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4年9月26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0
第四部分附件24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黑水县机构改革方案》(黑委办发〔2019〕1号)和《关于〈黑水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黑机改〔2019〕4号)文件规定,主要职责是: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规范性文件,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一般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一般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乡镇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8、按照国家、省、州相关政策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
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州下拨及县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承担县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直有关部门和各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国家、省、州在县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承担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6、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发改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特色鲜明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县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二)2023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推进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整治行动。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构建完善指挥体系,明确防火责任体系、扑火责任体系,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通过系统性规划、战略性科学布局、解决专业队伍、群防群控、基础设施等根本性问题。通过制度创新和能力提升有机结合,促进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稳定向好,全面提升森林草原火灾综合防控能力和扑救水平。
2、有序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一是落实安全生产领导和监督管理责任;二是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提升保障体系。一是持续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二是加强安全监管监察执法配套制度建设。三是改进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方式。
5、健全重特大事故遏制预防体系。在各行业(领域)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指导企业开展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有效管控粉尘气等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影响,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6、健全安全生产信息化技术保障体系。一是加快信息技术与安全生产的深度融合。二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础业务信息化建设。三是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
7、紧贴实战需要,着力补齐能力短板。以提升应急救援实战能力为目标,建设应急指挥系统和森林航空消防基础设施,显著提升应急响应、指挥、处置能力和基础保障能力。一是加强应急管理信息化及指挥场所建设。二是加强森林航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
8、突出灾害特点,不断增强应急救援针对性和实效性。
9、立足我县实际,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先进救援装备,提升危险化学品、森林火灾、地震、地质灾害、洪涝灾害、城市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效能。一是提升森林消防装备现代化水平。二是提升城市消防救援攻坚能力。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应急指挥中心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全县一级预算单位,为黑水县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
纳入黑水县应急指挥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无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70.51万元,与2022年357.13万元相比,增加13.38万元,增长3.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进行调整,收入增加;支出总计370.51万元。与2022年357.13万元相比,增加13.38万元,增长3.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进行调整,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收入合计37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0.5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年初结转和结余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本年支出合计370.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5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70.51万元,与2022年357.13万元相比,增加13.38万元,增长3.75%。2023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70.51万元,与2022年357.13万元相比,增加13.38万元,增长3.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进行调整,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5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2年357.13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38万元,增长3.75%。主要变动原因是2023年,工资、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健康、住房保障等进行调整,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0.5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48.05万元,占12.97%;卫生健康210(类)支出19.3万元,占5.21%;住房保障221(类)支出25.73万元,占6.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224(类)支出277.44万元,占74.8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70.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32.0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1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支出决算为3.7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25.73万元,完成预算100%。
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4(类)应急管理事务01(款)事业运行50(项):支出决算为277.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70.5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31.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1.91万元、津贴补贴38.36万元、绩效工资132.4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0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0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79万元、住房公积金25.73万元、生活补助1.2万元、医疗费补助0.32万元、奖励金0.01万元等。
公用经费39.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6.38万元、电费2.51万元、邮电费5.5万元、差旅费14.99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2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0万元增加0万元,增长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下乡检查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2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州应急管理部门到我县调研等支出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黑水县应急指挥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2年0万元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黑水县应急指挥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防火防汛物资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黑水县应急指挥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3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XX项目(项目名称)等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0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注:附件1-1.县应急指挥中心“三公”经费2023年决算公开
附件1-2.县应急指挥中心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4.县应急指挥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安全监管(项):反映安全监管方面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反映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应急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消防事务(款)消防应急救援(项):反映用于消防应急救援事务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项):反映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国家给予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过渡过程中的生活补助。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指地方给予受灾群众在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过渡过程中的生活补助。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反映其他自然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事务中的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3年度)
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