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黑水县审计局职能简介
主要职能是:
1.主管全县审计工作。负责对县级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对国家和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3.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情况审计报告。向县政府和州审计局提出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
4.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国家、省、州、县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直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乡(镇)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县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县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县级政府投资和以县级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县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5.按规定对县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6.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县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7.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县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8.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9.负责实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黑水县审计局2021年重点工作
2021年,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时期,审计工作将继续贯彻落实“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工作方针,围绕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全国、全省及全州审计工作会议定神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审计委员会的决策部署,加强全县审计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审计机关整体效能,科学组织实施好各项审计,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扣全县经济工作大局和总体要求安排年度审计项目,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审计摆在突出首要位置,聚焦打赢三大攻坚战,持续做好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突出促进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严格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增强促进宏观管理的建设性功能,积极助力经济平稳健康运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目标引领,统筹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审计全覆盖要求,横向上做好政策跟踪审计、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扶贫审计等项目之间的统筹融合,积极探索“1+N”、融合式审计组织方式,一个年度内对同一审计对象不得重复进点,努力做到“一审多项”、“一审多果”、“一果多用”;纵向上做好与上级审计机关项目之间的统筹融合,加强审计项目计划、审计信息、审计结果等互通共享,配合好上级审计机关对重大审计项目实施的“大兵团”作战。
(三)整合资源,提高效能。坚持科技强审,深化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统筹,优化审计资源配置。以大数据审计作为实现全覆盖的有效路径,全面推行以数据分析为先导,强化现场审计与非现场审计结合,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基础性监督作用,增强整体合力,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
1、审计目标和重点
(一)政策落实跟踪审计。
1.中央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署定)
2.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跟踪审计(署定)。
(二)预算管理审计。
1.县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
(三)政府投资审计
1、沙石多乡植被恢复、水土流失治理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2、奶子沟彩林公园景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3、沙石多乡甲足生态防洪堤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4、黑水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5、卡龙镇阿依天籁生态综合治理项目跟踪审计。
(四)资源环境审计
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省定)。
(五)民生审计
社会保险基金审计(署定)。
(六)重点专项审计
信息化相关工程专项资金审计(署定)。
(七)藏传佛教寺庙财税监管审计(省定)
(八)其他事项
1.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将“三公”经费审计内容纳入预算执行审计和经责审计项目同步开展,12月10日前向教科文卫审计科上报“三公经费”报告和报表。
2.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税收审计2个署定项目,根据审计署、省厅统一部署开展审计。
3.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州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审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总编制14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工勤3名,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行政人员8人,事业人员2人,工勤人员2人;退休人员7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1年我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9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3万元。2021年收支总预算220.99万元,比2020年收支预算总数220.66增加0.33万元,增加了0.14%。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收入预算220.9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99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220.99万元,全部为基本支220.99万元,占总支出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99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0.66增加0.3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0.99万元;
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8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83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99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增加0.33万元,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8.89万元,占71.8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万元,占13.19%;卫生健康支出14.10万元,占6.38%;住房保障支出18.83万元,占8.52%。
(三)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128.8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审计事务(款)审计业务(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0.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的审计、专项审计调查、聘请社会审计组织人员及技术专家等方面的支出;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20.9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工伤保险、基本公用支出、体检费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19.4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目)2020年预算数为9.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9.51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46万元,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补助(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3.1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目)2021年预算数为18.8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审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20.9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85.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审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一)2021年公务接待费0.15万元,2020年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05万元。
(二)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2020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25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黑水县审计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20.99万元,比2020年预算220.66万元的基础增加0.33万元,增加0.1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黑水县审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黑水县审计局共有国有资产原值91.27万元,累计折旧82.24万元,净值9.03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0%;通用设备86.46万元,占固定资产的94.72%,累计折旧78.92.净值7.54万元。家具用具原值4.80万元,占固定资产的5.28%,累计折旧3.32万元、净值1.48万元。占100%。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黑水县审计局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9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反映本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7.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管(项):反映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名胜风景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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