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黑水县公安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8-10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提拱信息、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9.防范、处置邪教及藏独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县看守所。

11.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2.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3.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4.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教训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警。

15.承担县禁毒领导小组、县恐怖工作协调小级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黑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为契机,以“四带头八理念”为抓手,以建设“一地三级、全域生态、五个黑水”为目标,以党建带队,以队建促业务,不惧风雨、不畏艰苦、甘于奉献、牢记使命,圆满完成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三月、七月敏感期”维稳工作任务,高考、中考及五一、国庆、中秋和冰川彩林季等重大安保工作任务;圆满完成了省委书记彭清华、副书记邓小刚,副省长叶寒冰等省领导莅临黑水检查指导工作的安保任务。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外流贩毒”整治、“奋进”“净网2020”“云剑行动”等系列专项行动,确保了全县政治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治安大局平稳。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公安局属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共18个派出机构和14个内设部门,具体包括:指挥中心、科通科、政保大队、警务保障室、法制室、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政工室、巡逻警察大队、看守所、森林警察大队(原森林公安局并入)及芦花镇等18个乡镇派出所。

编制人数170名,其中:行政执法编制155名,行政工勤编制15名。2020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63人(其中:2020年7月黑水县森林公安隶并成立森林警察大队干警21人,机关工勤2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45人,行政工勤人员18人,退休人员36人。因业务需要,向保安公司购买劳务90余人。

 第二部分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255.6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611.56万元,下降8.81%。主要变动原因是原森林公安隶并黑水县公安局及联合维稳训练基地项目完工;支出总计6255.68万元。与2019年相比,减少611.56万元,下降8.91%。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是原森林公安隶并及联合维稳训练基地项目完工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年度

2019年

2019年森林公安

2020年

增减率

决算收入总计

6278.34

588.90

6255.68

-8.91%

决算支出总计

6278.34

588.90

6255.68

-8.9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5239.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39.8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5449.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46.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43.90万元公用经费402.94万元),74.26%;项目支出1402.85万元,占25.7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实际年初结转结余1015.84万元,收入5239.84万元,支出5449.69万元,年末结转结余805.99万元。其中,项目支出结转805.99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总计增加387.68万元,增长7.99%;支出总计减少401.70万元,减少6.87%。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增加(原森林公安隶并),维稳训练基地项目支出。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年度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

2019年

4852.16

5851.39

其中:森林公安

564.89

562.72

2020年

5239.84

5449.69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9.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401.70万元,减少6.87%。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增加(原森林公安隶并),维稳训练基地项目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49.6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204(类)支出4620.59万元,占84.79%;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361.93万元,占6.64%;医疗卫生210(类)支出153.19万元,占2.81%;住房保障221(类)支出290.98万元,占5.34%;农林水213(类)支出23.00万元,0.42%。(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功能科目

科目名称

决算支数(万元)

所占总支出比重(%)

204

公共安全支出

4620.59

84.7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361.93

6.64%

210

医疗卫生支出

153.19

2.81%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0.98

5.34%

213

农林水支出

23.00

0.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449.6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运行204(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3256.42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02(款)02(项):支出决算为1330.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执法办案204(类)02(款)20(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4.其他公安支出204(类)02(款)99(项):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241.28万元,完成预算100%。

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120.64万元,完成预算100%。

7.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类)04(款)09(项):支出决算为15.67万元,完成预算100%。

8.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37.52万元,完成预算100%。

9.执法与监督213(类)02(款)13(项):支出决算为2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90.98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7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功能科目

科目名称

决算支出

占比

2040201

行政运行

3256.42

59.75%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360.18

24.96%

2040220

执法办案

2.00

0.04%

2040299

其他公安支出

2.00

0.0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41.28

4.43%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20.64

2.21%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5.67

0.29%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37.52

2.52%

2130213

执法与监督

23.00

0.42%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0.98

5.34%

合计

5449.6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6.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43.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90.26万元、津贴补贴1177.09万元、奖金537.6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41.2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0.6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37.5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7万元、住房公积金290.9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12.63万元、抚恤金57.38万元、生活补助65.24万元、医疗费补助10.48万元、奖励金0.12万元等。

公用经费402.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2.72万元、手续费、水费2.40万元、电费27.67万元、邮电费3.94万元、物业管理费1.5万元、差旅费40.92万元、维修(护)费96.16万元、租赁费0.68万元、培训费2.77万元、公务接待费2.14万元、劳务费102.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70万元等。

(数据来源财决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5.19万元,完成预算100%。比2019年增加29.54万元,增长15.10%,主要变动原因是原森林公安隶并,编制内新购置车辆。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23.05万元,占99.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4万元,占0.95%。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科目

决算数(万元)

占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97.40

43.25%

公务用车购置

125.65

55.80%

公务接待费

2.14

0.95%

“三公”经费合计

225.19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19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3.0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7.91万元,增长14.30%。主要原因是车辆状况好转,节省开支;规范管理,原森林公安隶并及编制内新购置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25.65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5辆、金额125.65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56辆,其中:轿车8辆、越野车35辆、载客汽车2辆、其他专用车2辆、其他车辆9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7.4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1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2.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基本支出完成4046.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结果来看,本单位全面规范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保障了县公安局工作的顺利开发,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我县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经费使用安排合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绩效评价中反映出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完成的质量和预期效果还不够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基层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做到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结合。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0年项目全年预算数(包含调整预算)2208.84万元,执行数为1402.85万元,完成预算的63.51%,项目结转805.99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严格管理,支出合理,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了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网工程”“看守所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天网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9.52万元万元,执行数为209.52万元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本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天网工程视频监控在全县范围内的覆盖面逐年增加,维护了社会治安环境整体稳定。

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保障力度需进一步提高,完成的质量和预期效果还不够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经费预算。

(2)看守所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为2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医疗等方面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保障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经费预算的使用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项目名称

1.天网工程专项经费;2.看守所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黑水县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9.52万元

执行数:

229.5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天网工程视频监控在全县范围内的覆盖面逐年增加,维护了社会治安环境整体稳定。2.完成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生活、医疗等管理工作,保证看守所正常运转。

已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视频监控在全县范围内覆盖

完成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保证在押人员平均关押量

完成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信息化管理力度提升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有效推进法制化,人性化管理

完成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群众满意

社会满意度98%

98%

(一)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公安局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组织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黑水县公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02.94万元,比2019年增加127.88万元,增长46.4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森林公安隶并)。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黑水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8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8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装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8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81.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黑水县公安共有车辆56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2辆、其他用车6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办案、安保、处突。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4(类)20(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20(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执法办案204(类)20(款)20(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其他公安支出204(类)20(款)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的支出。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类)05(款)06(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职业年金支出

1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林业执法与监督213(类)02(款)13(项):指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黑水县公安局单位三公经费2020年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2:黑水县公安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3:黑水县公安局单位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4:黑水县公安局单位2020年部门决算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