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日期:2019年8月28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21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2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2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2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1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31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3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35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37
第四部分附件........................................40
附件1...........................................40
附件2...........................................42
第五部分附件.......................................4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8
二、收入总表....................................48
三、支出总表....................................4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4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48
十四、政府采购情况表...........................48
十五、其他公开事项.............................48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本单位是政府组成部门。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2018年全县工作的总体部署,2018年主要工作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事业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建立全县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和实施再就业工程;完善职业资格制度,拟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和贯彻落实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拟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办法;拟定全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拟定全县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5.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综合管理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工作,;参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中涉及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等问题的政策研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退职政策。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工勤人员技术等级工作,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推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办理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合同鉴证手续。
8.负责执行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和安置计划;负责组织实施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政策;承担县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9.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指导、协调各乡镇、各部门公务员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完善和实施公务员考试录用、考核和惩戒、申诉控告等制度;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国家荣誉制度和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县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推荐各乡镇、各部门的全县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和县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推动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统筹拟订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拟定全县公务员任职培训、提高能力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城乡就业与职业技能培训,失业人员和企业下岗人员再就业培训、创业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拟定各类人才流动调配以及特殊需要人员调配政策,承办全县人员流动调配手续。
13.承担县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就业促进方面
(1)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一库五名单”。为实现就业扶贫对象的“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我局不断完善“一库五名单”,建立扶贫对象就业、培训、创业等台帐。一是以“六有”系统对本地贫困人口的精准识别为基础,对登记建档的贫困户逐一进行普查,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二是针对乡镇社会保障员、村干部建立微信群,动态核实调查外出务工人员的实际情况,以东部沿海省份为重点,全面掌握自发转移就业贫困劳动力的就业地点、就业方式、工资收入等,建立台账,确保掌握精准、有卷可依、归档有序。
(2)就业援助,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一是狠抓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营造良好的就业氛围。通过公招网、广播电视、电子大屏、“微黑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册子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就业创业政策,让城乡劳动者及时知晓政策、理解政策。累计发布岗位信息3230余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资料1700余份。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扶贫现场招聘会”、“金秋招聘月”等专项就业服务活动,积极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劳务供需平台。全年共开展各类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5场。3月举办了黑水县2018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扶贫对口帮扶大型现场招聘会,县内外300余家用人单位共计提供就业岗位8200余个。其中34家用人单位亲临现场参加招聘,提供岗位1200余个,吸引800余名求职者进场咨询求职,通过供需双方面对面、零距离的对接交流,达成求职意愿417人,签订就业意向性协议115人,通过后期回访,签订正式就业人数97人(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6人)。7-10月针对东西部劳务协作开展了4场小型招聘会,浙江对口帮扶企业提供就业岗位800余个,达成求职意向142人,签订就业合同并实现就业112人。三是为全县17户参保企业落实稳岗补贴13.29万元,惠及企业职工487人,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3)落实政策,大力推动就业创业。一是在政务中心设立了就业创业服务窗口,配备了一名工作人员担任窗口工作人员,以群众满意为目标,高标准严要求,切实提升就业创业窗口服务质量。二是做好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为创业者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坐诊询诊、创业项目推介、创业贷款、创业补贴、创业培训等公共创业服务。加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建设,全县建立3个基地,为16名高校毕业生提供了就业见习岗位,落实见习补贴13.33万元。扶持8名高校毕业生成功实现创业,兑现创业补贴8万元。三是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积极发挥创业担保基金的作用,为6户符合条件的城乡创业人员发放创业担保贷款30万元。四是抓回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主动收集返乡农民工创业信息,加大对回乡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成功推荐2名返乡创业人员参加全州创业大赛,并获得了创业大赛优秀奖,有效带动创业氛围。
(4)结合实际,强化培训促进就业。以技能培训促就业、助增收为目标,坚持政府推动、部门监管、培训机构实施、培训者受益的原则,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岗位匹配能力,扎实抓好技能培训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通过送培上门、订单定向等培训模式,面向城乡劳动力开展中式烹饪、焊工、创业培训、挖掘机、汽车驾驶、汽车维修、乡村旅游等技能培训,帮助群众提高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目前已举办各类职业培训23期,培训各类人员1055人,其中培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53人。通过培训,使城乡劳动者掌握了相关实用技能,就业渠道变宽了,极大地提升了就业竞争力。
(5)开发岗位,助推就业增收脱贫。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统筹资源,统筹整合相关部门资金,围绕农村实际需求,因事设岗、以岗定员,以全县贫困劳动力为开发对象,大力有序开发环境卫生保洁员、农村道路养护员、地质灾害监测员、农村水利设施管护员、村民政协理员、生态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3743个,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2561人。切实解决了城乡困难人员就近就地就业,有力助推贫困群众脱贫增收。
(6)加强对接,落实东西部劳务协作。结合全县外出务工人员的特点和市场用工需求,充分利用“有形”和“无形”两个市场,深化与浙江嘉兴市、桐乡市、彭州市等地区劳务协作。一是做好有组织转移就业工作。累计向浙江有组织输送劳动力112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23,浙江海宁市慕容集团就业109人,桐乡市巨石集团成都分公司就业3人;目前为止黑水籍务工人员均完成岗前培训,全部实现计件工资,月收入平均4000元左右,有力推动了劳动力稳定健康发展。二是做好转移人员管理工作。为加强转移就业人员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选派县农劳办主任挂职海宁市人社局,挖掘搭建务工平台,并派出木苏乡一名改非干部驻点慕容集团协助管理。近2个多月以来,为黑水籍员工争取每人每天15元生活补贴,缓解了低收入时期员工的生活问题;积极为黑水籍务工人员争取诸如“夫妻住房”、小孩就读、随行老人务工、购房等福利以解决其后顾之忧;邀请海宁市法院、司法局举办了法律知识讲座,邀请海宁市人社局举办了转变思想意识讲座;通过企业工会,为1名黑水籍生病职工争取了部分门诊治疗费;成功协调六起本县人员与其他省市务工人员的口角摩擦等纠纷事故;成功推荐2名贫困户为“嘉兴市优秀外出务工人员”由浙江省推荐到国家人社局部,目前已完成资料上报工作;在中秋佳节之际,由管理小组私人采购慰问品慰问务工人员,送达了组织关怀。
2.社会保障方面
(1)加强监管,确保基金安全。一是截至目前,共发督办基金监督预警信息50条,对不再重复发生的预警及时核实办结。二是为切实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和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阿州人社发〔2017〕15号)和(阿州人社发〔2018〕55号)精神,我局于5月下旬召开了持续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并深入各定点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开展打击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检查行动,切实推动打击骗取医保基金工作取得实效。三是4月下旬,我局开展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员业务培训会,各经办机构相关业务人员以养老、城乡居保、医保、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等方面的政策业务为重点,现场对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和培训。并为聘请的7名社保基金社会监督员颁发了聘书,确保社保基金使用、管理更加规范、安全。四是根据(阿州人社办〔2017〕140号)(阿州人社办〔2018〕140号)精神,积极配合州检查组一行对我县各经办机构内控制度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就检查出的各类问题,我局高度重视,赓即向各经办局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完善。并聘请四川瑞诚润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县社保局、就业局、城居保局三个经办机构所涉及的社保基金监督检查和社会保险经办风险管理开展专项审计,此举将极大提高我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风险防控能力,有效防范化解基金管理风险。五是持续开展城乡居民死亡冒领养老金追缴工作,目前已收回冒领养老金255430元,目前还余36555元正在持续退回中。
(2)切实推进“取消集中认证”的工作落到实处。我县社保部门及时将“四川省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协查认证平台”下延至乡(镇),努力实现“黑水人社事,最多跑一次”的目标,5月对全县乡镇社会保障员进行了社会保险待遇协查认证平台业务培训。并深入17个乡镇对社会保障员进行现场指导,以确保协查认证服务质量,实现就近就地有人办,就近就能够办,让群众少跑路,让信息多跑路,为广大退休人员提供了方便快捷的社保经办服务。
(3)按照省州县相关政策做好精准扶贫工作。一是继续按照省州县相关文件规定,凡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的,在原报销比例上均提高5%,并取消起付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在县域内就诊,取消起付线,住院政策范围内费用100%补偿,最大程度的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负担,杜绝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情况发生。二是人社局联合扶贫移民局、保险公司、民政局、卫计局、政务服务大厅等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文件执行大病保险、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重大疾病专项补助、重特大疾病特殊补助等政策,着重发挥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医疗费用报销“一站式”服务功能,让贫困人口报销医疗费用只需跑一次、交一次资料就能办完所有程序。截至9月底,共公兑现精准扶贫医疗保障资金418.28万元,6022人次受益。
(4)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监督、内部审核管理工作。按照《阿坝州定点医疗机构考核管理办法》和《阿坝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考核试行办法》精神,采用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现场检查,同时在检查中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处理。
建立了参保人员住院就医备案登记制度,对异地医疗费用进行电话查实,特别对异地就医发生金额较大、清单不详的医疗票据采取实地核查或委托当地医保局协查等方式,有效避免了医保基金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完成县域内17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医疗服务智能审核暨监控系统安装,并对全县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负责人、经办人员进行培训,确保了该系统10月全省同步上线运行。
按照省、州安排完成县人民医院异地门诊特殊病种和个人账户联网结算对码和接口改造工作,并于10月1日正式启动运行。
(5)持续推进生存验证。多种方式结合积极开展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生存验证工作,全方位防范冒领、骗取养老金行为。一是多次深入乡村、社区,召集村民进行现场生存认证。二是对伤残、高龄人员采取上门认证。三是对外出人员通过电话、视频、拍照等方式进行异地认证。
(6)以政策法规为依据,认真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严格依照工伤保险条例,从“准、快、细”三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工伤认定工作,截至目前,共收到工伤案件申请16起,受理13起,认定9起,不予认定2起,2起正在调查核实中。
(7)全面建设人社部门“一号工程”和头等大事。一是对符合标准化建设要求的试点乡镇芦花镇及正街社区、彩林社区采取试点先行措施,按省厅基层平台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化挂牌,并延伸到其他16个乡镇劳动保障所,配备了相应设备,明确了工作人员职责。二是为规范服务事项,方便办事群众,要求各经办局清理规范服务事项目录和经办流程,以宣传单或小册子等形式发放到服务对象手中,为下步工作开展打下坚实基础。三是为提高乡镇社保员对“一号工程”和“头等大事”的认识和服务水平,我局对全县乡镇社保员、各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了专题业务培训,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省州举办的各类业务大轮训,不断提升基层社会保障员业务经办服务水平。
3.公务员管理工作
(1)做好2017年全县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参公)和行政工勤人员考核工作。
(2)完成了新招录的63名公务员(参公人员)的政审,录用登记工作,完成了17名选举(调用)人员的公务员登记工作;完成了53名试用期满公务员(参公人员)的转正、任职工作;协助州人社局完成2名“9+3”退役士兵身份核查、集中学习培训、申报具体岗位等工作;按照州人社局统一安排,组织我县49名新录人员进行了初任培训工作;组织完成全县公务员网络培训。全县公务员(参公人员)1143人,参加培训1106人,培训率达96.7%。
(3)经组织人社联席会议通过,下文任免陈令等44位援藏干部职务。
(4)认真开展“公务员信息管理系统”的日常更新维护工作,完成了2017年公务员人员变动整理、系统更新及调动人员手续办理等方面的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增加公务员(参公人员) 67人:其中新录用63人、调入4人、通过选举登记 人;减少公务员(参公人员)36人,其中:调出本县17人、死亡1人、退休18人。
4.职称改革工作
(1)加强事业人员管理:做好了2017年全县事业人员年度考核。
(2)做好了职称评聘工作。通过评审和考试132人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取得高级资格25人,中级资格29人,初级资格78人。确认专业技术五级12人、专业技术六级27人、专业技术八级10人、专业技术九级17人、专业技术十级22人、专业技术十一级39人、专业技术十二级27人、专业技术十三级3人;通过技术工人等级考试,41人取得相应技术等级,高级工14人、中级工21人、初级工6人并及是办理证书。聘高工7人、中工18人、初工5人。
5.工资福利退休工作
(1)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正常晋资工作。为224人完成了正常晋升级别工资,月增资12416元;对1020人完成了正常晋升级别(岗位)工资档次,月增资100587元;对1518人完成了正常晋升薪级工资,月增资98007元;
(2)对职务变动人员及时兑现了工资。对248人进行了职务(岗位)工资变动,月增资61952元;对96名取得较高学历的职工变动了工资,月增资7274元;
(3)做好津贴补贴变动工作。对32人办理了警衔津贴变动,月增资6940元;为22人调整了教护津贴,月增资60元;对2128名在海拔3500米以上工作的人员增加了高海拔地区折算工龄补贴,月增资49079元;对3216人调整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月增资252元,从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共补发1506万元;
(4)做好退休审批工作。办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33人、为47名企业和自由职业者审批了享受养老金待遇;
(5)为录(聘)用到县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高校毕业生443人提高了一个级别工资档次或一个薪级工资。
6.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大力推进全县机构改革工作。今年是机构改革年、落实年。为做好全县机构改革工作,统筹设置党政群机构,科学配置职能,促进党政群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全力以赴以赴做好机构改革工作。一是吃透政策。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四川省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深刻把握改革精神,凝聚改革共识。二是认真开展前期调研工作。对全县的机构设置、职能职责、领导职数进行认真清查梳理,收集当前机构编制设置布局存在的主要问题,深度剖析问题成因并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形成《黑水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现状分析》《积极推进贫困地区事业单位改革促进公益事业发展的调研报告》《关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情况报告》等调研报告,为机构改革顶层设计提供数据支撑。三是制定改革文件。根据《四川省机构改革方案》和《四川省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结合黑水县实际,草拟出《黑水县机构改革方案》《黑水县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经县深化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县委审定后,上报州委审核批复后,在全县组织实施。
(2)做好城乡学前教育调研。对黑水县城乡学前教育情况进行调研,形成《关于黑水县城乡学前教育相关情况的报告》,对黑水县城乡学前教育现状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判。
(3)圆满完成行政执法机构人员清理核查。经统计,全县共有行政执法机构49个,其中行政机关内设的执法机构15个,独立执法行政机构1个,部分承担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20个,独立执法的事业单位13个。
(4)完成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年度报告及抽查工作。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事中事后监管与服务工作,切实强化对我县事业单位的信用约束,完成对全县181个事业单位法人信息年度报告公示工作,与此同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原则,对6家单位进行法人信息抽查,抽查中未发现问题。
(5)完成行政许可类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审核公示工作。为进一步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根据省、州、县要求,对照县级部门权力清单,坚持依法定责、权责对应的原则,明确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权力过程中应当履行的义务,完成全县21个单位253项行政许可类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审核及挂网公示工作,经县法制办复审后将及时挂网公示。
(6)深化机构编制违规违纪整改工作。继续深化机构编制违规违纪台帐整改,严格要求存在问题的单位按照规定将措施落实到位,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进行定期对账。截至目前已整改问题15个。
7.人才队伍建设
(1)今年共招录事业人员88人。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研究生1名;两次赴成都高校引进紧缺专业技术人才40人(教育类2人、卫生类25人、综合类13人);公开考试招聘事业人员25人(教育类3人、卫生类15人、综合类7人);考核招聘定向医学生14名,免费师范生5人,大学生村官转聘1人;考试招聘“9+3”退役士兵2人;各类人才均已录入人事管理系统并签订聘任合同,兑现工资福利待遇。
(2)组织安排了我县2017年事业单位新进117人岗前培训工作;做好了全县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开展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教育系统培训2697人(国培27人、省培113人、州培123人、县培117人,校培2317人),卫生系统培训265人、农畜水培训142人。
8.劳动保障监察、调解仲裁工作
(1)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执法效果,稳步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注重宣传、影响面广。多措并举开展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和发放《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劳动用工维权指南》、《温馨提示宣传单》等资料,年初到目前累计发放宣传单共计1000余份,提供咨询服务500余人次。二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调整完善了县解决企业拖欠工资问题联席会议制度人员名单、制定了《农民工工资应急周转金管理办法》《黑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办法》《黑水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办法》《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劳动监察“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等文件,三是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年初正式启动了“治欠保支”定期调度、“农民工工资支付季度排查”工作;3月份联合县工商食药监局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整顿专项行动工作;5月起全面对辖区内各类用人单位开展了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查和企业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现已对55家企业和建设工地开展了80余次的日常巡查工作,提出口头整改32户,下达书面限期改正指令和整改函9户。全县到人社局劳动监察备案的在建工程项目28个,总包直发工资28个,直发率达到100%;建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7个,建账率达到96%,完成目标任务的106%;按月足额实名实人发放工资28个,比例达100%;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无欠薪。在建工程实行实名制管理达90%以上;6月对我县3户县属国有企业(县自来水厂、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森林管护中心、县粮食储备库)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的汇报以书面形式上报给州局;7月份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工作;10月初正式启动了本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工作,并督促57户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新签劳动合同1001份,签订率达到95%,完成目标任务94%的101%,审查集体合同44户,审查率达到90%。四是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查处拖欠工资行为。目前共受理劳动维权投诉案件16件,接待投诉人数319人次,为382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02.17万元,办结案件16件,结案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96%的104%。五是做好劳动监察其他工作。严格执行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共有14户项目施工单位缴纳保证金1040.77万元(其中担保金额401.11万元)。
(2)依法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做好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处置工作。坚持以调解为主的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完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制度。已受理3件,裁决结案1件,申请人主动撤回仲裁申请1件,依法裁决用人单位支付1名劳动者工资报酬1.2万元;经调解,1名劳动者主动撤回仲裁申请;依法不予受理5名劳动者仲裁请求。及时发现和解决人社系统领域信访事件,对涉及劳动报酬类、追加工龄、退休问题等信访事项的12起信访件进行了积极处理及回复,接待来电来4000余人次。
9.综合性工作
(1)继续加大驻村帮扶工作力度。积极开展“走基层”活动,践行“一线工作法”。老百姓春耕之际,局党组成员、系统各支部积极深入帮扶村开展“走基层,助春耕”主题党日活动,为贫困户送政策、送办法、送资金,并了解他们在春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春耕生产牵线指路,真实做到了问题在一线觉察,工作在一线开展。干部职工下乡进村共200余人次,覆盖17个乡镇,总共发放就业、医保、社保、养老、劳动保障等政策宣传资料600余份,宣传内容涵盖“社保扶贫”政策、养老保险政策、医保政策等,并协调相关部门争取资金100万元硬化村主道,修建堡坎、雨污处理管道,协调解决大寨子村集体经济养猪场饮水管200米帮扶。今年在帮扶联系乡,驻村工作队共同努力下,顺利通过了州脱贫验收。
(2)军转安置工作稳步推进。一是做好了2017年底3名自主择业干部的安置工作。二是为1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落实了独生子女费申请及补发工作(补发金额为216元)。三是向县财政申请23名自主择业军人医疗保险费补助金258982.56元,现已拨付到指定账户,切实有效地保障了全县自主择业军人的医疗保险待遇。四是继续加强对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确保相关待遇政策落实,做好了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工作,确保企业军转干部总体持续稳定。11月启动退役军人信息采集工作,预计12月底完成。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就业局、社保局。其他事业单位1个: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698.6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1.77万元,增长14.60%。主要变动原因是国家政策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工资标准,高海拔补助标准调整等;支出总计696.39万元。与2017年相比,增加109.33万元,增长18.62%。主要变动原因是薪资的调整以及下乡培训次数增多。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68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83.6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696.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1.76万元,占95.03%;项目支出34.63万元,占4.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3.67万元、支出696.3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3.29万元和109.33万元,增长31.38%和18.62%。主要变动原因是薪资的调整以及下乡培训次数增多。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3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9.33万元,增长18.62%。主要变动原因是薪资的调整以及下乡培训次数增多。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6.3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31.94万元,占76.39%;教育支出(类)3万元,占4.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2.21万元,占13.24%;医疗卫生支出22.32万元,占3.21%;住房保障(类)支出46.92万元,占6.74%。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96.39万元,完成预算99.6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1)2011001行政运行:支出决算为409.45万元,完成预算9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较大。(2)20110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94.50万元,完成预算99.5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较大。(3)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支出决算为27.9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教育2050803培训支出: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1)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支出决算为3.6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63.2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3)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决算为25.3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1)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14.0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2)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8.2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为46.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61.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16.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33.11万元、津贴补贴170.39万元、奖金103.35万元、绩效工资29.2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3.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3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9万元、生活补助14.09万元、医疗费24.99万、住房公积金46.92万元等。
公用经费45.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02万元、水费0.55万元、电费3.84万元、邮电费3.03万元、差旅费14.66万元、租赁费0.85万元、培训费0.24万元、公务接待费0.5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40万元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预算52.9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车辆大修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66万元,占9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7.15%。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66万元,完成预算49.1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7.3万元,下降48.5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66万元。主要用于下乡帮扶、出差培训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9万元,完成预算3.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43万元,增长268.75%。主要原因是今年为脱贫攻坚关键时期,接受检查增多,接待次数相对去年有所增加。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3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1)接待州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检查组(4次),金额2909元;(2)接待返乡创业园项目建设推进工作小组及成都铁路局工作组,金额800元;(3)接待州编办机构编办工作调研小组,金额630元;(4)接待提案建议州调研工作组,金额628元;(5)接待省人社厅开展深度贫困县人社挂职干部培训督查调研工作小组,金额946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局切实加强预算收支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合理使用分配资金,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作为本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合理安排资金保障我局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各部门尽职尽责,较好的完成自己的职责工作,处理单位事务,预算支出在保障本局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部门整体支出”等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本单位部门项目绩效目标个数在5个以上的,选取5个项目进行公开,目标个数在5个以下的,全部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完成情况综述和完成情况表)。
1、部门整体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98.69万元,执行数为696.39万元,完成预算的99.67%。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本单位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通过各项人社政策的宣传和解读,保障了公务员管理、职称改革、工资福利退休发放、劳动监察农民工工资调解、信访维稳、驻村帮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上级下达的部分专项资金,暂存于我局预算内资金专户,对编制预算财务工作有一定影响。下一步改进措施:我们将进一步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精确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尽量减少预算执行调整、结转和结余注销的情形。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部门整体绩效 |
||||
预算单位 |
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698.69 |
执行数: |
696.39 |
|
其中-财政拨款: |
698.69 |
其中-财政拨款: |
696.39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促进人才资源的引进,保障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核定,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
建立健全了相关规章制度,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了维稳信访等调解工作,并做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调整,职务职称变动等相关日常性工作。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 指标 |
1、保障人员经费人数及公务用车辆数2、日常公用经费及专项性公用经费用于职工开展工作所需 |
1、在职38人,退休12人,公务用车2辆;2、人员经费支出616.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9.81万元 |
1、在职38人,退休12人,公务用车2辆;2、人员经费支出616.5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79.81万元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 指标 |
保障本单位基本支出 |
100%保障本单位基本支出 |
100%保障本单位基本支出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 指标 |
1、基本支出; 2、项目支出。 |
按序时进度支出,达到90%以上 |
按序时进度支出,达到90%以上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 指标 |
三公经费增长率 |
三公经费增长小于等于0,公用经费不突破年初预算 |
三公经费较上年有所减少,未突破年初预算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因农民工资问题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数量及信访维稳处理质量 |
做好维稳工作,保证重大群体性事件为零 |
目前共受理劳动维权投诉案件16件,接待投诉人数319人次,为382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的工资302.17万元,办结案件16件,结案率达100%,完成目标任务96%的104%。 |
|
满意度指标 |
|
1.职工满意度; 公共服务满意度 2. |
大于等于90% |
大于90% |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7.99万元,比2017年减少2.32万元,下降5.7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黑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主要用于日常的工作开展,下乡帮扶,出差培训等,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2011001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2011050事业运行: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2011099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7.教育2050803培训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105劳动保障监察:反映劳动保障监察事务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住房保障221020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附件1:黑水县人社局三公经费公开
附件2:2018年人社局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附件3:县人社局2018年部门决算报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