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并组织实施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机构建设规划。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涉及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并实施监督管理。负责查处违反工商、质量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的各类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2025年重点工作
2025年工作重点: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谋划之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按照“抓班子、带队伍、提能力、转作风、见实效、树形象”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提升执法效能、严守安全底线、优化营商环境等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担当作为、真抓实干,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一)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干好事业树好形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政治统领、党建引领、班子率领、模范带领”为主线,充分调动干部队伍的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建设政治过硬、组织过硬、作风过硬、纪律过硬、能力过硬的模范机关;引导全体干部职工不折不扣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构建全局上下“一盘棋”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市场监管队伍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企业活力。全力营造最宽松、最便捷、最高效的市场主体发展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一是继续优化企业登记注册、行政许可审批服务,提升企业开办注销效能,力争全年新增企业200户,新增“个转企”20户。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查,加大信用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积极构建信用监管新格局,积极推进“双公示”常态化,提升市场监管水平。三是加强消费提示警示和消费教育引导,及时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加强对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的分析研判,推动群众诉求“未诉先办”,在提升群众满意度的基础上,致力于实现投诉举报数量的下降。
(三)深入聚焦安全监管,守牢“四大安全”底线。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全力保障市场监管领域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发展。一是常态化开展食品监管。以“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为常规抓手,强化食品安全“重点行业、重点品种、重点区域”监管,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帮扶指导,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隐患。二是多环节跟紧药品监管。加强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强化药品入驻追溯执行情况、处方药销售、加强精麻药品专项检查,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力度。三是多方面盯好质量监管。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抽检促规范,以处置促提升,强化经营者知法守法的主体责任。四是持续抓特种设备监管。落实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序时开展电梯、索道、压力管道、燃气气瓶、液化石油气充装等特种设备各类排查,牢牢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四)强化市场秩序治理,保障民生扎实有力。聚焦群众身边的“关键小事”,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全方面保障民生安全。一要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质效提升行动,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营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和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二要强化民生领域监管执法。聚焦医药、教育、公用事业、日用消费品等重点领域,集中查处一批竞争违法案件,加强对“米袋子”“菜篮子”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巡查,保障市场价格基本稳定。三要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健全消费维权机制,建强消费维权服务站,提高投诉按时初查率、按时办结率、调解成功率、举报按时核查率,营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消费氛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本部门机构
黑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属行政单位。单位设10个内部机构和5个派出机构,10个内部机构包括:办公室、市场规范管理股、食品安全协调股、知识产权和商标广告监督管理股、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股、食品安全股、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民营经济协调发展股、特种设备安全与计量标准股、稽查股;派出机构包括乡镇片区市场监管所5个派出机构。
(二)人员情况
总编制44名,其中:行政编制12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编制24名,工勤编制数3人,事业编制5名。在职人员总数47名,其中:机关行政人员18人,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21名,事业人员5名;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8人;编外长期聘用的人员0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5.2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3.82万元。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支总预算985.27万元,较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918.94万元增加66.33万元,增长7.21%,原因:人员增加,调增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高海拔津贴、五险一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收入预算98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5.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支出预算98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985.27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985.27万元,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918.94万元增加66.33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是有人员增加,调增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高海拔津贴、五险一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18.94万元,较2024年预算数918.94万元,增加66.33万元,增长7.21%。主要原因有人员增加,调增在职人员正常晋升和高海拔津贴、五险一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5年预算总支出985.2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7.75万元、占总支出67.7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7.65万元,占总支出17.01%;卫生健康支出66.06万元,占总支出6.70%;住房保障支出83.82万元,占总支出8.5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行政(款)-行政运行(项)607.2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手续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业(款)-事业运行(项)60.46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11.7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55.8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83.8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4.4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4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7.16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85.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78.9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06.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出国计划安排;公务接待费0.8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厉行节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6.16万元较2024年预算相比增加10.66万元,增加12.46%。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局国有资产占有为898.7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7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985.27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5个,涉及预算878.95万元;运转类项目2个,涉及预算106.33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二)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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