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1、负责依法保护森林资源,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2、依法查处各种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刑事和治安案件。3、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授权林业行政处罚权。4、依法负责管理森林公安机关的枪支、弹药、警用物资装备等工作。5、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县森林公安机关法制和执法监督。
(二)2020年工作重点:1.加大林区治安防控巡查、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2.加强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3.继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培训;4.大力加强宣传,努力提高人民群众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意识。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局属一级预算单位,系财政直发工资单位,其中内设机构7个。局机关设法制科、刑侦治安大队、政工科和办公室4个科室,设有达古冰川派出所、西里派出所和色尔古派出所3个基层派出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森林公安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9.9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06.1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17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5万元;支出合计422.2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449.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9.9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支出预算情况:黑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支出预算44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9.97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9.97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49.97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23.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8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5.4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3.39万元;支出合计449.9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49.9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主要是人员增资调资及增加医疗、社保及住房保障补贴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306.14万元,占71.86%。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68万元,占12.81%。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等;
医疗卫生支出25.43万元,占5.65%。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医疗保险支出等;
住房保障支出43.39万元,占9.06%。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2020年预算数为323.3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2020年预算数为38.4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2020年预算数为19.2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2101101),2020年预算数为21.6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医疗卫生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03),2020年预算数为3.7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支出。
6.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1),2020年预算数为43.39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49.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4.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森林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6.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无增减变化。2020年黑水县森林公安局无出国计划,故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19年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无增长、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人来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23万减少8万,主要减少了公车运行维护过路费、过桥费、油费、修理费及保险费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执法车辆5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理公务、处理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工作开展。
八、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黑水县森林公安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55万元,与2019年预算57万元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黑水县森林公安局无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底,黑水县森林公安局共有执法越野车辆5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安全:公安行政运行(2040201),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2101101),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六)医疗卫生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03),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支出。
(七)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2210201),用于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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