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4
字体:
访问量:
分享到: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县交通运输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县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交通运输行业的方针、政策和法法规。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公路、水路等行业规划、政策和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   

2)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负责全县物流管理工作。

3)承担道路、水路交通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道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乡镇管理工作,指导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运输价格。

4)承担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运输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救助打捞、通讯导航、危险品运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相关工作。指导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5)负责提出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州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省、州、县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有关财政、土地、价格等政策建议。指导交通运输行业审计工作。

6)承担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公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交通行业和产业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承担全县高速公路统一管理、建设的有关工作(我县暂无高速公路)。指导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和维护,承担有关重要设施的管理和维护。按规定负责码头规划和码头岸线使用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行业经营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交通运输行业职业资格管理工作。

7)指导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省、州、县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组织协调地方交通战备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

8)制定交通运输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指导全县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9)负责公路、水路有关涉外工作,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全县交通运输行业招商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

 (10)强化参与拟订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的职责。

11)负责全县交通行政综合执法工作。

12)承担办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 

(1)在重大项目上争取启动省道446县(黑理路)。同时加快松黑路黑水段工程启动。督促国道347钱茂红路和红扎隧道建设进度。

(2)对重点项目马河坝-银针道路加快建设进度。对2021年受灾毁农村公路进行修复。

(3)创建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第二期”四好农村路。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县交通运输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财务:负责全县财政交通专项资金、上级拨款、预算外资金以及其他交通专项资金的筹集、下拨、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编制本部门预算并监督执行。负责建立健全局内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各专项资金(包括国债资金)管理办法。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交通系统的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创建及会计电算化工作。承接州局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的其他工作职责。承接州局财务科、审计科的其他工作职责。

2规划建设股。组织编制全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交通运输行业基础设施项目近期建设、维护和年度投资计划并监督执行。牵头组织全县交通运输行业重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和评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保护路产,维护路权。

3)安全股(交通战备办公室)。负责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评估、安全目标考核、监督检查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全县交通行业的防汛、防雷、防震和消防安全工作。监督、指导全县经营性道路运输和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源头以及水上交通、公路建设及养护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接州局运输管理科(出租车行业指导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阿坝州交通战备办公室(阿坝州保护通信线路安全办公室)的其他工作职责。

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行政编制14(其中参照公务员编制8名,公务员编制6),行政工勤4名,事业编制14名。现我局有在职人员共计27人。其中公务员及参公人员共计10人,事业人员9人,工勤人员8人。交通局无下属二级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5.36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48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3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92万元。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支总预算955.36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523.27万元增加432.1万元。增长82.57%,原因:2022年为保障我县道路畅通以及申创“四好农村公路”,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交通运输局2022年收入预算95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5.3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县交通局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95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55.36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县交通局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955.36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23.27万元增加432.1万元,增长82.57%。主要原因2022年为保障我县道路畅通以及申创“四好农村公路”,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县交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55.36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523.27万元,增加432.1万元,增长82.57%。主要原因是2022年为保障我县道路畅通以及申创“四好农村公路”,专项经费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955.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5万元,占总支出6.02%;卫生健康支出27.48万元,占总支出2.88%;住房保障支出37.92万元,占总支出3.97%,交通运输支出832.46万元,占总支出87.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0万元

 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35万元。

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15万元。

 4、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11.98万元。

 5、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8万元。

 6、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10.71万元。

 7、2140101 行政运行273.53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五险,公业务费。

 8、2140106 公路养护47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四好路”创建及公路养护。

 9、2140112公路运输管理88.93万元,事业人员工资五险。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37.9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交通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55.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02.1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五险366.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67万元。公用经费71.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经费35.85万、差旅费22.43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2万元、劳务费0.6万元项目经费482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交通局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4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0万元;公务接待费0.99万元,减少0.1万元,下降9.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交通运输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县交通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5.36万元较2021年预算相比减少37.91万元,下降7.25%。主要是因为人员退休和机关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县交通局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交通运输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2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每项指标严格执行。

、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2年预算公开表(交通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