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 新华书店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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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职能简介

新华书店是负责全县中小学教材教辅、幼儿教材、一般图书、音像制品及相关文化用品的零售

(二)2022年重点工作

宣传、传播科学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及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根据实际情况,积极配合宣传部的相关工作安排,做好相关党的政策与文化宣传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新华书店单位总编制8名,其中:事业编制8名。在职人员总数5人,其中:事业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新华书店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5万元。新华书店单位2022年收支总预算50.19万元,较2021年收支预算总数78.24万元减少28.05万元。下降35.85%,原因:本单位2021年调出2名人员,在职职工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新华书店单位2022年收入预算5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0.1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新华书店单位2022年支出预算5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19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支出0万元,占总收入的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新华书店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50.19万元,较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预算78.24万元减少28.05万元,下降35.85%。主要原因本单位2021年调出2名人员,在职职工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新华书店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0.19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78.24万元,减少28.05万元下降35.8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调出2名人员,在职职工减少2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2022年预算总支出50.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19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85万元占总支出65.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5万元,占总支出17.83%;卫生健康支出3.44万元,占总支出6.86%;住房保障支出4.95万元,占总支出9.8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2年预算数0万元

2、(按本单位的实际功能科目填写,并写出主要用途)

3、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新华书店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19万元,主要包括:文化体育与传媒207支出32.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8.95万元,卫生健康210支出3.44万元,住房保障221支出4.95万元。公用经费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新华书店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新华书店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0万元,与上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新华书店单位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0万元较2021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新华书店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底,本单位固定资产原值为377.73万元,累计折旧139.9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为237.81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新华书店是负责全县中小学教材教辅,幼儿教材,一般图书、音像制品及相关文化用品的零售,宣传、传播科学知识,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及保证课前到书,人手一册。财政拨款职工80%的工资和五险一金,总计50.19万元。  

十、名称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由财政拨款形成的部门收入。按现行管理制度,部门预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仅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所属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至本年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和以前年度已完成项目剩余资金经批准用于新用途使用的资金。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主要用于为在职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支出。   

(九)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主要用于为本单位职工缴纳医疗保险。   

(十)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项),主要用于全县大病统筹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2022年预算公开表(样表)(3)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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