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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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加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点拟定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加强投资宏观管理,搞好政府投资综合平衡,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全县重大生产力布局;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县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和县重大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承担县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县重点项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开展全县价格认真鉴定工作及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聚焦产业稳增长

1)以“两化互动,多产共融”复合型生态经济发展思路为指引,围绕“一极两县三地”目标,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1+7”方案为指导,定期研究县域经济运行情况,着力化解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全力稳住经济发展基本盘,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左右。

2)着力打造全省绿色能源工业基地,积极培育新的增长点,持续巩固、深挖水电产业潜力,全力推进二古鲁、力威、河口等在建电站建设,力争木苏一级、知木林、团结水电站早日复工建设

3切实做好毛尔盖水光互补、扎窝药光互补项目的前期工作,争取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2.紧贴发展抓项目

1)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民间投资有效活力,促进民间投资项目的落地。

2)认真研究上级资金支持项目方向,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包装和前期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2022年我县拟计划实施项目279个,估算总投资73亿元,计划完成投资19.95亿元。确定支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63个,估算总投资56亿元,计划完成投资15.5亿元,增长10%。

3.提升服务抓民生

1)做好易地搬迁户的后续扶持工作。加强与乡镇、部门沟通,了解收集后续发展需求,特别是针对3个集中安置区,谋划一批有利于解决搬迁户实际困难的的项目进行建设。

2)常态化开展价格监测,特别是米、面、油、肉、蔬菜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

3)认真做好粮食购销工作。结合黑水实际,严格落实“抓粮源、保供给、稳粮价”工作任务,督促指导直属国有粮食企业积极发挥主导作用,认真抓好粮食购销工作落实,为全县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物质保障。

4)做好储备粮的保管和轮换,强化地方储备粮油管理。结合黑水实际,加强地方储备粮油监管,严格落实储备粮动用和轮换制度,储备粮油数量真实。指导粮食储备库健全完善储备粮油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正确把握轮换时间和机遇,最大限度地减少轮换成本和费用,确保地方储备粮油常储常新和质量安全。

5)继续做好15个乡镇及12个学校的粮油供应,加强粮油出入库管理,确保粮油质量,保障粮食安全。

6)持续做好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相关工作。按照州发改委、县政府的工作安排,根据国家、省、州关于开展2022年度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相关要求,早部署、早行动,认真按照文件内容和要求,对照评分细则,进行逐项梳理,确保我县粮食安全首长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7)加强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强化台账整理工作,通过制定规范的出入库台账及物资领取表,理顺物资发放情况,盘点库存数量,全力保证物资出入库数据相符,保证应急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调动使用。

4.持续扩大开放合作

1)加强资金使用。规范化推进项目建设,严格项目建设时间节点,提高资金拨付率,确保完成浙江对口支援和彭州对口帮扶投资任务。

2)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借助援助市资源优势,协调县人社部门组织贫困人口开展各类就业技能培训,促进省外转移就业、省内就近就地就业。组织开展特色农副产品进机关、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等活动。

3)加强区域协作。加大对浙江、彭州企业的招引力度,做好牦牛绒加工厂,高山生态杭白菊、潮城实业、四川协力制药、成都第一制药等落地企业服务工作,开工建设牦牛绒二期,促进全域旅游产业孵化园投产运营。

4)助推乡村振兴。开展乡村振兴干部培训,通过共富盟建设,共同建设一批带动力强的特色农业产业基地,培育一批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壮大乡村特色产业,打造特色农产品品牌,打造乡村振兴示范村(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下属二级核算单位1个,黑水县价格认证中心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总编制30名,其中:行政编制(含参公)20名(其中包含工勤4名),事业编制11名。在职人员总数30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工勤5人,事业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收入预算50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3.6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支出预算503.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3.6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03.63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03.6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9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3.63万元,比2021年预算488.91万元增加14.72万元,主要原因是调增工资及五险一金,新增人员,人员经费及公业务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66.85万元,占72.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4.63万元,占12.83%;住房保障支出40.96万元,占8.13%;卫生健康支出31.18万元,占6.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296.3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70.4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43.1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缴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21.5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职业年金缴费。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15.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及参公人员医疗保险。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3.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12.3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40.96万元,主要是计提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3.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8.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8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4.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1年预算3.98万元,减少62.31%。主要原因厉行节约的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21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85.5万元,比2021年预算83.13万元,增加2.37万元,增加2.85%,原因为新增人员,公业务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黑水县发展和改革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3.63万元。

十、名称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反映各级人大召开人民代表大会等专门会议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反映人大台标开展各类视察等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各级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理清扫、垃圾清运及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项):反映按规定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的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2年预算公开表(样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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