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阿府函〔1990〕20号文件规定,本单位主要职责是:遵循国家、省、州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劳动就业服务为主,为辖区劳动者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发布就业市场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对就业困难人群实施就业援助,提供创业培训及创业担保贷款,办理就业、失业登记,征收、发放失业保险费等。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全力全力以赴稳就业保就业。一是大力实施就业促进民生工程。确保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5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25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二是落实援企稳岗扩就业系列政策,推动失业保险稳岗就业,帮助企业减轻负担,稳定就业。三是有效开展公共就业招聘服务活动。努力搭建求职招聘平台,常态化开展线上线下招聘工作,经常性开展送岗位信息下乡,扎实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百日千万网络招聘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积极开展东西部、省内脱贫协作等现场招聘活动,按省局要求做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相关活动。
2.着力促进重点群体就业。一是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组织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创业指导、公共招聘等特色服务,多渠道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扎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强化实名制管理,针对性提供岗位推介、技能培训、创业帮扶等服务,确保登记到位、联系到位、帮扶到位。推进就业困难毕业生就业促进工作,全面落实求职创业补贴政策。持续开展就业见习,力争实现青年就业见习20人。二是促进就业困难人员等其他重点群体就业。促进就业困难人员、涉藏地区无业青年、“9+3”学生等困难群体就业,落实就业援助政策,加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等服务,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做好灵活就业人员服务管理,积极开展岗位推荐、就业援助等各类专项活动,为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便利化服务。统筹做好退役军人、残疾人等各类群体就业工作。
3.抓好就业扶贫与乡村振兴衔接。一是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强与扶贫部门的协调联动,开展人员摸排,精准掌握脱贫劳动力、边缘易致贫劳动力基础信息,以及就业、培训、创业、公益性岗位安置意愿等信息,实现动态管理。根据脱贫劳动力意愿,“量身定制”帮扶措施,搭建招用工平台,加大脱贫人口转移就业力度。延续落实好企业吸纳奖补等相关政策,统筹用好乡村公益性岗位,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创业服务,努力促进脱贫劳动力实现就业创业。二是做好就业扶贫与乡村振兴过渡衔接。按照5年过渡期内保持现有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的要求,继续实施原有的就业扶持政策,进一步做好就业载体吸纳、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四条帮扶渠道的政策落实。继续做好东西部劳务协作和省内对口帮扶,深化与帮扶地区在联合培训、专场招聘、劳务输出等方面的合作。继续做好农村劳动力实名制信息规范化管理,实时动态更新数据,进一步规范就业吸纳载体、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
4.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一是积极推动创业扶持政策落地落实。全面落实创业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完善线上经办系统,提高经办效率,做到应补尽补。二是全力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加大返乡下乡创业分险资金和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整合力度,力争完成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80万元。
5.统筹抓好就业创业培训。抓好各类专项培训。配合全州就业系统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有序开展,在培训意愿调查的基础上,以企业职工和重点就业群体为主,切实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加强培训全过程监管,切实提高培训针对性和有效性。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指就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劳务品牌培训),全年计划培训21期1000人,确保有意愿接受培训的劳动力至少掌握一门实用技能,增强就业能力。
6.切实加强失业保险经办及监管工作。一是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功能作用。做好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作,畅通线上线下申领渠道,确保各项待遇应发尽发。深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加强内部信息比对,提升审核速度,优化申领体验。二是严密防控基金管理风险。继续完善失业保险经办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用制度规范经办工作,切实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防范基金运行风险。全面落实“三个全面取消”,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基金安全。
7.加大转移输出就业工作。通过大力实施引导外输就业、县内企业内消、公益性岗位兜底,实现“外输、内消、兜底”多管齐下促进就业,充分吸收务工人员就业。力争实现转移就业2万人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就业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
黑水县就业局总编制12名,其中:事业编制11名;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12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人员11人;工勤在职1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0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5.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万元(体验费0.42万元,生活补助1.62万元,奖励金0.03万元);支出合计173.5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21年收入预算173.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21年支出预算173.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3.50万元,占支出预算的10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3.50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3.50万元。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45.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万元(体验费0.42万元,生活补助1.62万元,奖励金0.03万元);支出合计173.5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3.50万元,比2020年预算数190.60万元减少17.10万元,减少8.97%。减少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145.78万元,占84.02%。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
商品和服务支出25.65万元,占14.78%,主要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印刷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07万元,占1.2%。主要用于本单位遗属生活补助,体检费,独子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社会保障经办机构(09项):2021年预算数为123.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1年预算数为15.1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2021年预算数为7.5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4.医疗卫生支出(210类)行政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1年预算数为8.9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本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医疗卫生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2021年预算数为2.7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1年预算数为15.37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73.5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8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5.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招聘会、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0年预算无增减变化。2021年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无出国计划,故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20年也没有发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与2020年预算持平。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人来访、检查指导工作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减少2500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办理公务、处理突发事件等公务活动的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5.65万元,比2020年预算29万元减少3.35万元,减少11.5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底,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轿车1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预算支出在保障本局工作运转、履行职能职责上整体情况良好。一是2021年预算编制精确、科学合理;二是经费收支有力的推动各股室工作的有效开展,按时按量推动目标任务高效完成。人员经费147.85万元保障了在职职工12人的工资及五险等费用,保障了6名职工(含1名退休人员)的正常体检测经费,保障了2名遗属的生活补贴;三是公用经费25.65万元有力的保障了办公设备购置等项目所需,推动了各类就业政策的实行,提高了就业工作的规范化、信息化水平,保障了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四是强化机关公用经费及日常运行经费管理,对于各科室日常公用经费按照相关政策进行管理,对于办公日常运行维护费用加强审核力度。
十、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01款)社会保障经办机构(09项):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的基本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五)医疗卫生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经费。
(六)医疗卫生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用于财政集中安排的本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保险缴费经费。
(七)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用于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十一)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附件:2021预算公开表(包含)
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按政府经济科目分类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部门整体支同绩效目标表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申报表
黑水县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局
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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