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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19年8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4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4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附件19
附件119
附件221
第五部分附表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二、收入总表22
三、支出总表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2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2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22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22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负责实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县审计局2018年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度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1个,包括:国家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17年黑水县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卡龙镇党委书记陈志军及镇长杨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卡龙镇党委书记陈志军及镇长杨军经济责任审计、2017年度黑水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黑水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审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3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3名,事业编制3名。在职人员总数15人,其中:行政人员10人,事业人员3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7人。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354.88万元,与2017年262.12万元相比,增加92.76万元,增长35.39%。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正常调资导致人员经费预算调整及审计业务经费较上年预算增加。2018年支出总计375.78万元。与2017年302.11万元相比,增加73.67万元,增长24.39%。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委托审计业务较上年增加较多。
(图1:2017-2018年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54.8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54.8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75.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7万元,占79.04%;项目支出78.78万元,占20.9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1.76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85万元,增长22%。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薪资调整和审计委托审计业务经费预算增加。
(图4:2017-2018年审计局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302.11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73.67万元,增长24.39%。主要变动原因是正常调资及委托审计业务较上年增加较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5.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9.53万元,占82.3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20万元,占9.9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9.12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19.93万元,占5.3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5.78,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审计事务08(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197.39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审计事务08(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项):支出决算为26.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审计事务08(款)审计业务04(项):支出决算为51.98万元,完成预算100%;一般公共服务201(类)审计事务08(款)事业运行50(项):支出决算为33.36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26.57万元,完成预算10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1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9.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18年决算数为19.9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46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03万元,占92.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3万元,占7.88%。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3.47万元增加1.56万元,增长44.96%。主要原因是2018年精准扶贫下乡次数增加,单位公车出现故障,因此租车下乡开展扶贫工作产生的租车费计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导致三公经费名义上增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审计业务和下乡开展精准扶贫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以及租车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4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0.54万元相比减少0.11万元,下降20.5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2018年度接待次数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4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彭州审计局到黑水援建交流、接待上级审计机关来县上检查审计工作、慰问退休老干部等。
2018年我单位无外事接待支出、无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开展部门整体绩效预算绩效评价两次,一次为1-6月开展一次,一次为全年一次,两次均认真详细地对2018年预算执行作了分析。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管理绩效情况较好。2018年县审计局全年预算数375.78万元,执行数为375.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经费保障了我局顺利完成了2018年度各项工作任务,2018年度全年共完成审计项目11个,包括:国家宏观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县档案局2017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2017年黑水县税收征管情况审计、卡龙镇党委书记陈志军及镇长杨军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卡龙镇党委书记陈志军及镇长杨军经济责任审计、2017年度黑水县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黑水县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审计业务”1个项目属于保运转类项目,不是基建项目,不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审计业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8.78万元,执行数为78.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单位审计业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审计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2。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万元,比2017年减少8万元,下降35%(或与2017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县审计局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县审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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