疗6.99万元,2101102事业医疗3.75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23.14万元。

公用经费76.87万元,主要包括:2013601行政运行67.37万元,2013650事业运行9.5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8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1万元,占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0万元,占4%。具体情况如下:

   (图8: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37万元,下降6.15%。主要原因是我委按照中央、省州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越野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委组织、协调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平安建设措施,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组织、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排查化解矛盾隐患,指导、协调、督促政法部门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县防范和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工作及外出务工教育服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93万元,下降53.74%。主要原因是我委按照中央、省州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5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8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一般公共预算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一般公共预算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一般公共预算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我单位对一般公共预算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2018年支出总计383.79万元,主要用于年内政法委机关和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切实保障机关的正常运转。

总基本支出绩效。中共黑水县委政法委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综治、维稳、大调解、防邪、外出务工等相关工作。基本支出,是用于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日常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支出。

行政运转保障,由于财政预算有保障,机关运转、履行职能职责总体情况良好。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我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37万元,比2017年减少31.05万元,下降31.55%,主要原因是我委按照中央、省州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我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事业运行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单位。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01政法委2018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03政法委关于“三公”经费2018年决算情况说明政法委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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