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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5年8月28日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8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
2、依法对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检查。
3、牵头拟订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和生活困难优抚对象的帮扶救助工作。
4、拟订全县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县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以及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上报工作。组织、指导全县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地名管理工作。
5、拟订婚姻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改革。
6、拟订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推进殡葬改革。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审核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
7、拟订全县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并指导实施。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统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8、统筹推进、督促指导城乡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县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人救助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承担县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负责全县收养登记管理工作,依法指导全县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
10、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1、贯彻执行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复员、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12、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军供服务保障工作。承担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3、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14、依法依规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社会福利、养老服务、殡葬服务、救助管理、烈士纪念设施等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着力筑牢社会保障
(1)规范城乡低保:目前,我县农村低保共有1773户4225人,其中:脱贫户966户2647人,占全县农村低保总人数的63%,非脱贫户807户1578人,占全县农村低保总人数的37%,1-10月共计新增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74户172人,取消46户105人,累计发放1-10月农村低保资金37713人次1543.9994万元;城市低保共有211人,1-10月共计取消0户4人,累计发放1-10月城镇低保资金1917人次68.15万元。
(2)提升社会救助水平:目前,我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664人,1-10月共计新增68人,取消27人,发放生活补贴资金6421人次64.21万元;重度残疾护理补贴对象627人,共计新增57人,取消38人,发放护理补贴资金6091人次60.713万元;城乡分散特困供养对象102人,累计发放分散特困对象救助供养金71.2404万元,照料护理费10.924万元,发放死亡特困对象丧葬费4.95万元,共计发放87.1144万元;集中供养对象共45人,累计发放集中供养金14.3131万元。截至目前,我县精简退职人员共计5人,1-10月共计拨付补助金3万元。
2.着力提升养老服务水平
(1)强化高龄津贴动态管理:一是严格对享受高龄津贴对象进行精准动态管理。全县15个乡镇每月在乡、村两级公示高龄津贴对象新增和取消情况,并及时上报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相关业务股室,确保及时更新高龄津贴发放对象。二是加强对高龄津贴政策的宣传,通过线上(村民微信群、朋友圈)+线下(入户走访、发放宣传单等)的方式向辖区老年人及其家属宣传讲解高龄津贴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都能了解高龄津贴政策,并及时享受到政策福利。三是与公安、人社、卫健等部门实现信息衔接共享,准确掌握高龄老人的个人信息和动态变化情况,为高龄津贴发放提供精准数据支持,确保政策、资金真正惠及所有高龄老人。截至目前,黑水县高龄津贴对象共计1234人,其中80-89周岁1168人,90-99周岁66人;1-10月共计新增235人,取消135人,1-10月累计发放高龄津贴11792人次98.428万元。
(2)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一是投入资金25万元,用于福利中心提升改造项目和购置设施设备,现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二是邀请消防队到养老院开展消防安全培训暨演练2次,定期深入福利院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养老机构运行安全。
3.着力推进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1)推进儿童关爱保护:一是成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1个、15个站、104个点。今年以来共开展主题宣传活动6次,发放宣传资料680余份,覆盖1300余人。累计发放孤儿生活补助181人次21.72万元;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17人次14.28万元;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帮助8名孤儿完成助学补助,共计6.5万元,帮助3名年满18岁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完成助学补助,共计0.75万元。二是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重点工作范畴,8个县级部门和15个乡镇参与对764名困境儿童及留守儿童开展结对帮扶。178名留守儿童实行了“一人一档”入库管理,对辖区内经济困难、残疾、孤儿等特殊学生群体进行了全面的摸排,建立了详尽的困难儿童档案,为后续的帮扶措施提供了坚实的数据支持。
(2)狠抓森林草原防灭火:一是积极按照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要求,持续安全保障,重点场所配备消防栓、灭火器、打火工具;安排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每日对公墓、殡仪馆、烈士陵园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二是建立防火、安全生产巡查登记台账,对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钱香蜡等祭祀用品规定。
(3)规范婚姻登记:积极引导新人遵法守法,推动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陋俗,倡导婚嫁文明新风。深入各乡镇开展“抵制高价彩礼,树立婚俗新风”宣传活动,宣传婚姻法,倡导城乡居民树立正确婚嫁观念,为进一步推进树立文明新风工作奠定良好的社会风气。截止10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53对,补领结婚登记231对,办理离婚登记36对,补办离婚登记7对,查询档案13人次,婚姻咨询51人次。
(4)抓实流浪乞讨救助:加强救助管理工作,落实工作责任,及时、有效为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临时食宿、协助返乡、街面巡查等救助,全年未发现流浪乞讨人员。
4.着力夯实基层政权
(1)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发放:截至目前,离任村干部对象新增0人,取消8人,现有服务对象391人,共计发放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1576人次222.432万元。
(2)解决村干部岗位补助资金:根据《中共黑水县委办公室 黑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黑水县村干部基本报酬补助标准的通知》(黑委办发〔2021〕1号)中村干部基本报酬部分关于岗位补助的要求,为全县符合条件的村干部432人解决岗位补助资金47.95万元,由乡镇负责补发岗位补助资金,并于2024年5月起按标准执行村干部岗位补助。
(3)项目建设:2024年续建2个项目,即: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和乡镇“五小”工程。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建设内容为建设5个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每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总投资52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446万元,地方配套资金79万元。目前芦花镇英博村、沙石多镇昌德村、维古乡俄市坝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已完成审计结算,已拨付资金317.391333万元。乡镇“五小”工程,建设内容为新建6个乡镇、改扩建4个乡镇“五小”工程及附属设施,总投资42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357万元,地方配套资金63万元。目前项目建设已完成竣工验收,已拨付资金217.4436万元。2024年计划建设黑水县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建设内容为:翻新厕所24间,装修厕所34间,靠墙扶手364.2米,装修阳光棚一间、活动室1间,门窗更换58间及零星装修等。总投资200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6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40万元。目前项目已完工,已拨付资金98.828万元。
5.全力做好退役军人事务工作
一是办好“退役军人最期盼的10件事”。通过组织退役军人召开坝坝会、进村入户、微信视频、电话联系等方式全覆盖访谈800多人次,细致梳理走访收集到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最关心、最需要解决的“急难愁盼”问题,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答疑解惑400余人次。二是接收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顺利推进。截止10月,全县共接收31名退役军人。其中符合政府工作职能的6人,已及时安置并到岗;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25人,积极协助他们做好保险、党组织关系接转、落户等工作。三是大力开展荣誉激励。紧紧抓住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等契机,走访慰问伤残军人、烈属、荣誉功勋军人,持续深入开展“最美退役军人”、“十佳兵支书”等先进典型选树学习宣传,引领广大退役军人听党话、跟党走。依托芦花会议会址、红色昌德、黑水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资源,健全完善英烈事迹和精神传播体系,开展红色宣讲,爱国主义宣讲进学校、进机关、进军营等宣讲活动12场,推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缅怀先烈、争做先锋的浓厚氛围。1-10月送达立功喜报11份,其中二等功1人,三等功1人,四有优秀士兵9人,发放奖励金2.1万元。欢送入伍新兵2批次,30余人,欢送退役老兵2批次,40余人。发放入伍新兵、退役老兵纪念品70余份,价值1.6万元。不断加大烈士陵园管理保护。投入10万元对烈士陵园内64座烈士墓碑进行换新,开展翻修围墙、环境整治等日常工作,常态化开展清明、9.30烈士公祭活动,利用烈士陵园陈列馆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19场次,800人次参与。四是牢牢继承和发扬黑水县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优良传统,紧紧围绕“建设红色家园,建强基层阵地,挖掘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工作思路,走出一条具有黑水特色的军民融合发展之路。不断加大优待力度,提升优待证含金量。发布优待清单40余项,覆盖旅游、医疗、教育、生活等方面。为全国各地退役军人提供优惠服务1500余人次,优惠金
二、机构设置
(一)本部门机构
黑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行政单位1个,内设3个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财务股)、民政工作股、退役军人事务股。
(二)人员情况
本单位总编制人数14人,其中:行政编制11人,年末实有12人,行政工勤编制3人,年末实有3人;事业编制7人,年末实有6人。退休人员16人,遗属5人。
第二部分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5232.26万元,与2023年3711.48万元相比,增加1520.78万元,增加29.07%。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合并项目、人员增加;支出总计5232.26万元。与2023年3711.48万元相比,增加1520.78万元,增加29.07%。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合并项目、人员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收入5232.2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53.57万元,占96.5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78.7万元,占3.4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本年支出523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65万元,占8.04%;项目支出4,811.61万元,占91.9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464.52万元。与2023年7422.96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20.78万元,增加29.07%。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合并项目、人员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53.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58%。与2023年3689.18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28.15万元,增加1364.39万元,增加26.99%。主要变动原因是单位合并项目人员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32.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国防支出21.54万元,占0.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4.26万元,占78.25%;卫生健康支出290.05万元,占5.54%;城乡社区支出390.65万元,占7.47%;住房保障支出26.6万元,占0.51%;农林水支出230.47万元,占4.40%,其他支出178.7万元,占3.4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5232.2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支出决算为21.5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22.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3.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5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14.7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支出决算为86.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4.2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决算为269.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8.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褒扬纪念(项):支出决算为9.3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6.1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支出决算为56.0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支出决算为73.9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8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9.9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119.1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养老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3.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0.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支出决算为151.0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79.38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7.07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5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8.3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农村生活救助(项):支出决算65.9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5.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决算3.0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38.73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4.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67.0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7.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1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8.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8.8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1.7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0.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230.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26.6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2.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款)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项):支出决算为178.7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0.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68.17万元,公用经费52.5万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工资福利支出326.76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2.61万元、津贴补贴81.35万元、奖金71.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2.5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6.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5.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18万元、住房公积金26.6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52.5万元。其中办公费19.25万元、水费0.35万元、电费2万元、邮电费7.39万元、差旅费8万元、培训费0.55万元、工会经费0.7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25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1.41万元。其中抚恤金22.63万元,生活补助17.25万元、医疗费补助1.51万元,奖励金0.0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9.5万元相比增加4.75万元,增幅33.33%。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增加了一辆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4.2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25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增加4.75万元,增幅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其他车型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2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政及退役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23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78.7万元。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178.7万元,分别是福利院提档升级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155.24万元,孵化基地建设项目15万元,孤儿明天计划体检费0.24万元,养老机构责任险补助0.97万元,福彩圆满孤儿助学金6.5万元,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助学金0.7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黑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5万元,比2023年34.45万元增加18.05万元,增长34.38%,主要原因是单位合并、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黑水县民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2.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8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五小工程”附属设施设备、采购电脑、采购复印纸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5.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能力项目。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7万元,主要用于车辆保险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黑水县民政和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下乡开展民政及退役工作走村入户调查核实。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4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5个项目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等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单位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各级财政单位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的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儿童福利(项):指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指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养老服务(项):指养老服务方面的补助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福利(款) 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福利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指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临时救助(款)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项):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理机构的运转支出。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款)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项):指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用于农村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扶贫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对离任村干部补助。
2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 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详见附件1-5: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4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
(公开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1-1:黑水县民退局“三公”经费2024年决算公开
附件1-2:黑水县民退局2024年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1:黑水县民退局2024年困难群众救助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3-2:黑水县民退局2024年优抚对象生活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1-4:黑水县民退局2024年单位决算报表
附件1-5:黑水县民退局2024年度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1-3-1:黑水县民退局2024年困难群众资金补助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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