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黑水县公安局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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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8月1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提拱信息、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9.防范、处置邪教及藏独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县看守所。

11.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2.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3.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4.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教训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警。

15.承担县禁毒领导小组、县恐怖工作协调小级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1年,黑水县公安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政府和公安部、省厅、州局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总揽,以“护旗”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直面疫情防控、队伍教育整顿和社会安全稳定“三条战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履职尽责、攻坚克难,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战疫情、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有力确保了全县政治社会大局持续平稳,圆满完成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任务。

(1)以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为总揽,全力做好维护安全稳定各项工作

1.全力防范政治安全风险。按照“大事、中事、小事都不出”的工作要求,整合各警种资源优势,健全完善并全面推行反分维稳情报侦查合成作战“1+2+N”模式,提炼工作成果,打造黑水政保涉藏维稳工作特色亮点。2021年以来共收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80期152条,查处发布涉藏、涉政有害信息人员3人,封堵删除有害信息样本3张,通过网络巡查,落地县外籍发布涉藏有害信息人员7人并及时上报州局;建设大V账号31个,围绕反制主体和方向积极制作原创文章和视频图文,被州局、省厅有效采用30篇反制文章、10个反制视频、10张反制图片;编写维稳形势分析研判材料11期,为领导决策提供了有力依据。全力化矛盾、防风险,接连打赢重大节庆、重要会议等敏感节点,县域内重大活动安保维稳硬仗。

2.始终保持对各类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打促防、以打开路,始终捂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控好人民群众的“车轮子”,护好人民群众的“食盒子”。2021年共立各类刑事案件62起,破2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挡获被盗车1辆,挽回经济损失8万余元,抓获网上逃犯4人,强制隔离戒毒1人。

3.突出治安防控保平安。大力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和“河湖长”制、重大传染病防治、“护校安园”等各项工作,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行业场所管理,全力维护辖区社会安定。2021年共受理行政案件97起,查处结案78起,查处违法人员98人(其中拘留18人),单位罚款2家,警告1家;开展反恐防暴应急演练8次,化解矛盾纠纷40起,收缴各类枪支28支,子弹707发。日常巡逻盘查人员10,014人,车辆5,267辆。

(2)以“护旗”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加快实现“一极两县三地”建设目标

1.动态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针对我县森林资源丰富、气候干燥、资源多处高半山护林防火形势等特点,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严查火案,严管火源,切实抓好森林火灾预防及违规野外用火专项整治工作,实现了辖区内森林火灾零发生。期间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3,000余份,悬挂横幅9条。2021年共受理涉林、涉野、涉资源案件12起,查处12起,其中,立刑事案件5起、治安案件7起,林业行政处罚6人,治安拘留2人。

2.全力以赴保畅通。为控好群众的“车轮子”,我局紧紧围绕除隐患、堵漏洞、防事故、保安全,深入推进“减量控大”“一盔一带”等重点工作,不断加强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清零”管理,积极排查道路安全隐患,确保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2021年共发生交通事故216起,其中亡人事故2起;查处违停1,269起,无证驾驶537起,饮酒驾驶19起,其他违法行为2,851起,排查隐患18处。5月以来,受持续降雨影响,我县多处山体发生泥石流、垮坊等自然灾害,国道347线部分道路交通中断,交警大队和派出所全警动员投入到防汛抢险工作中,安放警示标志90余处,指挥疏导车辆16,000余辆,劝返分流四轴及四轴以上大货车1,000余辆。

3.强化监所安全监管无事故。疫情以来,黑水县看守所被州局设立为阿坝州疫情防控集中收押点,按照省厅勤务模式和监所安全高于社会面的要求,严格开展各项工作,确保了监所连续18年无安全事故发生。2021年看守所共收押全州羁押人员235人次。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公安局属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共18个派出机构和14个内设部门,具体包括:办公室、政工室、情指中心、警务保障室、森林警察大队、科通科、政保大队、法制室、治安大队、刑警大队(禁毒反诈大队)、交警大队、行政审批室、看守所及芦花等18个派出所。

编制人数170名,其中:行政执法编制155名,行政工勤编制15名。2021年末在职人员总数160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43人,行政工勤人员17人,退休人员33人。因业务工作需要,向保安公司购买劳务(辅警及临时聘人员)90余人。

 第二部分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6253.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52万元,下降0.0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变动;支出总计6253.1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2.52万元,下降0.0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变动。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年度

2020

2021

增减率

决算收入总计

6,255.68

6,253.16

-0.04%

决算支出总计

6,255.68

6,253.16

-0.04%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5,308.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08.6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6,253.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52.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72.79万元,公用经费379.55万元),占74.40%;项目支出1600.82万元,占25.6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253.1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52万元,下降0.0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变动。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年度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支出

2020

6,255.68

6,255.68

2021

6,253.16

6,253.16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803.47万元,增长14.74%。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人员变动,办案业务和装备经费支出,编制内新购置车辆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5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204(类)支出5396.12万元,占86.29%;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382.64万元,占6.12%;医疗卫生210(类)支出176.40万元,占2.82%;住房保障221(类)支出297.00万元,占4.75%;农林水213(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229(类)1.00万元,占0.02%。(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类级。)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功能科目

科目名称

决算支数(万元)

所占总支出比重(%)

204

公共安全支出

5,396.12

86.29%

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

382.64

6.12%

210

医疗卫生支出

176.40

2.82%

221

住房保障支出

297.00

4.75%

229

其他支出

1.00

0.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253.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行政运行204(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3811.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02(款)02(项):支出决算为1,584.82万元,完成预算100%。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5(款)05(项):支出决算为255.09万元,完成预算100%。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类)05(款)06(项):支出决算为127.55万元,完成预算100%。

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类)04(款)09(项):支出决算为1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支出决算为125.70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公积金221(类)02(款)01(项):支出决算为297.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其他支出229(类)99(款)99(项):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预算100%。

(数据来源财决07表,罗列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增减变动原因为决算数<项级>和调整预算数<项级>比较,与预算数持平可以不写原因。)

功能科目

科目名称

决算支出

占比

2040201

行政运行

3,811.30

60.95%

20402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584.82

25.34%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255.09

4.08%

2080506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

127.55

2.04%

2100409

重大公共卫生服务

15.00

0.24%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

125.70

2.01%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

35.70

0.57%

2210201

住房公积金

297.00

4.75%

2299999

其他支出

1.00

0.02%

合计

6,253.1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52.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72.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0.58万元、津贴补贴1,107.28万元、奖金852.1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55.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7.5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5.70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7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3.01万元、住房公积金297.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27.98万元、抚恤金76.90万元、生活补助133.70万元、奖励金0.11万元等。

公用经费379.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7.65万元、手0.26万元续费、水费1.02万元、电费21.00万元、邮电费0.39万元、差旅费32.41万元、维修(护)费86.52万元、培训费0.49万元、劳务费111.4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8万元等,办公设备购置37.79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49万元。

(数据来源财决08表,根据本部门实际支出情况罗列全部经济分类科目。)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0.46万元,完成预算100%。比2020年增加95.26万元,增长42.30%,主要变动原因是执法办案、应急处突、道路交通跨县交叉检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编制内新购置车辆8台支出。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包括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0.46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科目

决算数(万元)

占比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0.14

46.85%

公务用车购置

170.32

53.15%

“三公”经费合计

320.46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较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0.4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95.26万元,增长42.30%。主要变动原因是执法办案、应急处突、道路交通跨县交叉检查和庆祝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编制内新购置车辆8台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70.32万元(购置费为预付款,新购车辆未提货)。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4辆、金额70.36万元(车价款),越野车4辆、金额99.96万元(车价款),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4辆,其中:轿车7辆、越野车33辆、载客汽车2辆、其他专用车1辆、其他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0.14万元。主要用于执法办案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决算比2020年下降2.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基本支出””项目支出”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基本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基本支出完成4,652.3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结果来看,本单位全面规范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保障了县公安局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了我县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经费使用安排合理。

存在的主要问题:从绩效评价中反映出部门支出预算和绩效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完成的质量和预期效果还不够理想。

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财政部门加强对基层单位业务人员绩效评价工作的业务培训和工作指导,进一步规范绩效评价考核体系,做到合理性和可操作性有机结合。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2021年项目全年预算数(包含调整预算)1,600.82万元,执行数为1,600.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结转0万元。通过项目实施,严格管理,支出合理,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促进了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提高了公安工作的整体水平。

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

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天网工程”“看守所经费”等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天网工程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9.52万元万元,执行数为207.52万元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本部门工作的正常运转,天网工程视频监控在全县范围内的覆盖面逐年增加,维护了社会治安环境整体稳定。

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保障力度需进一步提高,完成的质量和预期效果还不够理想。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经费预算。

(2)看守所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为18.00万元,完成预算的90.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看守所在押人员生活、医疗等方面正常运转。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保障力度需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项目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提高专项经费预算的使用效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1年度)

项目名称

1.天网工程专项经费;2.看守所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黑水县公安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227.52万元

执行数:

227.52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其中-财政拨款: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1.天网工程视频监控在全县范围内的覆盖面逐年增加,维护了社会治安环境整体稳定。2.完成看守所对在押人员的生活、医疗等管理工作,保证看守所正常运转。

已全部完成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视频监控在全县范围内覆盖

完成

完成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保证在押人员平均关押量

完成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信息化管理力度提升

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完成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有效推进法制化,人性化管理

完成

……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指标

群众满意

社会满意度98%

98%

(一)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公安局部门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未组织对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黑水县公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55万元,比2020年减少23.39万元,下降5.80%。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过紧日子”的要求,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黑水县公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2.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2.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业务装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12.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黑水县公安共有车辆44辆,其中: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执法办案、安全保卫、应急处突。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6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数据来源财决F03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4(类)20(款)01(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4(类)20(款)02(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执法办案204(类)20(款)20(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目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其他公安支出204(类)20(款)99(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的支出。

1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类)05(款)05(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08(类)05(款)06(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费的职业年金支出。

15.重大公共卫生服务210(类04(款)09(项):指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6.行政单位医疗210(类)11(款)01(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17.林业执法与监督213(类)02(款)13(项):指反映林业执法与监督队伍建设,林业刑事、行政案件受理、查处和督办,林业行政许可、复议与诉讼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住房保障221(类)02(款)01(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21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附件1-1:黑水县公安局单位三公经费2021年决算情况说明

附件1-2:黑水县公安局单位2021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黑水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4:黑水县公安局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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