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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8月31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14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7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4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7
第四部分附件31
第五部分 附表317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有关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林业经济工作;负责规划和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林业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等。
(二)主要工作
我局是黑水县人民政府组阁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一类公益性事业单位。主要有以下职能:
1.贯彻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林业法律、法规、规章、方针政策、决定、决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订环境保护、林业相关规章制度、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和监督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污染防治规划、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
2.对全县重大经济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开发建设区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承担县政府批准保留的林业行政审批事项。
3.负责全县水体、大气、土壤、噪声、辐射、固体废物、化学品及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全县核安全、辐射环境、放射性废物管理工作,参与核事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工作,对核设施安全和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4.依照规定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排污收费、排污许可证、污染限期治理进行监督管理,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总量减排考核工作。
5.监督执行国家、省、州颁布的各类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监督管理环境污染防治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调查处理环境污染事故、生态破坏事件及污染纠纷。
6.负责全县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制定环境监测制度和管理规范,建设和管理全县环境信息网、组织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监督性监测。
7.负责全县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林业产业建设总体布局、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林业经济体制改革;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并统一发布相关信息;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
8.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制定造林绿化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定相关地方标准和规程并监督执行;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承担县绿化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指导县林场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9.承担全县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拟定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管理重点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初审报批工作。
10.组织、指导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拟定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和采集、驯养繁殖或培育、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承担濒危物种进出口和国家、省保护的野生动植物、珍稀物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
11.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划、规划原则的指导下,依法指导森林、湿地、荒漠化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有关国际公约的履约工作,监督管理林业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有关工作;指导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12.承担推进林业改革,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的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林业改革的意见和政策,拟定林业改革的相关实施意见和政策并指导监督实施;拟定农村林地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
13.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产业标准,拟定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
14.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的责任。组织、协调、指导森林防火队伍建设防扑火工作;承担县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具体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管的责任,指导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指导林业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
15.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林业经济工作。引导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林业资源管理的合理配置,指导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林地;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管国有林业资产;负责提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审核重点林业建设项目,提出县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编制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年度计划,检查监督全县林业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负责林业统计工作。
16.负责规划和指导山区林业综合开发,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农村能源开发、林业扶贫等组织指导工作。
17.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5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国土绿化
(1)造林绿化
2025年投资499万元,完成营造林任务总面积5000亩,其中:人工造林2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亩,任务完成率100%。下达我县阿坝州邛崃-岷山生物多样性保护与水源涵养生态修复项目,建设内容为:实施人工造乔木林0.91万亩、草原改良3万亩、沙化土地治理0.25万亩,总投资2772万元,目前正在推进作业设计工作。
(2)草原生态修复
一是黑水县2023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完成晴朗乡吉布村开展天然草原改良1.8万亩的后期管护,及管护验收工作;二是黑水县2024年省级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一批)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完成扎窝镇扎窝村开展天然草原改良0.32万亩和围栏封育9600米;三是黑水县2021年横断山区水源涵养与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完成了该项目的州级验收。
(3)退耕还林
一是我县各类工程项目建设和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的前期要素保障(是否征占用退耕还林地的属性核实);二是完成2025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县级自查验收工作,并上报验收结果到上级主管部门;三是兑现2025年度退耕还林惠民惠农资金63万元(其中:新一轮延长期补助资金60万元,前一轮退耕还林生态林抚育3万);四是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衔接新一轮退耕还林确权颁证相关事宜;五是积极配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国土空间治理耕园林“一张图”相关工作;六是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2025年度省级稽查及绩效评价相关工作。
(4)创新性做法
一是强化提升绿化质量,增强生态功能。我县坚持生态优先原则,将造林与造景同步推进。以乔木树种为主,栽植发展彩色树种。2025年投资450万元,实施黑水县国道347线重要节点植被修复项目,对我县国道347沿线重要节点开展植被恢复,主要栽植金叶榆、香花槐、红枫、月季、木春菊及撒播花草种。该项目以乔、灌、花、草的合理搭配形成层次丰富、色彩多样、四季有景的绿化景观,改善了我县路域生态环境,提升了道路绿化美化水平;二是创新项目专班工作机制。对重点国土绿化项目,实行“项目专班”推进机制。由分管领导牵头,责任股室具体负责,推行“高级工程师负责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工作专班,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把关。同时,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保项目高效落地。
2.产业发展与生态旅游
我局正在申报国家级云杉良种基地。
3.资源管理
(1)林长制
黑水县持续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强化村级“一长三员”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林长巡林、督查及“三单一函”制度,立足黑水实际印发了《2025年黑水县林长制工作要点》等文件,层层压实林长责任。截至9月,动态调整各级林长13人,全县280名林长巡林8854次,发现问题69个,整改69个,实现了对516.6万亩林地、草原、湿地的分级管理全覆盖。开展林长制督查1次,组织生态护林(草)员全覆盖业务培训暨督查1次,10月中旬开始,组织第二轮生态护林(草)员全覆盖业务培训暨在岗督查。
(2)资源林政管理
一是强化林地资源管理,按照“林草部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要素保障服务模式,依法依规推进8个项目建设使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工作。
二是按照“十四五”采伐限额管理要求,下发2025年度森林采伐限额1897立方米指标的执行,其中:薪炭林1167立方米,用材林730立方米。办理133份采伐证、采伐蓄积1386.5m³、出材692.52m³。
三是四川雅克夏国家森林公园、四川省三奥雪山森林公园调规工作已开展现场踏勘、数据核查等前期工作。
四是加大国有林和集体林管护力度。一方面安排17名专职管护人员在管护站(点)进行设卡,实行定期巡山制度,做好巡山记录,合格率达100%;另一方面以集体林改各农户所持林权股份层层分解到户,由林农自主管护,“十四五”时期平均完成签约管护员14000人,2025年完成签约管护员14281人,签约率100%。
五是加强天然林管护。我局以国有天然林分布集中的林地为重点管护区,国有林森林管护站为管护单位,共设5个基层森林管护站,落实了5个管护站制度上墙工作,设立天保标志牌5个,管护标示牌5幅。依法加强对天然林进行保护和管理,本年度管护区域内无偷拉盗运、无乱砍滥伐现象,无森林火灾、无病虫害发生,无乱捕乱猎行为,达到了管护好森林资源的目的,完成森林管护面积100.33万亩,其中:国有林管护面积72.26万亩、非国有林28.08万亩。
(3)野生动物与植物保护
2025年,投入资金68万元,扎实推进野生动植物保护各项工作。执法监管方面,开展“清风”“网剑”专项行动2次,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排查餐饮、养殖等相关场所13家,未发现非法猎捕、采集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件,放生救助野生动物38只(头);宣传教育方面,结合“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爱鸟周”等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8场,发放宣传品和资料1万余份,群众保护意识显著提升;致害补偿方面,为全县群众购买野生动物政府救助保险,累计受理农作物、牲畜、经济林木、人身伤亡和其他财产损失案件153起,已赔付10万余元。
4.森林草原灾害防控
(1)森林草原防灭火
一是投入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69.03万元,采购水泵15台、背负式灭火系统15台、防寒大衣120件、作训鞋135双;二是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37万元,新建林区车辆及行人监控语音系统20套和2套林火视频监控系统(目前意向公告已挂完,正在招投标);三是投入省级财政资金32万元,采购水泵6台,风力灭火机20台,油锯20台。
(2)林业有害生物防控
围绕“加强监测预警、强化检疫执法、推进科学防治”总体要求,扎实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一是查验调运《植物检疫证书》100份,包括木质托盘39个、木材62立方米、苗木964411株和种子64506千克,产地检疫苗木10000株;二是根据监测情况,对西尔镇、扎窝镇、知木林镇和晴朗乡尺蠖危害核心区域,采用无人机喷洒生物药剂开展规模化防治作业,防治虫害10000亩,共投入防治经费29.6万元。防治区域幼虫虫口减退率达85%以上,叶片保存率超90%,有效遏制虫害扩散蔓延,助力无公害防治率稳步提升;三是完成松材线虫病疫情专项普查和日常监测工作,共普查全县松林小班794个,普查总面积114334.86亩,其中普查任务小班748个,任务小班面积107446.92亩,松林普查覆盖率100%。
(3)创新型做法
持续开展监测预警能力建设。2025年投入省级财政资金137万元,建设内容为新建林区车辆及行人监控语音系统20套和林火视频监控系统2套。通过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了对林区人员流动、车辆出入的动态管控能力和林区火情早期识别、精准预警效率,成功实现“打早打小打了”,防止小火酿大灾。
5.惠民政策
(1).生态资源管护工作
①选聘工作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2025年1月选聘中央、省委资金264名生态护林员(脱贫户)。9月,按照州、县下达的名额(499个),全县选聘了州级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499名(脱贫户460户、监测户39户)。
②薪酬兑现与考核工作
生态护林员实行一月一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村级评议公示、乡级审核公示、县总社审定,目前中央、省委资金生态护林员1-9月的基础报酬60%已发放完成,州级补助资金生态护林员1-8月劳务报酬已全额发放。
(2)非国有林生态补偿工作
①非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兑现情况
我局通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完善公益林管理、考核、检查验收等制度,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及管护合同,利用阳光审批平台与社会保障“一卡通”平台按时、按标兑现资金,“十四五”时期完成兑现非国有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1370.66万元,其中2025年完成资金兑现280.65万元,兑现率100%。
②非国有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兑现情况
我局通过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完善商品林管理、考核、检查验收等制度,县、乡(镇)、村层层签订责任书及管护合同,利用阳光审批平台与社会保障“一卡通”平台按时、按标兑现资金,“十四五”时期完成兑现非国有天然商品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802.31万元,其中2025年完成资金兑现168.66万元,兑现率100%。
(3)国有职工基本信息
①就业情况
截至2025年天然林保护修复国有职工就业人员总计26人,其中:森林管护一线管理14人,森林管护管理12人。
②社会保险工作
我局积极维护国有林职工的合法权益,天保工程实施单位职工全部参加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7类保险,参保率为100%,涉及退休职工也已全部纳入州、县统筹。
(4)退耕还林资金兑现情况
一是通过“一卡通”方式兑现前一轮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资金336.596万元;二是兑现2021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性资金补助240万元;三是兑现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资金补助660万元。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二级单位,本单位属行政单位。独立编制机构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内设股室行政3个:办公室、生态修复股、森林和草原资源管理股(护林防火股);下设事业单位11个:下设植检站、资源林政股、造林股、退耕办、天保中心、芦花站、野保股、西尔站、知木林站、维古站、国有林保护中心,其中:植物检疫站参公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林草局事业单位收入总计6526.86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429.7元,增加7.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支出总计6526.86万元。与2024年相比,增加429.7元,增加7.0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林草局部门收入合计6526.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26.8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林草局部门支出合计6526.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45.56万元,占28.28%;项目支出4681.29万元,占71.7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林草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526.86万元。与2024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429.7万元,增加7.0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6.8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29.7万元,增加7.05%。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变化。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526.8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94.62万元,占6.05%;卫生健康(类)支出124.83万元,占1.91%;节能环保(类)支出2661.36万元,占40.78%;农林水(类)支出3197.67万元,占48.99%;住房保障(类)支出168.37万元,占2.5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526.8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6.10万元,完成预算100%;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0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就业补助(款)公益性岗位补贴(项):支出决算为6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7.0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7.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50.00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决算为945.83万元,完成预算100%;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支出决算为62.72万元,完成预算100%;自然保护地(项):支出决算为135.58万元,完成预算100%;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支出决算为437.54万元,完成预算100%;政策性社会性支出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2.65万元,完成预算100%;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168.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3.8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45.74万元,完成预算100%;森林资源培育(项)支出决算为307.80万元,完成预算100%;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35.80万元,完成预算10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支出决算为28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动植物保护(项)支出决算为40.50万元,完成预算100%;防沙治沙(项)支出决算为101.76万元,完成预算100%;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984.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38.00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68.3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526.86万元,其中:主要包括:
人员经费1598.33万元,主要包括:30101基本工资208.36万元、30102津贴补贴174.54万元、30103奖金0.00万元、30107绩效工资604.81万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0.52万元、30109职业年金缴费106.10万元、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7.00万元、30111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84万元、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0.79万元、30113住房公积金168.37万元、30305生活补助57.44万元、30307医疗费补助11.19万元、30309奖励金0.03万元。
公用经费178.17万元,主要包括:30201办公费54.01万元、30205水费0.60万元、30206电费5.00万元、30207邮电费14.00万元、30211差旅费58.30万元、30213维修(护)费0.50万元、30216培训费0.20万元、30217公务接待0.33万元、30225专用燃料费19.88万元、30226劳务费5.0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4.07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29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2024年决算数5.22万元相比减少4.89万元,减少93.6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项目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4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减少4.72万元,减少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越野车0辆、专业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及日常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减少0.17万元,减少34.00%。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33万元,其中: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黑水县林草局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4年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黑水县林草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0.6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54.89万元。主要用于项目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黑水县林草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日常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5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黑水县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国土绿化支出人工造林项目、黑水县2023年森林督查工作项目、黑水县2025年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项目3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3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本单位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资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
1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生态保护资金。
1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草原生态修复治理(项):指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资金。
16.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社会保险补助(项):指社会保险补助。
17.节能环保支出(类)退耕还林还草(款)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项):指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资金。
1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机构资金。
1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森林资源培育。
2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技术推广与转化(项):指技术推广与转化资金。
2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森林资源管理资金。
2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指动植物保护资金。
2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林业草原防灾减灾资金。
2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指生产发展资金。
26.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指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7.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指住房公积金。
2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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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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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322825T000013576492-黑水县2024年度人工造林补充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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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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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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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人工造林2000亩,主要栽植云杉、沙棘等苗木,建设内容包括清林、整地、植苗、抚育、管护等,建设期1年,管护 期3年。 |
2025年度已完成全部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整地清林2000亩,完成云杉、沙棘、湖北花楸等苗木栽植,完成宣传牌安装1个。项目于2025年10月通过县级年度自查验收,造林成活率达到85%以上,符合设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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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阿坝州黑水国有林保护局九〇五林场四作业区,共11个小班,实施人工造林2000亩。2025年度完成整地清林2000亩,栽植云杉容器苗、沙棘容器苗、湖北花楸裸根苗,完成宣传牌安装1个。2025年3月完成作业设计及招标,4-5月整地清林,5-6月栽植,10月通过县级自查验收,造林成活率85%以上。后续开展抚育管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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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300.00 |
270.00 |
90.00% |
10 |
10 |
该项目合同价为270万元,且全部完成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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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300.00 |
270.00 |
9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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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工造林面积 |
≥ |
2000 |
亩 |
2000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85 |
% |
85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建设到期完成率 |
≥ |
95 |
% |
95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年度 |
≥ |
5 |
年 |
5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 |
85 |
% |
85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每亩造林单价 |
≤ |
1500 |
元/亩 |
1500 |
20 |
2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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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价结论 |
项目自评总分为100分。2025年度,黑水县2024年度人工造林补充项目按计划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通过县级年度自查验收。完成人工造林2000亩,造林成活率达85%以上,有效增加了区域森林覆盖率,提升了水源涵养能力,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达到了预期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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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
1.项目区海拔较高,部分地块立地条件较差,苗木初期生长较为缓慢,对后期抚育管护提出了更高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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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1.加强后续抚育管护,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落实松土、除草、补植等措施,确保苗木保存率达到80%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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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杨玉良 |
财务负责人:舒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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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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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322823T000007797865-黑水县2023年国家森林督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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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管部门 |
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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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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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需在2023年-2024年组织对森林资源进行监督调查,一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有效掌握我县森林资源流失现状和问题,并查处违法破坏林地的主体,及时对受损林地进行恢复;二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逐步清查处理我县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实效;三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可以提高人民保护森林资源的意识,常态化工作开展,减少我县森林资源的流失。最大程度保护了我县的森林资源。 |
完成国家下发的49个疑似违法图斑全量现地核实,依法查处涉林违法问题,按时上报工作成果,健全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保障县域森林资源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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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完成国家下发的49个疑似违法图斑全量现地核实,依法查处涉林违法问题,按时上报工作成果,健全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保障县域森林资源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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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17.42 |
17.42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17.42 |
17.42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核查面积 |
≥ |
4.2912 |
公顷 |
4.2912 |
10 |
10 |
|
|
|
核查图斑数量 |
≥ |
49 |
个 |
49 |
20 |
20 |
|
|||
|
质量指标 |
项目验收合格率 |
≥ |
95 |
% |
100 |
10 |
10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到期完成率 |
≥ |
95 |
% |
100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可持续影响年度 |
≥ |
5 |
年 |
5 |
20 |
2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项目建设区群众满意度 |
≥ |
85 |
% |
9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项目建设经济成本 |
≤ |
17.42 |
万元 |
17.42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实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部分环节有待优化。项目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工作部署及县级财政管理要求推进,决策程序规范、资金管理合规、预算执行到位,全面完成了49个疑似违法图斑的现地核实及涉林违法问题查处整改工作,按时高质量上报各项工作成果,有效健全了我县森林资源监测监管机制,严厉打击了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切实保障了县域森林生态安全,取得了一定的生态效益和民生效益。项目自评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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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
(一)信息化技术应用程度有待提升:在图斑核实和数据整理工作中,信息化分析、数据建模等技术应用较少,部分工作仍依赖人工操作,工作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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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措施 |
加强对项目实施人员的信息化技术培训,熟练运用“森林督查暨林政执法综合管理系统”及相关遥感影像分析、数据处理软件;积极争取资金,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推动信息化技术在图斑核实、数据统计、案件管理等工作中的深度应用,提升森林督查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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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刘葳蕤 |
财务负责人:舒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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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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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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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51322824T000011686161-黑水县森林草原防火奖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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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 |
实施单位 (盖章) |
黑水县林业和草原局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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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项目年度目标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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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黑水县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涉及6个村共计资金29万元,其中森林面积1500-15000亩奖补村为2个,资金为6万元;森林面积15000-50000亩奖补村为3个,资金为15万元;50000亩以上奖补村为1个,资金为8万元。 |
根据四川省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办法,制定了黑水县2025年村(社区)森林防火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已按照方案兑现2025年6个村的森林防火奖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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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实施内容及过程概述 |
2025年12月11日县人民政府批复同意2025年森林防火奖补资金方案,12月底前按照方案兑现了2025年6个村的森林防火奖补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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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执行情况(10分) |
年度预算数(万元) |
年初预算 |
调整后预算数 |
预算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权重 |
得分 |
原因 |
||
|
总额 |
0.00 |
29.00 |
29.00 |
100.00% |
10 |
10 |
1.预算执行率=预算执行数/调整后预算数,预算执行率未达到90%的需说明原因(100字以内);2.年中发生预算调整的(追加或调减),应单独说明理由;3.其他资金包括:社会投入资金、银行贷款. |
|||
|
其中:财政资金 |
0.00 |
29.00 |
29.00 |
100.00% |
/ |
/ |
||||
|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单位资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 |
/ |
||||
|
其他资金 |
|
|
|
|
/ |
/ |
||||
|
绩效指标(9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度量单位 |
完成值 |
权重 |
得分 |
未完成原因分析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兑现森林防火奖补资金 |
= |
6 |
个 |
6 |
10 |
10 |
|
|
|
质量指标 |
资金支付率 |
≥ |
98 |
% |
98 |
20 |
20 |
|
||
|
时效指标 |
项目到期完成率 |
≥ |
98 |
% |
98 |
10 |
10 |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过项目的实施,提高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火灾扑灭率,草降低原火灾受害率。 |
定性 |
明显 |
|
明显 |
10 |
10 |
|
|
|
生态效益指标 |
提高社会和公众保护草地资源,减少草原火灾发生的需要 |
定性 |
明显 |
|
明显 |
10 |
10 |
|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不断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
定性 |
明显 |
|
明显 |
10 |
10 |
|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受益群众满意度 |
≥ |
90 |
% |
90 |
10 |
10 |
|
|
|
成本指标 |
经济成本指标 |
购置成本 |
= |
29 |
万元 |
29 |
10 |
10 |
|
|
|
合计 |
100 |
100 |
|
|||||||
|
评价结论 |
项目严格按照任务相关文件要求确定建设内容,项目资金使用方向合规。项目管理规范,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监督制度。资金发放及时足额。项目实施效果良好,一是夯实防火基层基础,二是保障生态资源安全,三是保护了现有森林资源及其生态系统。通过自评,项目得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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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在问题 |
无 |
|||||||||
|
改进措施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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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冷云峰 |
财务负责人:舒前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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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1.黑水县林草局事业单位“三公”经费2025年决算公开
1-2.黑水县林草局事业单位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3.黑水县林草局事业单位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国土绿化支出人工造林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1-4.黑水县林草局事业单位 2025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附件1-1:黑水县林草局事业单位“三公”经费 2025 年决算公开
附件1-2:黑水县林草局事业单位 2025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黑水县林草局事业单位 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预算(第三批)国土绿化支出人工造林等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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