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
(一)部门职能简介-1-
(二)2026年重点工作-1-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4-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4-
(一)收入预算情况-5-
(二)支出预算情况-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5-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5-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6-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6-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8-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9-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9-
(一)机关运行经费-9-
(二)政府采购情况-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9-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10-
十一、名称解释-1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有关林草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林草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林草经济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山区林草综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林草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等。
(二)2026年重点工作
1.国土绿化
一是计划投资2772万元,实施四川省阿坝州邛崃-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计划人工造乔木林0.91万亩、草原改良3万亩、沙化土地治理0.25万亩。
二是积极宣传退耕还林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完成新一轮退耕还林确权颁证资料的数据核实工作,积极准备2026年提质增效的前期摸底工作,开展2026年度退耕还林县级自查和资金兑付工作,积极配合对征占用补助期内的退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三是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建立健全天然林保护修复工作领导机制,明确职责和任务。继续实施天然林修复项目,包括人工补植补造、森林抚育等。注重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确保项目实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对天然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砍伐、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天然林资源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天然林资源动态变化情况。
2.生态旅游与产业发展
一是计划投资2772万元,实施四川省阿坝州邛崃-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计划人工造乔木林0.91万亩、草原改良3万亩、沙化土地治理0.25万亩。
二是计划投资200余万元,举办2026年四川省生态旅游节,持续提升我县冰川彩林生态文化旅游季知名度与美誉度。
三是计划实施黑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第三批)--天然草原改良项目,建设内容为在沙石多镇昌德村、卡龙镇色湾村实施1.68万亩天然草原改良工程,围栏封育5.04万米,资金来源为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下达资金为342万元。目前已通过评审,正交由州局修改。
四是计划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二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建设内容为开展天然草原改良1万亩、围栏封育2万米,资金来源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下达资金126万元。目前正在推进项目前期工作。
3.资源管理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省、州林长制会议精神,聚焦重点任务,狠抓工作落实,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抓好各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强化部门协作,细化各级林长职责分工,压实一长三员“巡、治、管、护”职责,发挥“三单一函”工作机制,持续开展林长制督查工作,对巡林不到位,责任区域林草问题解决不彻底的印发工作提示函,倒逼责任落实、工作见效。
二是持续加大资源管理力度,推进林草湿荒普查年度更新工作;持续推进自然保护地调规工作;按时完善年采伐限额统计汇总;积极配合各类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要素保障工作,持续推进我县征占用林地建设项目的要素保障;加大力度打击和查处破坏森林资源一切违法犯罪行为。
三是开展鬣羚、斑羚等重点物种专项监测,完成种群数量和分布范围更新;救助受伤、病危野生动物20只(头)以上;开展“清风”“网剑”等专项执法行动2次,重点排查非法猎捕、贩卖、利用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加强网络销售平台监管,打击线上非法交易;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主题宣传活动2场;制作宣传品、科普手册等资料,覆盖全县所有中小学和行政村。
4.森林草原灾害防控
一是投入中省财政资金350.45万元,新建林火视频监控系统2套,购置巡护无人机8台、灭火无人机3台、个人防护装备1008套、移动蓄水池30个、宣传牌30个。推动黑水县森林草原防灭火风险防控效能、野外火源管理能力、火灾防范效果和治理水平全面提升。
二是根据省、州相关文件要求,扎实推进黑水县松树钻蛀类害虫系统调查工作。通过科学调查,系统查明我县松树钻蛀类害虫发生分布情况,建立松树钻蛀类害虫数据库,对调查数据进行系统分析和整理,按规定时限和流程上报调查成果,为后续精准防控、科学施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切实守护我县212万亩松林资源安全。
5.惠民政策
积极做好生态护林(草)员的选聘、指导、培训、考核、督查、劳务报酬兑现等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林业和草原局总编制110名,其中:行政编制9名,参公编制14名,工勤3名,事业编制84名。在职人员总数115人,其中:行政人员及行政工勤14名,参公人员12名,事业人员89名。
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股室行政3个:办公室、生态修复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护林防火股);下设事业单位11个:下设植检站、资源林政股、造林股、退耕办、天保中心、芦花站、野保股、西尔站、知木林站、维古站、国有林保护中心,其中:植物检疫站为参公事业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2026年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1.5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0.8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3.31万元;农林水支出2495.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32.92万元。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汇总)部门2026年收支总预算3391.59万元,较2025年收支预算总数3454.39万元减少62.8万元,减少1.82%。原因:人员变动,项目变化。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6年收入预算339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1.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部门2026年支出预算3391.5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8.85万元,占比13.53%;卫生健康支出190.81万元,占比5.63%;节能环保支出13.31万元,占比0.39%;农林水支出2495.70万元,占比73.58%;住房保障支出232.92万元,占比6.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财政拨款总收入预算3391.59万元。本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391.5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91.59万元。较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454.39万元减少62.8万元,减少1.8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项目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91.59万元,较2025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454.39万元减少62.8万元,减少1.82%。主要原因:人员变动,项目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本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91.59万元,基本支出2824.05万元,占比83.27%;项目支出567.54万元,占比16.7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预算数为305.9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预算数为152.9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预算数为30.88万元,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预算数为102.91万元,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2101103)预算数为16.10万元,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2101199)预算数为40.92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7.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110503)预算数为13.31万元,主要用于项目支出等。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130204)预算数为1429.5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130201)预算数为511.88万元,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130207)预算数为7.63万元,主要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管理支出等。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130234)预算数为546.60万元,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预算数为232.92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数为2824.05万元。
人员经费预算数为2579.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5.02万元、津贴补贴411.3万元、奖金154.28万元、绩效工资478.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05.9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52.9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88.0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6.1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27万元、住房公积金232.92万元、生活补助16.21万元、医疗费补助17.73万元、体检费17.73万元、奖励金4.33万元。
公用经费预算数为244.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7.99万元、水费1.10万元、电费7.00万元、邮电费13.20万元、差旅费76.7万元、维修(护)费4.00万元、培训费0.5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专用燃料费20.00万元、劳务费2.00万元、委托业务费27.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其他交通费17.4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2.1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数为567.54万元。黑水县生态护林员综合人身意外保险项目预算支出7.63万元;黑水县政策性森林保险项目预算支出13.31万元;黑水县地方专业扑火队运行经费项目预算支出546.60万元。
八、“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为5.7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75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较2025年0万元无变化,本单位无出国计划,故未安排出国(境)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较2025年预算费用4.75万元无变化。
3.公务接待费与2025年预算费用1.00万元无变化。计划用于上级来人来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本部门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44.83万元较2025年预算相比增加9.68万元,增加4.1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无政府采购预算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底,黑水县林草局固定资产原值为8163.86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原值为4384.08万元;设备原值为3140.76万元;文物及陈列品原值为1.35万元;图书与档案原值为0.35万元;家具和用具资产原值为305.42万元。黑水县林草局固定资产累计折旧为4381.02万元。其中房屋构筑物累计折旧为1913.52万元;设备累计折旧为2145.24万元;文物及陈列品累计折旧为0万元;图书与档案累计折旧为0万元;家具和用具资产累计折旧为263.32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基本支出和专项经费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82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79.22万元,公用经费244.83万元。
十一、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一般公共预算:政府用于保障民生、公共服务及机构运转的财政资金。
(三)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80505),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80506),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101102),主要用于为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101101),主要用于为行政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2101103),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110401),主要用于生态功能区、生态示范区、生态修复、资源开发生态监管、生态护林员的劳务报酬等支出。
(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2110406),主要用于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勘界、建设、调查、规划、监测、管护、生态保护补偿与修复、野生动植物保护、科研、保护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宣传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三)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2110503),专项用于实施单位承担的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130204),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130201),用于行政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130234),主要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210201),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八)“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九)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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