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行政领导全县共青团、青联,少先队工作。对全县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全县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
2.协助县委县政府处理、协调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事务。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况,就青少年的工作理论和思想教育问题,提出相关的对策,并开展各种活动。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3.在国家经济中,组织和带领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县青少年外事务工作进行归口管理,并提供服务。参与制定全县有关青少年统战工作的政策,做好全县青年统战对象的团结教育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以及民族团结。
4.承担县委、县政府、共青团阿坝州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下,我委将积极开展志愿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团务及青少年相关工作。坚持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开展冬送温暖、五进六送等活动,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
(一)扎实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系列文件的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群团党支部安排部署,一是落实党小组学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业务工作,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每周二的集中学习大会,观看《阿坝州部分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红军长征在阿坝守纪担当耀党旗》、《迷失的初心》、黄文秀、周永开先进事迹等,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要求每个党员对近期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优缺点,德能勤绩各方面进行自我总结,对照党章党规开展个人对照检查,撰写对照材料,领导班子成员开展基层调研活动,形成调研报告。二是增加了“三公开”的透明度,坚持每季度定期公开党务、政务、财务情况。三是细化分解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纳入到各个科室的目标管理。四是签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和承诺书,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单位班子严格执行“一岗双责”、“三重一大”责任制度,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及重大采购等制度,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制度保障。五是提高工作效率、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全单位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压缩三公经费,把“小金库”清理、整治拖欠、克扣群众补贴等突出问题纳入正风肃纪专项整治工作中。
(二)高度重视普法工作。
通过观看电教片、听讲座、集中学习、分组交流等学习方式,加深干部职工对《宪法》、《就业管理条例》、《教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并以学习为契机,及时总结,及时整改,切实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律知识水平,在提高业务办理质量,规范行政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
(三)积极开展“民族团结”工作。
成立民族团结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情,围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落实工作任务,创新活动载体,有重点、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突出“三个离不开”教育。
(四)及时完成了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总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4名,工勤1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参公人员4人,工勤人员1名。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5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21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1万元。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2022年收支总预算61.54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79.12万元减少17.58万元。下降48.74%,原因:厉行节约,专项性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2022年收入预算6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1.5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2022年支出预算6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61.54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61.54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9.12万元减少17.58万元。下降48.74%,原因:厉行节约,专项性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54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79.12万元减少17.58万元。下降48.74%,原因:厉行节约,专项性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61.5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21万元、占总支出83.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占总支出9.26%;卫生健康支出2.23万元,占总支出3.62%;住房保障支出3.41万元,占占总支出5.5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50.2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3.5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8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3.8044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1.890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3.4067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0.567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纳。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1.66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疗费用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1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无印刷费、无手续费、无租赁费、无会议费、无劳务费、无工会经费、无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7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01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88万元较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4.74万元,下降28.5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年底固定资产14.04万元,其中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委员会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6.9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08万元,公用经费11.88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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