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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8月29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7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5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19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履行政治领导责任,做好理论武装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县委的决策部署,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2、讨论和决定本单位下列重大问题。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党组织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事项。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内部机构设置、职责、人员编制等事项。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其他应当由党组讨论和决定的重大问题。
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加强干部教育管理监督。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的领导。
4、履行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
5、贯彻落实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拟订执行医疗保障自治法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具体办法,落实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6、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县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管理。
7、贯彻执行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8、贯彻落实全省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管理。落实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相关目录和支付标准并监督实施。
9、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政策并监督管理。落实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10、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集中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继续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保障疫苗接种费用;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服从中央、省、州、县委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及应急指挥部的指挥,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按照我局《新冠感染疫情联防联控工作方案》切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不定时对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展开检查,按时上报我县疫情、防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动态,确保防疫药品和医疗用品价格平稳。及时与县内疫苗接种医疗机构结算疫苗接种费用,保证疫苗接种工作顺利推进。
2、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力度的同时,继续加强对“两定”的监督管理,双管齐下,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安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由我局牵头加强与县公安局、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单位联系协调,开展联合行动,进一步加大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险基金专项行动力度。同时,依据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强化“两定”的管理。结合疫情应急价格监测,不定期开展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医保基金不流失。进一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管理,建立基金运行分析和风险预警制度,加强医疗保障基金支付使用的监管,努力控制医疗保险费用的不合理增长,确保基金安全。
3、继续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力度;继续加大医疗保障政策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法,协调县卫健局利用卫生系统各种大会、短信群发平台、朋友圈推送、现场宣讲、张贴海报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努力让医疗保障政策家喻户晓。
4、有序推进医疗保障改革,更好地为广大参保干部群众服务;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配合州医疗保障局持续推进我州医疗保障改革,特别是医疗服务支付方式改革,减轻人民群众就医负担。同时,继续完善阿坝州医疗保障信息平台,为我县广大参保干部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保障服务。
二、机构设置
黑水县医疗保障局属黑水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为县级一级预算单位。
单位总编制19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2名。在职19人(其中:行政编制7名,行政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1名),退休1人。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总计647.15万元,与2021年决算640.82万元相比,增加6.33万元,增长0.98%。支出总计647.87万元。与2021年决算695.65万元相比,减少47.78万元,下降7.3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47.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7.15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647.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4.91万元,占65.59%;项目支出222.96万元,占34.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7.15万元、支出总计647.87万元。与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40.82万元、支出总计695.95万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6.33万元、支出总计减少47.78万元,分别增长0.98%、下降7.3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决算695.65万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47.78万元,下降7.37%。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7.8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48.86万元,占7.54%;卫生健康210(类)支出570.74万元,占88.09%;住房保障221(类)支出28.27万元,占4.3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47.8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支出决算为32.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项):支出决算为1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事业单位医疗02(项):支出决算为6.51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公务员医疗补助03(项):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行政运行01(项):支出决算为181.9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事业运行50(项):支出决算为147.81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支出210(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15(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项):支出决算为222.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支出决算为28.2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4.9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83.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图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饼状图)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1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图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5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5.42万元减少0.91万元,下降20.18%。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1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理公务、处理突发事件公务活动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与2021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在年度终了后,结合本单位当年全部预算收入、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等,对全口径的资金收入、支出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的全面总结,组织对“县级财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项目”等5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并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资金使用效益较好。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在2022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县级财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等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县级财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8.56万元,执行数为38.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为广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提供了经费保障,切实为广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提供方便,保障广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身体健康。
2.县级财政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费补助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0.4万元,执行数为0.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在公平、统一、规范的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助制度基础上,完善基金管理,为我县建国初期退休干部提供优质医疗保障服务,切实保障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补助资金安全。
3.县级财政医疗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4万元,执行数为2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我县医疗服务和医疗保障能力提升建设,进一步保障医保信息系统高效、安全运行,持续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监管,确保医保基金安全,切实为我县广大参保干部群众提供优质医疗保障服务。
4.县级财政对代缴特殊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经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2.84万元,执行数为2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我局根据阿州财社〔2022〕88号文件特殊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分配方案,按24元每人的标准配套22.84万元。在公平、统一、规范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基础上,完善基金管理,为广大参保群众提供优质医疗保障服务,切实确保特殊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5.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配套专项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2.84万元,执行数为82.8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广大参保群众医疗保险待遇报销。基金支出按收支相符,略有结余的指导思想安全有效运行,确保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发可持续发展。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医疗保障局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医疗保障局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医疗保障局2022年县级财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医疗保障局2022年县级财政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费补助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医疗保障局2022年县级财政医疗与保障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配套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县级财政对代缴特殊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医疗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86万元,比2021年25.45万元减少1.59万元,下降6.66%,主要原因为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医疗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医疗保障政策管理(项):指反映医疗保障待遇管理、医药服务管理、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管理、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医疗保障管理事务(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黑水县医疗保障局2022年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附件: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县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配套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医疗保障服务中心2022年县级财政对代缴特殊困难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县级配套经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医疗保障局2022年县级财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体检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医疗保障局2022年县级财政建国初期退休干部医疗费补助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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