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3-08-28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8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是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保障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规范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市场、指导全县城镇建设管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两保障一监管”深入住房保障。一是保障住房供给。总投资0.9亿元的县城干部周转房二期,正在第14层施工,预计年内完成主体建设,其建成后计划安置100户。监管商品房建设和预售资金使用,“哈德广场”2栋建筑完成外装,剩余1栋计划年内完成主体建设。该楼盘住宅销售占比70%、商业销售占比32%。二是保障住房安全。完成住建领域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完成全县建筑3.26万栋和县城市政道路25条、桥梁14座和供水管线17条17.95公里普查工作,为上级决策提升基本信息。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农房28325栋,其中存在安全隐患的453栋,已采取个人租借、投亲靠友、闲置安置等排险,其中租住68户、借住72户、投亲靠友63户、村内闲着房屋安置24户,异地有安全房屋226户。采取个人重建+政府补助方式,年内启动了45户低收入群体农村危房改造。三是监管物业服务。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协调解处理的各类故障维修维护,督促“芦花家园”B区污水管网的改造。整治各小区卫生死角,规范停车位,配合推进黑水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督促2家物业企业做好7个物业小区服务,落实测体温、扫码亮码等防疫措施,整改县创城办居民小区环境卫生问题2个,完成了人民网网友芦花家园A区污水处溢问题的处理。县林草局家属楼成立了业委会,县城累计有小区业委会4个,向县政协委员宣传小区业委会成立流程及要求。按照全州住建系统安排,对县城3个商住小区的维修资金进行了清理,已归集维修资金72.9万元。

2.“两提升一保护”完善城镇功能。一是提升城市综合品质。编制完成城市品质提升“十四五”专项规划,明确了“冰雪映城·彩林画城·红色耀城”的城市定位,梳理项目27个、总投资9.43亿元,构建“一廊、两心、五片”城市结构。按照领导小组定期调度、主管部门牵头承办、县国投公司融资建设或属地镇担当业主的模式,推动环县城游步道等4个项目建设。其中,概算投资4800万元的芦花镇三个标段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的施工单位已于10月进场施工,计划明年底完工;概算投资1.2亿元的县城老旧小区改造已确定总承包方,计划年底前完成样板栋建设;概算投资3000万元的县城3座景观桥梁已完成施工图图审和清单编制,进入财评环节,计划11月底前完成招投标。二是提升城镇承载能力。加快城镇市政道路建设,县城市政二期完成芦花桥建设,团结桥拓宽改造进入桥面、栏杆施工,并计划年内完成团结桥及桥头西侧的市政广场建设;完成老政府家属区环境绿化提升,黑化区内道路0.55万平米、户外活动场地680平米,新增了0.2万平米绿化和垃圾分类房、羽毛球场、凉亭等设施。2.3公里的知木林绕场路和原址重建的2座市政桥梁建设年内投用,3.1公里的扎窝镇市政道路和2.5公里长的西尔镇市政道路计划年内完工。以色尔古镇为载体,深入“省级百强中心镇”创建,并完成州内初评。三是保护利用传统村落。将16处传统村落纳入保护范围,现有国家级5处、省级11处,今年新申报且进入公示的国家级3个。积极参与国家级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创建,终因排名全省第二遗憾落选。坚持建管用三结合,构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机制。投资300万元的沙石多镇奶子沟和昌德村传统村落保护利用项目进场施工,计划年内完成建设。

3.“两严格一深入”共创生态文明示范。一是严格城镇供排水管理。谷汝水厂恢复重建项目于今年7月20日供水,扎窝镇市政供水项目计划年底前建成投入使用。8个建制镇中,有6个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剩余扎窝和西尔2镇污水处理站计划年底前完工。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进水浓度、污泥处置2个问题整改,以一级A标排放标准启动县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及县城234处管网病害处理,现已完成60%工程量,计划年底前基本建成。二是严格城乡垃圾处理。州级城乡垃圾“新三推”涉及我县的厨余垃圾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县城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县城生活垃圾分类收转运设施3个项目均已立项。按照环卫管理精细化、垃圾处置固定化、监督检查常态化的原则,依托2个垃圾焚烧厂、5个垃圾压缩中转站、3个移动压缩站和2台中转车、2辆转运车/乡(镇),年内新投放3m3垃圾箱100个,进一步完善“村组收集、乡镇转运、片区处理”的城乡垃圾收转运体系,全县城乡垃圾收集处理率达到了90%以上。三是深入城乡环境治理。投资40万元改造团结桥头西侧公厕1座,计划年网内建成投入使用;明确公路沿线公厕管理员258人、二级所长15人、网格监督员100人,落实公厕环境卫生管理。印发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区域划分通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方案、逐步推进每月第二周和第四周星期五定期大扫除机制常态化。建立常态化的监督检查及问题曝光机制,“点对点”将检查发现问题通报所属单位限期整改,建立检查问题整改台账。对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在县级媒体上通报曝光。全年张贴环境治理宣传海报100余份、发改资料500余份,全年检查城乡环境15次、整改问题23个,建立起每月2次的卫生大扫除活动,并每月对部门、乡镇进行排名。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无下属二级单位,本单位属行政单位。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239.27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356.83万元,下降59.86%。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减少;支出总计246.17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499.17万元,下降6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39.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2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4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1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为239.2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56.83万元,减少59.86%。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支出总计246.17万元,与2021年相比,减少499.47万元减少66.98%。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减少499.47万元,下降66.98%。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人员减少,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6.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03万元,占10.57%;卫生健康支出11.43万元,占4.64%;城乡社区支出194.09万元,占78.84%;住房保障支出14.61万元,占5.9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46.17万元,完成预算102.88%。其中: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数为17.36万元,完成预算71.88%,支出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数为8.67万元,完成预算71.77%,支出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4.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数为7.87万元,完成预算74.46%,支出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5.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决算数为3.56万元,完成预算65.93%,支出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6.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数为194.09万元,完成预算122.76%,支出数大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目标奖未做预算。

7.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数为14.61万元,完成预算80.67%,支出数小于决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1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9.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5.54万元、津贴补贴47.94万元、奖金56.4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8.6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7.8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49万元、住房公积金14.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5.64万元、生活补助15.13万元、医疗费补助0.5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公用经费27.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96万元、水费0.13万元、电费0.21万元、邮电费1.34万元、差旅费6.16万元、培训费0.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3万元、其他交通费(即公车运行维护费)9.0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3万元,完成预算6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0万元,增加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主要用于无。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3万元,完成预算73.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08万元,下降36.9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4人次,共计支出0.1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州住建局督导调研组接待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3万元,主要用于州住建局督导调研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全年预算数246.17万元,执行数为246.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加强绩效预算,财政资金得到有效使用,行政效率得到提高,促进了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定还不够完善,预算编制还不够合理。下一步改进建议,一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填报工作,强化指标使用性,认真履行预算编报要求,提高预算编报的科学性;二是建议财政部门加大各单位会计人员绩效自评培训力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2年度无项目支出。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县纪委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01万元,比2021年减少48.15万元,下降64.06%主要原因是财政厉行节约,压减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0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12.公务员医疗补助2101103: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行政运行2120101: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4.住房公积金2210201: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阿坝州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附件2: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三公”经费2022年决算公开(本级)

黑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