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称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4.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5.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执行医疗保障自治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具体办法,落实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7.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8.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落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并监督管理。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10.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继续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我局在固定党日活动、工作推进会、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议中积极学习贯彻上级文件及各级会议精神,严格要求干部职工深入领会相关文件精神,并融入医保日常业务工作中,以此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力度。
局党组将坚决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每季度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安排部署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听取分管领导对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党组书记对下一阶段工作作安排部署。同时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底述职一项内容专项报告。牢固树立抓好网络意识形态安全意识,宣传工作阵地意识,积极宣传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上级各部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营造医保局的网络舆情正能量。
(二)继续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保障疫苗接种费用。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服从中央、省、州、县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不定时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展开检查,按时上报我县疫情、防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动态,确保防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平稳。及时与县内疫苗接种医疗机构结算疫苗接种费用,保证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
(三)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力度的同时,继续加强对“两定”的监督管理,双管齐下,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我局牵头加强与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联系协调,开展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力度。同时,依据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强化“两定”的管理。结合疫情应急价格监测,不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医保基金不流失。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使用的监管,努力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基金安全。
(四)继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
继续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方法,通过新媒体、现场宣讲、张贴海报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努力让医疗保障政策家喻户晓。
(五)有序推进医疗保障改革,更好地为广大参保干部群众服务。
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州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持续推进我州医疗保障改革,特别是医疗服务支付方式改革,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同时,继续完善阿坝州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我县广大参保干部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属黑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为县级一级核算单位。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总编制7名,其中:公务员编制6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在职人员总数7人,其中:行政人员6人;行政工勤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306.56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收入总数275.97万元增加30.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经费、县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医疗救助等费用预算在事业;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56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306.56万元,较2022年部门预算支出总数275.97万元增加30.59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代缴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经费、县级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县级配套医疗救助等费用预算在事业;其中:基本支出388.47万元,占预算支出的67.96,项目支出183.18万元,占预算支出的32.0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306.56万元。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6.56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53.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61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203.64万元,是用于保障县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02.92万元,是用于保障医疗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56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275.97万元增加30.59万元,占5.73%。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35.22万元,占11.49%;卫生健康支出253.74万元,占82.77%;住房保障支出17.61万元,占5.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行政运行137.61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职业年金支出,人员工资、津贴补贴、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保障本单位日常运转的办公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等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1.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10.2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2.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17.6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专项支出预算总额102.92万元,主要用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医疗补助优抚对象、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3.64万元:
人员经费179.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3.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9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22年预算无增减变化。2023年黑水县医疗保险管理局无出国计划,故未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2023年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0.2万元与2022年预算0.3万元减少0.1万元,2023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来人来访、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5万元与2022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公务用车维修、维护及正常运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黑水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3.75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未安排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用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本单位使用一般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23年我单位项目支出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
2023年黑水县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6.5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6个,涉及预算203.64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102.92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行政运行:用于行政单位基本支出。
(三)一般公共服务事业运行: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单位为其在职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
(七)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八)“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九)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十)行政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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