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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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6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一)收入预算情况 7

(二)支出预算情况 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7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0

(一)机关运行经费    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1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0

十、名称解释 11

   黑水县2023年部门预算已经县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按照《黑水县财政局关于批复2023年度部门预算的通知》(黑财〔2023〕5号)文件要求,现将黑水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指导、协调全县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收集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研究形势、研究公安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为县委、政府和州公安局提拱信息、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县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县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县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组织、指导全县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管理工作。

8.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9.防范、处置邪教及藏独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0.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监督县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管理县看守所。

11.指导全县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参与有关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县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12.组织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县公安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3.拟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14.指导全县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教训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警。

15.承担县禁毒领导小组、县恐怖工作协调小级的具体工作。

16.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7.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州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从优待警,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开展“新篇”系列专项行动为抓手,全面夯实基础、完善机制、提升能力,持续推动新时代黑水公安“走前列、创一流”。

一、强政治、固根基,抓好“三个坚决守牢”。

1.要坚决守牢政治安全阵地。按照“八控”“九严”工作要求,把捍卫政治安全置于首位,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密切关注重点人员和重点领域动向并落实分级分类管控,深化防范打击“法轮功”专项行动和反邪教斗争,加强宗教领域、文化领域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严厉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颠覆捣乱破坏活动,坚决防止形成现实危害;加强网络安全工作,严密监测处置网上有害信息,守好互联网主阵地,着力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2.要坚决守牢社会稳定阵地。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化解机制,依托“两联一进”群众工作全覆盖,重点围绕家庭矛盾、婚恋邻里、土地草场等突出问题,全面细致排查各类纠纷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定期分析研判,及时抓好排查调处化解,严防引发重大案事件。健全涉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深化应急联动处置,严格按照“三同步”要求妥善处置舆情,推动涉稳风险化解向预防转型,坚决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

3.要坚决守牢公共安全阵地。聚焦“人民更安宁”,打好严打整治“组合拳”,种好安全监管“责任田”,建好社会治安“防控网”,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持续巩固反电信网络诈骗和外流贩毒整治成效;纵深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紧盯交通安全、民爆物品、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常态化开展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着力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黑水建设。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调整疫情防控政策的决策部署,切实抓好涉疫维稳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平稳转段。

二、提素质、强能力,做好“五个持续提升”。

1.要持续提升政治引领能力。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毫不动摇地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坚定看齐追随、坚持细悟笃行、坚决执行落实,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强化党建引领,以党建带队建促业务,加快推进“一支部一品牌”建设,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彻底肃清政治流毒影响,持续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省厅、州局党委和县委、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见效。

2.要持续提升改革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大社会资源整合力度,积极稳妥推进大部门大警种制改革;强化“天网”、“卡口”、“人脸识别”等感知源应用,深化“情指行”一体化实战化机制和非警务分流工作,推动形成风险防控全面精准、决策指挥高效顺畅、警务数据融合共享、警种优势合成作战、网上网下同步应对局面;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和“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工作,切实解决好群众办事难、办事慢、不方便等问题。以“熊猫家园·生态警务”为统领,强力推动“多彩黑水·生态警务”品牌建设,探索建立具有黑水公安特色的生态保护警务模式。

3.要持续提升基层基础能力。深化“两队一室”改革,推进“一村一警”全覆盖,针对派出所重点工作研究制定标准规范,做到基础工作指标可量化、过程可控制、效果可评价。推进“一标三实”工作,探索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为抓手,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环境,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群防群治作用;推进派出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夯实公安基础设施、公安工作根基、基层治理要素,不断增强基层实力、激发基层活力、提升基层战斗力。

4.要持续提升执法监督能力。大力推动法治公安建设提档升级,全面梳理和总结执法规范化建设存在问题,补足短板、细化任务,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完善执法监督管理机制,深化执法责任制改革,推动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优化执法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进全警实战练兵常态化,提高一线民警法律素养和执法办案能力。

5.要持续提升从严治警能力。始终牢记“两个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巩固深化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运用“政治建设年”和“忠诚铸魂、铁纪担当”专项活动有效经验,坚持从严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严格执行严禁违规宴请饮酒“六项规定”等铁规禁令,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完善日常监督管理机制,精准靶向开展党性教育、警示教育,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决查处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雄关漫道,任重道远,奋战正酣,踌躇满怀。2023年,站在新征程、新奋斗的起点,我们信心百倍,斗志满满!新的一年,我们要紧紧围绕县委“一地三县六区”和州局“1143”战略,继续在县委、县政府和州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笃定信心,稳中求进,攻坚克难,锐意进取,全力做好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新一年开展好全县公安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高水平安全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一级行政预算单位,无下属二级单位,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共18个派出机构和14个内设部门,具体包括:指挥中心、科通科、政保大队、警务保障室、纪检室、法制室、治安大队、刑警大队、交警大队、禁毒大队、政工室、特巡逻警察大队、森林警察大队、看守所及芦花镇等18个乡镇派出所。

本单位总编制170名,其中:政法编制155名,工勤15名。在职人员总数164人(其中:行政执法人员149人,行政工勤人员15人),遗属供养人员17人,退休人员34人(退休金由社保机构发放)。根据本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聘用警务辅助人员101人,聘用劳务派遣人员2人(黑人社函〔2022〕134号)。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2.0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250.32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无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8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9.8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1.07万元。本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4,562.00万元,较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3,215.42万元,增加1,346.58万元,增长41.88%。主要原因:结合我县财力综合平衡,在“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根据本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2022年组建黑水县特巡警大队,增加辅警编制21人,以及在职人员变动、辅警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和其他运转类(其他工资)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4,56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62.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4,56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4,562.00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4,562.00万元,较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215.42万元,增加1346.58万元,增长41.88%。主要原因:结合我县财力综合平衡,在“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根据本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2022年组建黑水县特巡警大队,增加辅警编制21人,以及在职人员变动、辅警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和其他运转类(其他工资)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62.00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3,215.42万元,增加1,346.58万元,增长41.88%。。主要原因:结合我县财力综合平衡,在“保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的基础上,根据本县社会治安形势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2022年组建黑水县特巡警大队,增加辅警编制21人,以及在职人员变动、辅警工资改革,人员经费和其他运转类(其他工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3年预算总支出4,562.00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3,250.32万元、占总支出7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0.82万元,占总支出14.92%;卫生健康支出279.80万元,占总支出6.13%;住房保障支出351.07万元,占总支出7.7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023年预算数4,562.00万元,(按本单位的实际功能科目填写,并写出主要用途),其中:

1、204(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2023年预算数2,782.6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人员经费及办公、水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204(类)02(款)99(项)其他公安支出,2023年预算数467.71万元,主要用于辅警工资和社保、民警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民辅警意外保险缴费等支出

3、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453.88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4、208(类)05(款)06(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3年预算数226.9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5、210(类)11(款)01(项)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198.5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补助支出。

6、210(类)11(款)03(项)公务员医疗补助,2023年预算数81.22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21(类)02(款)01(项)住房公积金,2023年预算数351.0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经济科目填写,并写出用途)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094.29万元,其中:

1.人员经费3,700.6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主要用于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

2.公用经费393.6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水电、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支出,主要用于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50%;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减少3万元,下降6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单位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93.60万元,较2022年预算相比14.40万元,增长3.8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固定资产价值8,651.85万元,累计折旧4,006.04万元,固定资产净值4,645.81万元;无形资产价值63.82万元,累计摊销17.4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46.36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100%,无出租出借和闲置资产。(填报本单位大致的资产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一般资金部门整体预算绩效和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本单位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填报了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黑水县公安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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